余光中:從母親到外遇(1)

余光中:從母親到外遇(1)

原載《人生與舞臺》

“大陸是母親,臺灣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歐洲是外遇。”我對朋友這麼說過。

大陸是母親,不用多說。燒我成灰,我的漢魂唐魄仍然縈繞著那一片后土。那無窮無盡的故國,四海漂泊的龍族叫她做大陸,壯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難叫她做江湖。不但是那片后土,還有那上面正走著的、那下面早歇下的,所有龍族。還有幾千年下來還沒有演完的歷史,和用了幾千年似乎要不夠用了的文化。我離開她時才二十一歲呢,再還鄉時已六十四了:“掉頭一去是風吹黑髮/回首再來已雪滿白頭。”長江斷奶之痛,歷四十三年。洪水成災,卻沒有一滴濺到我唇上。這許多年來,我所以在詩中狂呼著、低囈著中國,無非是一念耿耿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會魂飛魄散,被西潮淘空。

當你的女友已改名瑪麗,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薩蠻》?

余光中:從母親到外遇(1)

鄉情落實於地理與人民,而瀰漫於歷史與文化,其中有實有虛,有形有神,必須兼容,才能立體。鄉情是先天的,自然而然,不像民族主義會起政治的作用。把鄉情等同於民族主義,更在地理、人民、歷史、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是一種“四捨五入”的含混觀念。朝代來來去去,強加於人的政治不能持久。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親:我們只聽說有文化,卻沒聽說過武化。要動用武力解放這個、統一那個,都不算文化。湯瑪斯·曼逃納粹,在異國對記者說:“凡我在處,即為德國。”他說的德國當然是指德國的文化,而非納粹政權。同樣地,畢卡索因為反對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也不是什麼“背叛祖國”。

臺灣是妻子,因為我在這島上從男友變成丈夫再變成父親,從青澀的講師變成滄桑的老教授,從投稿的“新秀”變成寫序的“前輩”,已經度過了大半個人生。幾乎是半世紀前,我從廈門經香港來到臺灣,下跳棋一般連跳了三島,就以臺北為家定居了下來。其間雖然也去了美國五年,香港十年,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臺北,而次久的正是高雄。我的《雙城記》不在巴黎、倫敦,而在臺北、高雄。

余光中:從母親到外遇(1)

我以臺北為家,在城南的廈門街一條小巷子裡,“像蟲歸草間,魚潛水底”,蟄居了二十多年,喜獲了不僅四個女兒,還有廿三本書。及至晚年海外歸來,在這高雄港上、西子灣頭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載。廈門街一一三巷是一條幽深而隱秘的窄巷,在其中度過有如壺底的歲月。西子灣恰恰相反,雖與高雄的市聲隔了一整座壽山,卻海闊天空,坦然朝西開放。高雄在貨櫃的吞吐量上號稱全世界第三大港,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風濤。詩人晚年,有這麼一道海峽可供題書,竟比老杜的江峽還要闊了。

不幸失去了母親,何幸又遇見了妻子。這情形也不完全是隱喻。在實際生活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牽引我三十年才撒手,之後便由我的賢妻來接手了。沒有這兩位堅強的女性,怎會有今日的我?在隱喻的層次上,大陸與海島更是如此。所以在感恩的心情下我寫過《斷奶》一詩,而以這麼三句結束:

斷奶的母親依舊是母親斷奶的孩子,我慶幸斷了嫘祖,還有媽祖

海峽雖然壯麗,卻像一柄無情的藍刀,把我的生命剖成兩半,無論我寫了多少懷鄉的詩,也難將傷口縫合。母親與妻子不斷爭辯,夾在中間的亦子亦夫最感到傷心。我究竟要做人子呢還是人夫,真難兩全。無論在大陸、香港、南洋或國際,久矣我已被稱為“臺灣作家”。我當然是臺灣作家,也是廣義的臺灣人,臺灣的禍福榮辱當然都有份。但是我同時也是,而且一早就是,中國人了:華夏的河山、人民、文化、歷史都是我與生俱來的“家當”,怎麼當都當不掉的,而中國的禍福榮辱也是我鮮明的“胎記”,怎麼消也不能消除。然而今日的臺灣,在不少場合,誰要做中國人,簡直就負有“原罪”。明明全都是馬,卻要說白馬非馬。這矛盾說來話長,我只有一個天真的希望:“莫為五十年的政治,拋棄五千年的文化。”

余光中:從母親到外遇(1)

香港是情人,因為我和她曾有十二年的緣分,最後雖然分了手,卻不是為了爭端。初見她時,我才二十一歲,北顧茫茫,是大陸出來的流亡學生,一年後便東渡臺灣。再見她時,我早已中年,成了中文大學的教授,而她,風華絕代,正當驚豔的盛時。我為她寫了不少詩,和更多的美文,害得臺灣的朋友豔羨之餘紛紛西遊,要去當場求證。所以那十一年也是我“後期”創作的盛歲,加上當時學府的同道多為文苑的知己,弟子之中也新秀輩出,蔚然乃成沙田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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