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貨時說好是「燈具」結果變「香菸」,沒等到收貨人卻等來了警察


發貨時說好是“燈具”結果變“香菸”,沒等到收貨人卻等來了警察


事件

發貨時說好是“燈具”結果變“香菸”,沒等到收貨人卻等來了警察

▲圖由陶師傅提供

貨車司機陶師傅通過貨拉拉搶了一單活,從成都送往瀘州。貨是從廣東中山市古鎮鎮通過秦粵物流運來成都的,運單上顯示貨物是“燈具”。不過送到目的地瀘州後,陶師傅沒有等到收貨人,卻等來了警察。警方打開箱子後發現,裡面全部是香菸。

陶師傅被拘留了,之後因涉嫌非法經營被監視居住。

而發貨人、收貨人均聯繫不上了。

平臺方貨拉拉則稱訂單被用戶取消,認為訂單存疑:司機和收貨方是不是越過了平臺私下成交?

作為在貨拉拉上搶單的陶師傅,對運輸的貨物到底知不知情?到底有沒有責任?


司機成都搶單運“燈具”?

開箱發現是香菸,被拘留後還被監視居住

陶師傅開貨車近10年了。9月10日上午10點過,他通過貨拉拉app搶了一單活:起點是龍泉驛區的秦粵物流點,目的地是瀘州市龍馬潭區大山坡,費用1108元(不含高速及停車場費用)。

“單子上沒有說運的是什麼。”陶師傅說,10:40分許他開著自己的貨車趕到秦粵物流成都分公司的物流點時,得知這單貨是從廣東中山市古鎮鎮通過秦粵物流發到成都的,在貨拉拉上下單的是秦粵物流成都分公司的工作人員。在秦粵物流的運單上,他看到貨物名稱一欄寫著“燈具”。陶師傅表示,他看到包裝完好,“想到燈具易碎,打開後弄壞了可能還要賠償”,因而,他並沒有開箱看貨。

中午時分陶師傅就出發了。他與運單上的收貨方聯繫後,“對方說會安排人與我聯繫。”之後,陶師傅與對方聯繫人約定到瀘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附近交貨。到了約定地點,陶師傅電話通知了對方,“掛電話大概不到一分鐘吧,就有車輛停到我車前面,下來了幾個人,向我出示了警官證,我就把箱子搬下來配合檢查。”

不過打開後,“我傻了,裡面不是燈具,都是一條條的香菸。”陶師傅表示,自己接著被帶往瀘州市江陽公安分局,在那裡車上貨物被進一步檢查清點,“都是香菸,好像有1000條。”陶師傅之後被警方拘留,直到21日釋放,不過仍被監視居住,警方的文書上寫著:“我局正在偵查陶*等人涉嫌非法經營案,因辦理案件的需要……對嫌疑人監視居住……”

發貨時說好是“燈具”結果變“香菸”,沒等到收貨人卻等來了警察


▲圖由陶師傅提供

物流公司:收貨方讓我們在貨拉拉下單送去瀘州?

監控顯示:收件時未查驗

22日,陶師傅去往秦粵物流成都分公司。爭執之下,對方支付了陶師傅1200元的運費。

“我是直到22日那天才曉得這件事的。”28日下午,當初在貨拉拉上下訂單的工作人員吳師傅向記者說道。他稱,也是那天他查看了貨拉拉app上的記錄,發現訂單已經不是“進行中”,而是“已取消”,“不是我們取消的訂單。”他反覆說道。

吳師傅回憶,這20箱貨是由秦粵物流在中山市古鎮鎮的公司發出來的,到成都後他聯繫了收貨方,“是對方讓我上貨拉拉找車,把貨發到瀘州。”在交給陶師傅時,雙方並沒有開箱驗貨,“物流一般都不會打開看。”不過,吳師傅向記者展示了發貨方將這20箱貨送到古鎮鎮公司時的監控視頻。

監控時間顯示是9月7日下午3時許,陶師傅也一眼認出視頻中就是他運送的貨。不這段4分多鐘監控視頻中並沒看到開箱檢查。收貨時和發貨前有沒有開箱驗視?秦粵物流在中山市古鎮鎮的王經理表示弄不清楚,不過他表示,物流公司一般是不會開箱檢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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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由陶師傅提供

收貨人、發貨人、“委託發貨方”均聯繫不上了

記者試著聯繫了運單上的收貨方以及在瀘州與陶師傅約定交貨的男子,均無法聯繫上。隨後記者聯繫了運單上的發貨方——一個名為“閃星”的男子。

“貨也是別人委託我們運的。”該男子稱,當時對方委託他將貨從中山市小欖鎮送到古鎮鎮的秦粵物流公司。有沒有查驗貨物?男子聲稱,20個箱子他們現場都打開看過,“都是燈具,查看之後裝箱送走的。” 他甚至提出自己的懷疑:貨物在運輸環節被掉了包。

男子也給記者發來一個據稱是委託人的電話,記者撥打這個歸屬地為廣州的號碼,語音顯示:“您撥打的號碼已過期。”接著記者試圖再聯繫“閃星”時,其電話也處於關機狀態。

發貨時說好是“燈具”結果變“香菸”,沒等到收貨人卻等來了警察


▲貨拉拉APP中的接單運輸記錄

貨拉拉:用戶取消訂單,無行駛軌跡,訂單存疑

記者聯繫了瀘州警方,警方表示,目前案件正在偵辦,尚無可透露的案情。

貨拉拉平臺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公司此前也聯繫過警方,同樣未被告知信息。她表示,目前平臺上能夠看到陶師傅的這一個訂單是取消狀態,“系統顯示訂單是發貨方(即下單的用戶)於20日取消的。”這與吳師傅的說法不一致。她表示,系統中也沒有陶師傅的行駛軌跡,“司機和收貨方是不是越過了平臺:只是通過平臺過了一下,私下成交了訂單——這個目前也不清楚。”

“平臺要求,不能運輸違禁物品,平時也通過APP端和微信向司機宣傳過。”她表示,“如果司機想要向發貨方索賠,平臺方可以配合;另一方面,如果司機確實運輸了違禁物品,平臺還要向司機進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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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貨送到秦粵物流中山市古鎮鎮的物流點後,工人搬運

律師看法

一、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

四川明之鑑律師事務所主任吳洪波律師認為,從刑事責任的角度來講,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要看貨車司機或者物流收貨點是否是明知。而判斷明知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量:第一,被明確告知運輸貨物為香菸;第二,在實務中,往往還會根據是否有明顯高於運輸普通貨物的收費標準、是否存在只能在晚上運輸等特殊要求,來推定其明知。

如果貨拉拉的司機由於疏忽大意沒有對貨物進行檢查,以一個正常的貨運價格,將貨物運到收貨地,可能涉及第二個層級——行政責任。無論是作為貨運的承運方或者託運方,管理規則都要求其應當實名制,並對貨物進行檢查核實。否則,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如罰款警告。第三,從民事法律關係上來講,還需分析雙方建立的運輸合同是否是合法有效,如果運輸違法,運輸合同無效,不得依雙方約定履行。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廖華律師也認為,要構成非法經營罪,必須要滿足主體主觀、客體客觀四個要件,當事人在主觀上必須明確知曉運輸貨物為香菸,且也要明知香菸是國家專賣品,對跨地買賣運輸有嚴格的限制。公安機關必須要有證據證明承運人明知是香菸卻依然運輸,如若當事人確不知情,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二、司機是否應當被拘留?

吳洪波律師:從刑事偵查的角度上來講,客觀上當場發現了犯罪事實,車輛上存在大量未經許可即運輸的香菸,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但貨車司機是否真的不知情,是否存在主觀故意,是否構成犯罪,還需要偵查機關進一步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之規定,國家對菸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菸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三、第三方平臺是否應擔責?

吳洪波律師提醒,貨拉拉是一個第三方平臺,對於貨運的託運人來講,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之規定,一是技術手段上要確保託運人實名,對託運貨物進行檢查,而承運人作為獨立的運輸主體,應當有適當的警醒,按照現在運輸管理的規則,對所運輸的貨物盡到審慎檢查的義務。

廖華律師表示,作為承運方和託運方來說,都應該按照物流的相關規定,在運輸時對貨物進行點交,確認貨物名稱與數量是否與票據相符,主體是否完整。

他認為,對於貨拉拉這樣的第三方平臺,在初期是否必須要取得相應的授權,第三方平臺是否要承擔開箱驗貨的責任,現在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現在,互聯網經濟對於平臺方責任的要求,在於能夠查實到真實合法的承運方和託運方雙方身份,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如果在遭受侵權,卻無法找到相應的服務者或銷售者的情況下,平臺就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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