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在什麼情況下會被查封?查封後如何才能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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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在訴訟前、訴訟中、執行過程當中均可以申請法院查封被告的房產,只不過在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決前,一般需要原告提供相應的財產進行擔保。

第一、原告可以在訴前申請法院查封被告的房產。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1條的規定,在緊急情況下,原告可以向房產所在地的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同時原告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並按照保全標的繳納相應保全費,然後由法院查封被告的房產。最後,原告應當在查封房產後30日內起訴被告或者申請仲裁。

第二、原告可以在訴訟中申請法院查封被告的房產。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的規定,原告可以向承辦法官提交相應的財產保全申請書及房產線索,申請查封被告的名下的房產,訴中財產保全仍需繳納保全費,是否提供擔保由法院自由裁量。

第三、執行過程中由於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申請執行人申請法院查封被執行人的房產無需提供擔保,同時也不要繳納保全費,只需要把被執行人房產線索提交給執行法官即可。

最後,建議大家在打官司前一定要做好財產保全工作提前查封、凍結被告的房產、車輛、存款等財產,防止被告提前轉移房產,因為司法實踐當中原告拿了勝訴判決卻執行不到一分錢的例子比比皆是


法律知道


我通過司法拍賣網競拍到一處房產,已向法院交了全款。該房屋是一棟三層自建房的一樓,整棟樓房的院落被一樓房主用圍牆圈起來獨立使用。二樓以上的進出通道不在院落內。拍賣公告中並未提及該院落的產權歸屬問題,一樓的房產證也只載明房屋的佔地面積,不含院落。法院移交房子時卻告知我,只能向我移交房屋,但一樓的院落移交不了,必須要我同被執行人協商購買才能取得進出一樓房屋的通道,請問,法院的說法合法嗎?我對該法院的執行有異議,應找誰求助?


鹹平王1


房產被查封有以下幾點

1你欠銀行的月供未能按期還款,銀行在多次催收無果後會查封並且拍賣其房產。

2 你以該房產向個人進行借貸,未能如期還款者。被人起訴也會被查封房產。

3 你欠了別人錢,金額巨大。並且被起訴,判決之後到執行階段。也會查封你的房產


治鵬說影視


如果是民事案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權人涉案,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會查封其名下的房產,審判階段,也可以申請財產保全查封對方房產。

另外就是如果是刑事案件,公安機關也可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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