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長護險評估等級及服務形式

「提示」长护险评估等级及服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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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親是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由於將近70歲,且身患多種老年疾病,行動不便,需要專人照料。現在想為她申請長期護理保險,但聽說要先進行評估,並且只有達到一定等級才可以享受,我想具體瞭解相關政策規定?另外,納入長護險的人員是否一定要住在養老院才可以享受待遇,具體有哪些服務形式?

「提示」长护险评估等级及服务形式

根據本市長護險相關政策規定,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等級是申請人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養老服務補貼等政策的前提和依據,參保人員要求享受本市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的,需進行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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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評估等級分為:照護1級、照護2級、照護3級、照護4級、照護5級、照護6級,以及其他情況(未達到照護1級和建議至二級以上醫院就診的)。其中,照護1級以及其他情況(未達到照護1級和建議至二級以上醫院就診的),不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照護2至6級的,可以享受相應的長期護理保險待遇。

目前本市長期護理保險的服務形式有:

1、社區居家照護,指護理站、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等為居家的參保人員,提供上門照護或社區日間集中照護及相關醫療護理服務;

2、養老機構照護,指養老機構為其中住養的參保人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關醫療護理服務;

3、住院醫療護理,指護理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部分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為入住在其機構內護理性床位的參保人員,提供醫療護理服務。

參保人員在申請長護險待遇時,可在書面申請表上選擇所需要的服務類型。

以上消息來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12333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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