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媽媽生育後患癌症,男友卻帶著不滿百天的孩子失蹤了

生活在廈門的茜茜在2015年參加的一次泰國旅遊團中,認識了比自己小7歲的小虎。當時的小虎只有19歲,但是已經走出了校園,從事網球相關的工作。

旅行團結束後,小虎對茜茜展開了猛烈的追求行動。送禮物,吃的穿的用的應有盡有,生日時還錄製祝福視頻。用茜茜自己的話說“禮物都不貴,勝在有心”。

未婚媽媽生育後患癌症,男友卻帶著不滿百天的孩子失蹤了


半年後,二人確定了戀愛關係,茜茜也從廈門來到了重慶和小虎一起生活,自己找了份工作,還開了三家店。

去年10月份,茜茜發現自己懷孕了。小虎承諾一年以後,等自己達到了法定結婚年齡再辦婚禮,公婆還口頭答應為茜茜買輛車。

然而,這一切都彷彿成了甜蜜的謊言。

未婚媽媽生育後患癌症,男友卻帶著不滿百天的孩子失蹤了


今年6月12日,茜茜生下一個健康的男嬰。但誰也沒有想到,由於產後併發症出現心臟有血栓、癲癇等,在去醫院做檢查時,一向身體很好的茜茜竟被確診為淋巴癌。

確診之後,茜茜的媽媽張女士也趕來了重慶,與小虎兩人輪流照顧茜茜。既坐月子又要治療的茜茜不但遭受到了身體上的折磨,而且還有來自心理上的壓力。她明顯感覺到,在自己確診為淋巴癌後,婆婆一家人對她的態度有了明顯的變化。

據茜茜自己介紹,婆婆總是儘量不讓茜茜和張女士接觸孩子,做完治療回家後,婆婆還常常坐到她床前跟她討論今後治療費的問題。

茜茜目前已經做了兩期化療,第一期化療的檢查和住院治療費用都是小虎家掏錢治療。每次在醫院治療完後,小虎就開車來接茜茜回大學城的家。而張女士就自己在外面找了個幾百元的出租屋暫住。9月6日,茜茜爸爸從廈門趕到重慶,小虎去機場接了他,之後就是茜茜的爸爸媽媽自己照顧女兒。

然而,9月7日以後,讓茜茜一家始料未及的事發生了,小虎一家和寶寶突然“消失”了。

這天以後茜茜就怎麼也聯繫不上小虎一家人了。給小虎打電話不通,發微信、短信也不回,給公婆打電話更是沒人接。而最讓茜茜擔心的還是孩子,不知道寶寶吃奶粉習不習慣,這天冷得這麼快,他們有沒有給寶寶買衣服。”每天看寶寶以前的視頻和照片,成了茜茜的精神支柱。“醫生說我以後生育可能性很小了,再生可能就是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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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小虎從微信上給茜茜發來一段文字:“你的東西能找到的我都拿給你了,其他的我找到了再一併寄給你……過兩天給你一份法律文件……你要是著急可以先去廈門……”茜茜趕緊回覆“什麼文件,當面談”。但對方一直沒有回覆,電話打去也打不通。

茜茜表示,她只有一個願望,就是要回孩子,其他事情都可以當面好好聊。“他不要我了也行,不治我不管我都可以,我只要帶孩子回廈門。”

【法律分析、律師解答】

茜茜和小虎是同居關係,並非法律上的夫妻關係,沒有配偶之間的照顧、扶助義務,因此,茜茜的治療費用只能自擔。但是,小虎應當給予茜茜一次性的經濟性幫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二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2. 孩子撫養權爭議

首先,私自將孩子帶走,切斷嬰兒與母親的聯繫肯定是不對的,無論今後撫養權歸誰,探望權是不會被剝奪的。小虎帶著寶寶一同“消失了”,且拒絕與茜茜見面,顯然侵犯了母親對孩子的探望權。

其次,要想知道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必須先要了解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所以,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確定方法與婚生子女撫養權的確定方法是一樣的。

最後,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問題屬於民事問題,因此當事人有權協商解決。當無法達成一致,需要司法裁判時,法院會按照“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原則確定。對於兩週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慮到其尚處於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親的照顧,所以兩週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一般歸屬於母親,除非母親具有不適合撫養孩子的其他情況。

而這些其他情況中就包括,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但是,法律又規定,喪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優先獲得撫養權。

因此,如果寶寶的母親茜茜最後能夠抗癌成功,身體康復,可以獲得孩子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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