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軍隊的紋身文化從何而來?

詩莫顏



這裡拿美軍為例子吧,其實上美軍對紋身的態度也是隨時代不同而變化的。

美軍原本也是規定軍人不得紋身的,與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相同,但中這條規定讓美軍招兵越來越困難,所以紋身的規定也就逐漸放鬆了。

一開始美軍修改規定為“只要不在著短裝時身體裸露部位有紋身”,這樣的規定還比較寬鬆,畢竟軍隊經常以長袖為主,就算短暫的短袖時間,也能在胸口、肩膀或背上以及腿部紋身。

但是隨後,由於武器越來越複雜,需要操作者的學習能力,因此對士兵素質要求漸高。美軍需要對新兵的學歷,肥胖率,犯罪情況進行調查...

美軍發現符合學歷要求(高中畢業),又同時滿足外貌、體能等各種條件且願意參軍的年輕人不足總數的1%,如果加上不得有明顯外露的紋身,那幾乎找不到合格的新兵了。

例如早在2003年俄亥俄大學(風氣較保守的地區)對1010名受訪者的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在35歲以下的成年人中,約有30%的人有紋身,而在社會風氣更開放的地區,如加州,幾乎人人都有紋身。

所以美軍方再放寬規定:“士兵臉、頸、手指等處不能有紋身,在手肘、膝蓋以下的紋身也不能超過4個。”

由於近幾年紋身的接受度越來越高,準備進入美軍的年輕人絕大部分都有紋身,美軍最終決定再放鬆對紋身的規定,這意味著,美軍可以將除頭部外的其他地方全部添上紋身。但前提是紋身圖樣禁止與性別歧視,種族主義,極端主義掛鉤。

男女平等,女兵身上有紋身也不足為奇。除了紋身,現在也允許女兵在臉上有唇線,紋眉等永久的“打扮”,但要保持低調,儘量與膚(毛)色相同。

而在軍事用途上,美軍發現紋身也可以幫助辨識士兵遺體,無論是炸爛成塊,或是泡水腫脹等情形,都有機會靠紋身來辨識出身份,將遺體以合乎身份的軍禮下葬。


陶德中士


首先明確一點,在世界範圍內,任何文化背景任何民族任何國別下,都不提倡和鼓勵文身,包括外國軍隊,同樣也不鼓勵文身。而我們的人民子弟兵,則是堅決不允許文身的。

那麼為什麼外軍士兵身上還能經常看到文身呢?

一是因為文化的包容性強,不管是我們看來好的文化還是壞的文化,文明的還是混混文化,只要不是犯罪的都是被允許的,不管哪個群體,都尊重個人的選擇,前提是以不違法犯罪為前提。另外,在二戰期間,文身有時也是戰死沙場士兵的一種身份士別,當自己的姓名牌找不到無法確認身份時,通過識別文身確定身份。

二是兵員緊張。有豐富的兵員後備力量,自然條件要提高,自然要挑挑揀揀,但要是兵員特別緊張,緊張到連兵都招不起了,你還會計較是不是有文身嗎?

另外,在國內,軍隊招收軍人也有所改動,由以前的絕不允許到現在有些兵種,可以吸引在身體隱蔽處不易暴露的地方,存在2-3CM的文身。


元芳有看法


外軍的紋身文化其實起源於水手,早先紋身起源於15世紀歐洲的朝聖者,當時這些朝聖者將目的地、家人或者配偶的姓名紋在身上,這樣即便朝聖途中不幸遇難,也可通過紋身確認自己的身體。而後這種紋身的習俗流傳到水手中間,尤其是那些遠洋航行的水手,在大洋中間很多島嶼上的原始部落都有紋身的習慣,所以這些船員也將各個島嶼充滿異域風情的紋身圖案紋在了自己的身上。畢竟比起那些需要攜帶的瓶瓶罐罐或者其它紀念品,紋身這種紋在身體上的圖案更加簡單直接,也更有說服力。

隨著庫克船長和塔希提島在英國的聲名遠揚,紋身也在水手和普通民眾之間流行起來,水手們紛紛帶著各種各樣的紋身回到家鄉。到18世紀末,1/3和英國士兵和1/5的美國水兵都已經紋身了。這時紋身成為軍隊士兵和有閱歷男人的象徵,從而紋身在西方軍隊中廣為流行,變成了一種文化。

顯然對於西方的這種紋身文化,傳統的東方民族接受起來有一定的難度。在中國古代,只有囚犯才需要紋身,並且是一種專門的刑罰,名為“墨刑”。在囚犯頭上或者臉上刺字,再染上墨,以此作為警示和標識。這種紋身其實對當事人來說是一種莫大的恥辱,所以我們傳統上對於紋身之人感覺總是作奸犯科之徒或者黑社會之流。

在我們的傳統文化裡面其實並不認同紋身,因為在我們的傳統裡紋身是一種刑罰,而西方的紋身代表的是一種閱歷和磨難之後的成熟,所以東西方看待紋身是有著巨大的區別的。


楠竹一


中國外國社會現象不同的,外國人有紋身的可太多了,現在社會上中國人有紋身的也多了,中國軍隊對待有紋身的政策也在小修改,紋身位置和出現大小不影響軍裝儀容的紋身是可以應召參軍的。

中國的紋身文化起源是古代酷刑法典!最開始叫做黥刑,所以古代社會有紋身的都是有犯案坐牢的人。隨著時間增長久而久之,有些混人想為霸一方,為了給自己添加威懾力。也給自己紋了身。所以中國傳統裡,紋身者可都不是什麼好人。會給自己身體明顯位置紋身的人,其做人的價值觀和榮辱觀也隨之變得定格於接近罪犯的人!

而國外的部隊對於能招募的士兵,不會對身體上紋身方面有任何聯繫到人格人品的管制,在國外身上即使有大片面積的紋身,也可以正常參軍入伍,在國外軍裡部隊是有紋身文化的!士兵們身上紋身也是常是代表自己曉勇的表現,這樣的紋身文化在美軍的軍營特別流行,外國部隊和中國部隊紋身方面的要求態度上會有不同呢!因為中國的傳統文化受儒家文化影響所致,儒家文化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毀傷如猶不孝!更不可肌膚上紋身了。中國徵兵要求比較嚴,對身高體重及既往病史都有嚴格的規定。對身上有紋身是不予以招募的,只要身上有一小片紋身,那麼就無緣服役了,不過現在部隊對紋身方面的要求放寬了,應徵入伍兵員身上紋身要不是特別誇張巨大,裸露在身體外面的小片紋身是被允許存在的,但部隊對其他方面達不到要求的應召兵仍然進行正常篩。但是現在還是有很多人在思想上一時還轉換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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