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孩子就代表一个家庭。你觉得人贩子死刑应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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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中国人是为小孩活着,恨不得把全部的好东西都给孩子。从这个意义上说,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简直罪大恶极,十恶不赦。更别说有的人贩子把小孩拐走之后,打伤打惨去做乞讨工具。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必须保持死刑的威慑。

法家一直认为人性是恶毒的,为了钱可以去铤而走险,可以泯灭人性。所以对这些犯罪分子施以重型,重典治乱才是最佳选择。

当然了,在对人贩子死刑的同时,也必须严厉惩罚收买儿童的人。同时应强制推行儿童在上户口时DNA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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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孩子就代表一个家庭。我觉得人贩子当然应该判处死刑!

有的网友说,人贩子判处死刑,可能引发更多的问题,比如小孩会更多被杀等等。但是,我觉得这种说法很搞笑。贩毒情节严重也判死刑,是不是也不对呢?因为犯罪分子,也可能破罐破摔,为了高额利润铤而走险呢?反过来,如果人贩子轻判,又如何震慑他们?所以,我觉得鉴于人贩子的巨大危害,必须要严判,参与的都要处以死刑。而参与买孩子的人也要进行刑罚,并处以高额罚款。只有这样才能打击人贩子的嚣张气焰。

而经过一轮猛烈的打击以后,要想杜绝这一现象。还需要采用高科技手段。比如在小孩出生后就在体内植入微型GPS芯片。植入位置作为机密,不允许医院泄露。从而使家长和派出所等可以实时监控孩子的去向。一旦超出一定范围就启动报警装置。这样就可以利用高科技手段,防止犯罪分子得逞。从而大幅度减少诱拐儿童的情况发生。

总之,治标的做法就是用死刑严惩犯罪分子,治本的做法就是能够通过实时监控孩子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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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就有一种莫名的恨意。我的堂哥是缉毒警,他曾经给我讲过这么个事。他们大队在公路上“查卡”,碰上一辆面包车,一个男的开车,女的抱着一个熟睡的孩子,看起来有两三岁,女人称他们是一家三口回老家。

这种情况本来很普通,但是有一个细节引起了一名女警员的怀疑,那个妇女下车后,在警察检查车辆的十多分钟的时间里,竟然没有仔细看那个孩子一眼。这是女人特有的直觉,试想一个女人抱着一个熟睡的小孩,正常情况下哪个母亲不担心孩子突然醒来呢?

这一家三口就被扣下了,带回去一检查,很明显就能感觉出来孩子肚子里有东西。你想一个两三岁的小孩,肚子里藏了好多包毒品,万一破了,或者情急之下拿不出来,你想怎么才能弄出来?

后来仔细一查那个女的,是个网上逃犯,她以前就干过拐卖儿童的勾当,现在还贩毒。

人说蛇有蛇道,鼠有鼠窝,很多做“小孩”生意的人贩子,都是家族式团伙的成员。一旦团伙形成规模,会经常跨省作案,危害是相当大的。

2009年打拐办通缉了一批拐卖儿童的嫌犯,对一些重大案犯判处了死刑或死缓,并且对个别买家也判了刑。打拐办还办了一件有深远意义的事——清查买方市场。

拐卖儿童这个事,近些年又开始抬头。即便现在很多地方的街道上,布满了摄像头,但是当街抢孩子的案件仍然屡屡发生。人贩子如此肆无忌惮的作案,那种嚣张的气焰让人非常气愤!

一个孩子就代表一个家庭,一个孩子丢失了,可能会毁掉整个家庭。丢了孩子的家庭,倾家荡产的,家破人亡的有的是,如果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判死刑,相信有很多人贩子就不敢以身试法了!但是死刑也不一定能根除拐卖儿童的犯罪案件,毕竟有很多买家的法律意识也非常淡薄,应该对这帮人也进行严惩!如果形成举报重奖、买卖同罪、判决死刑的局面,人贩子和买家是不是会少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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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不应该,因为死刑对人贩子实在是太轻了,一死了之,一了百了,但是那些孩子们呢,确实一生的伤痛,根本无法挽回的。

如果没有了双手,那孩子们怎么吃饭,每次被人喂的时候怎么想,每次穿衣服的时候又怎么想,他可能一生都无法抚摸任何东西,因为他的双手...

而且伤害了一个孩子,损伤的确实两个家庭的祖宗三辈,或许这两个家庭就无后了,他们生命的延续也就到此为止了。

对于这两家的伤害是用什么都无法补偿的!

如果是我的话,我建议直接把人贩子送到某个大型的矿场或者某些地方,直接劳改,然后到年龄了再枪毙。直接死太便宜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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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有些砖家说为了孩子的安全,我认为这样说毫无道理,是对更多孩子的不负责任,降低处罚力度只会让人贩子更加猖獗,丢的孩子会更多!看看以色列就知道为什么恐怖分子不敢惹它,因为它绝不对恐怖分子妥协,你若敢惹我,即使追到天涯海角我也要弄死你,这么做反而对绝大多数国民有利,打击拐卖儿童一个道理,因为死刑这种极刑一定会震慑这些没有人性的畜牲,而且会更加显示国家法律的不容置疑的权威性和打击犯罪的坚决性,同理,一个自称为大国的国家如果对犯罪妥协的话,那也只有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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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他们残害儿童,把孩子弄残再沿街乞讨,它们剥夺了孩子快乐的童年,也让孩子的家人尝到了失去孩子的痛苦和悲哀,也导致了不少家庭妻离子散,一定要判这帮畜牲死刑没有商量,还老百姓一个安稳幸福的生活,没有死刑人贩子都在拐卖儿童的路上,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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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为什么这么猖狂,还不是打击力度不够。只要是人贩子,抓到一个枪毙一个,自然有人觉得风险太大而放弃这个念头。还有就是买的人,一样要收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自然买的人也就少了。打击不够,就有人有侥幸心理。


灬26520115


死真的太便宜他们了,千刀万剐也许是最好的结局,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感受到丢失孩子的父母的那种绝望与心疼!

下面是网上一段记者与人贩子之间的对话,由此可以窥见一斑,他们的毫无人性暴露无疑:

“你为什么要贩卖儿童?”
“钱来得快又比较简单。”
“你不知道是犯罪吗?”
“不就是一个小孩吗?他们可以再生呗!”
“你参与过多少次贩卖儿童的犯罪行为?最多一次拐了几个?”
“记不清了,每个月都卖好几个。最多一次好像拐了3~4个,记不清了。”
“被贩卖的儿童的去向?”
“全国各地都有,有专门的人卖的,我就负责拐。上面人不允许我知道孩子下落,说是怕警察查到他们。”
“你的作案手法?”
“哄得听的就骗,太机灵的就抢,不听话的就打晕带走,大人不留神就下手了。”
“那些孩子会怎样你想过吗?”
“我也不知道是卖到哪里,我只是负责拐的。城市农村指不定的,我也不知道,哪有要的就卖哪里去。”

“你是不是瞄准了一些儿童作案的?”
“看着健康的就留意一下,穿着漂亮的也留意,质量好的才能卖个好钱,就算是有钱人的小孩也卖不了多几个钱。”
“拐卖过程中你是否曾杀害儿童? ”
(沉默了一会,点头)
“那娃哭声太大,差点把人招来,和我一伙的怕事,就把娃丢河里了。这是他干的,不是我!”

现在的人贩子的犯罪手法花样翻新,令人防不胜防,有假扮外卖小哥骗取孩子开门,然后以还有饮料在车上,骗取孩子下楼拿饮料的;有走街串巷的移动儿童充气城堡,在顶端的卡通人物像中暗藏通道,孩子掉进去就出不来了;有一群人当街抢夺孩子,还污蔑孩子家长是人贩子的;有假装医生,带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打疫苗的;有在小区楼下与带孩子的老人搭讪混脸熟,然后伺机带走孩子的人贩子……

被拐走的孩子,男孩一般会被卖给那些想要男孩的家庭,女孩则命运悲惨,可能就是落入火坑,而那些人贩子口中的“残次品”,卖不出去的孩子,就可能被打断手脚,让其沿街乞讨。曾经一位母亲在楼上晾衣服,看见人贩子接近在楼下玩耍的女儿,连忙下楼,还是迟了一步,几年后,母亲在大街上看到了双腿被截肢、舌头被割掉的女儿正在街上乞讨……

人贩子的罪恶是罄竹难书,永远也说不完,对付人贩子,如果可以有“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制度,我肯定举双手赞成,如果恢复五马分尸,我也毫无犹豫地举双手支持!他们眼中的“钱”,是丢失孩子家庭的“宝”,这种创伤也永远不可能痊愈,就像刘德华主演的电影《失孤》一样,孩子没了,家长的一生都不得安宁,不知道孩子在哪个角落里遭遇着什么,也许在寻找的路上才能有所解脱……

我们痛恨人贩子,也不要忘记了那些收买儿童的家庭,正是他们的需求才产生了这种罪恶,必须要让他们也付出代价,希望支持收买与贩卖同罪,一样都是死刑!

最后,希望所有孩子都能被温柔以待,在父母的陪伴下健康成长,愿天下无拐!


打虎拍蝇


我觉得对于人贩子不应该枪毙。这个会给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一个希望,因为他们只剩下希望了。我觉得购买者应该枪毙,买孩子的人抓一个毙一个绝不姑息!没人敢买,人贩子的问题就好解决了。


不空白1


拐卖人口 人贩子 严惩不贷

谢谢悟空问答,谢谢悟空小秘书,谢谢!

对子拐卖人口、贩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必须严惩。因为他们的犯罪行为,造成了多少的人间悲剧,摧毁了多少个受害家庭的幸福,可以说是对一个家庭的打击是毁灭性的。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是一个家庭的所有。可以这么说,所有的家庭都是为了孩子!孩子,对一个家庭来说,不光是希望,还是一个家庭所有快乐的源泉和动力。

因为失去了孩子,这个家庭就是天塌了。首先就是家庭不完整了,失去孩子的痛苦,对于孩子亲人来说,是无法形容的,仿佛整个世界都不存在了。那种打击,对整个家庭是毁灭性的!

就不说为了找孩子所付出的一切了!如果短时间内能找回孩子,情况还可能好一些。如果长时间的找不到,或者很久以后十几年二十几年……,即使找到了,那也是一个人间悲剧。这个家庭也永远无法回到以前的幸福了!

对这些犯罪分子无论怎样的处罚,都是他罪有应得!执行了死刑,也无法弥补那些失去孩子家庭的痛苦!想想这些家庭的无助和痛苦,法律在他们的眼里是多么的无力!但,我们永远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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