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斑馬線是否該叫停?

好一碗蝦湯


紅燈停,綠燈行不僅針對駕駛人,行人也應該嚴格遵守。如果因為行人的違規而武斷的處罰駕駛人,那麼,這種法規是不成熟的。很多中國群眾有一種慣性,得寸進尺,一旦得到照顧就肆無忌憚。如果紅燈亮起時,行人已經走到路中央,禮讓行人是應該的。但有些行人因為有了禮讓行人的法規,明明對面已經亮起紅燈,還是肆無忌憚的我行我素,這種情況下因為機動車沒有等待受到嚴懲就會助長不守規則人的邪氣,反而不利於交通安全。駕駛員也有做行人的時候,行人中也未必都不開車。規則的制定不能只約束單方,而應該公平公正。

禮讓行人不能做為法規執行,而應該做為精神文明去倡導。


彎弓長箭


行人相對於汽車來說,算是弱勢群體。斑馬線禮讓行人,大家還是比較認同的。但是禮讓是相互的,當禮讓斑馬線成為強制要求,行人肆無忌憚橫穿馬路的時候,對司機來說不夠公平,甚至很多司機覺得禮讓斑馬線該叫停。大家覺得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三條 :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一次記3分,罰款20-200元。該處罰力度個人覺得還是比較大的,稍不注意,是很容易被扣分罰款的,甚至有人在禮讓斑馬線的問題吃了很多的虧,要知道一年只有12分,每一分都是比較珍貴的。



斑馬線禮讓行人,現在來看是強制規定。如果斑馬線上有人通行,在行人之前越過斑馬線,即便是能夠保證行人的安全,扣分罰款還是不可避免的會發生,這對司機來說還是很鬱悶的。還有就是斑馬線禮讓行人也成了一些不守規則的擋箭牌,時間對每個人來說都是珍貴的,長時間等行人,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尤其是一些左顧右盼舉棋不定的行人在路口猶猶豫豫,讓司機等的花兒都謝了。

禮讓斑馬線,只是對司機駕駛員的限制,而對行人並沒有什麼限制,一定程度上也縱容了一些不遵守交通規則,隨意通行的行人。這對駕駛員來說不夠公平,因此也就有了叫停禮讓斑馬線的事兒。禮讓斑馬線初衷是好的,文明通行相互謙讓,保證出行效率和提升安全性。但是缺少對行人的教育和科普,出現了不和諧的問題。

對司機來說,既然要求禮讓行人,那就靜心禮讓吧。畢竟大多數行人素質還是不錯的,當我們誠心禮讓行人的時候,行人予以微笑和感謝,心中的不愉快也會煙消雲散。開車有一個好的心態還是非常重要的,既然沒法改變的問題,那就從改變心態開始吧。


小強說說車


禮讓斑馬線應該叫停,因為有矯枉過正之嫌。禮讓斑馬線在歐美國家早已執行,可能最初的動機是提高國人交通素質,但是對中國道路車輛擁擠,人口眾多因素考慮不足!


應該叫停馬線禮讓的有幾個方面原因:

一、車輛基本都遵守紅綠燈,而行人不看紅綠燈眾多,禮讓斑馬線,讓道路更加擁堵。

原本車輛就不敢在紅綠燈之處跟行人搶路,而出臺禮讓行人的法規,即便是行人完全不顧紅綠燈囂張硬闖也要統統禮讓,反而是對不看紅綠的人的一種縱容。

那就會出現一種畫面:一人闖紅燈,幾輛車停下讓行。尤其女司機,只要看著人上了斑馬線沒到自己車前就停車,因為她們把握不好處罰的臨界點到底在哪兒,加著小心和謹慎!

而這種小心和謹慎延長了通過十字路口的時間,上下班兒高峰期,讓原本擁堵的道路更加擁堵。


二、禮讓斑馬線是為了照顧老人孩子,放眼望去、擁堵的道路上有幾個老人和孩子?

遇到行動遲緩的老人和孩子,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無論在何處都應禮讓。而禮讓是政策性的一刀切,無論老人孩子都受此優惠。

“我是行人,你司機不敢不讓。”成了一些行人堂而皇之闖紅燈的理由,我弱我有理,如果禮讓行人,沒有讓交通更加有序,反而造成新的擁堵是本末倒置的話,就應該叫停。


三、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禮讓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和擁堵!

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原本到此處,車輛和行人家都減速慢行,左右瞭望彼此照顧穿插通過,雖然人在車中過,但是也是相對安全。

禮讓斑馬線的出現,人一上班馬線,還沒到車前,就有車停下來讓行。如果你一上斑馬線,就看到三四個車停在前方等你過馬路,你還好意思慢悠悠的通行而過嗎?那你的心該有多強大呀。

你會自覺不自覺加快腳步,甚至跑起來,而馬路又那麼寬,一急就容易出事兒!轎車為了緊急禮讓,很容易造成後車追尾,禮讓斑馬線也會讓司機的心裡急躁,出現“怒路症”。

其實說白了就算沒有出臺禮讓斑馬線的政策,司機到斑馬線都是減速慢行、眺望、等待,只是因為禮讓斑馬線政策的出臺讓司機禮讓變得教條,呆板,反而是出現了更多問題。

當然,任何一個新政策的出臺都有其不適應的階段,隨著政策的進一步深入執行,有些問題會得到緩解和疏導。

禮讓斑馬線應該是行人和司機都有的覺悟,若只強制司機禮讓斑馬線,種種弊端一直沒有改善,建議叫停禮讓斑馬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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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悠然


中國式過馬路,湊夠一波人就心照不宣一起走,禮讓斑馬線其實不僅僅是對弱勢群體的關心,更是對寶貴的生命禮讓。

近年來,因為車速、酒駕等不同問題出現了很多車禍,車禍現場更是讓人觸目驚心,其實仔細想想這些意外的背後很多可能就是停一分讓一秒的事,也許只要讓一下就能避免這些意外的發生。

禮讓斑馬線也讓很多司機朋友苦不堪言,馬路上行人的權利最大,行人可以闖紅燈但機動車絕對不能闖紅燈,稍有不慎輕者扣分加罰款,重者來個車貼臉的"親密"接觸,本質來說只有嚴於律己,每個人都去遵守交通規則,這樣才能讓我們擁有馬路的和諧。

禮讓本來就該是相互的,禮讓他人也是禮讓自己,所以不應該一味的去要求某一方去必須怎麼做,畢竟不是每個人每一次都能僥倖,希望大家在出行的時候都能時刻提醒自己:寧讓三分,不搶一秒。


太原看點


回答之前先說說一個真實的例子:事情發生在青島,有人收到一個違章,違章內容是行車時不避讓行人。看下圖,此時機動車道是綠燈,人行道是紅燈。一二三四輛車剛剛起步,圖左側那位女士一腳邁進了人行道。然後圖中一二三四全部違章罰款50扣3分。理由是沒避讓行人。

這張圖應該是各位每天都能遇到的吧?你們覺得該不該讓,該不該罰呢?

要是把上面的圖片再稍稍換一個場景,你又有什麼感受?

就問圖片上的情況有木有?遇沒遇到?

很多吧。

就問你走還是不走?

交通行為本來有兩個平等的參與者,而法規卻只去約束其中的一方,這樣的法律恐怕創收的作用要遠遠大於其保護行人的本來意義。

個人以為,我們的交通之所以這麼糟糕,不是法律對行人保護的過少,恰恰是保護的太過,讓人們失去了對交通危險的本來敬畏之心。


半根黃瓜


禮讓斑馬線,不應該叫停,反而應該出臺更為嚴格的處罰來針對不禮讓行為。

想起來一個經歷。

還是在2004年,第一次出國,頗為好奇,由於駕照不通用,所以請了一位法國人做司機兼嚮導。有天早上從奧地利出發往德國走,早上6點多,幾乎沒有行人,突然司機在一個視野開闊的丁字路口停了下來,這個路口沒有交通指示燈。隨後他有發動車子繼續通過,我疑惑的問他為什麼?他回答說,你沒看到路口有個“停”的標誌嗎?這個標誌,要求開車停車觀察再行通過。我還問他,明明視野開闊,沒有任何來車來人,幹嘛非要這樣教條?他回答說,這是規則。

雖然心存疑慮,但是也沒有反駁。一個月後我回來國內,回到北京第一個事情就是覺得不會過馬路了。

後來反思,工業文明發端於西方,工業文明推進城市化進程,而工業品作為方便人類生存的工具,如何使用,一定要以人類生存為第一要務。操作規程運行規則都應該在有利於人類生活和生存的前提下使用工業品。

當前我們國家工業化推進很快,但是工業化思想的建立卻讓我們吃盡苦頭。

首先就是我們對於汽車這個工業品運行規則的指定上,國內很多區域指定規則的出發點不是以人為本,而是以暢通為本,於是可以看到很多有悖常理的規則出現,為了汽車通過,強行壓制行人通過路口的時間,很多老人事實上在規定的時間過不去。

其次是國人把汽車真心當做奢侈品,覺得所有人都應該尊重汽車的行駛路權,全然忽略了汽車作為工業品的本質,於是出現了強行變道還自覺有理的行為,比如崑山殺人案。

2016年,我帶單位同事在歐洲旅行,大巴司機一次超時駕駛被罰款800歐元,可這位老兄每月工資才2400歐元。一次違章就被扣掉月工資的三分之一。這個處罰力度好大。但是相比國內,月工資4500,違章成本才每次最高200元。

因此,參考整個全球交通秩序管理和執行的情況,禮讓行人應該是治理交通秩序和交通文明的基本手段和出發點。


慕容曉春


必須馬上停!!!太反人類了,是人就該守規矩,不然必須付出代價的!!!現在這個狗屁磚家太多,嚴重擾亂社會安定,製造社會矛盾。不然要紅綠燈幹嘛???浪費國家資金嗎???


大哥正能量


禮讓斑馬線,是國際上通行的規則。

機動車在斑馬線禮讓行人,最初的規定裡,確實是禮讓,但施行了一段時間以後,路面狀況沒有任何的改善,於是交警部門將拒絕禮讓斑馬線的行人規定為一種交通違法行為,從此機動車在斑馬線與行人強行的現象逐漸開始減少。

這種規定本身並沒有什麼不妥,並且在國外很多發達國家也都有著類似的規定,比如在我們的鄰國日本和韓國,當行人在經過路口時,不管是否在斑馬線上,途徑的機動車都會自覺停車等待路人全部過馬路以後再通行,在日本甚至機動車會等行人完全通過路口以後再啟動車輛,而並非行人走過車前以後就啟動。

這本身是對路上行人的一種尊重,但同時也是長期規範之下形成的駕駛習慣,如果說在日本韓國,機動車在路口與行人搶行,造成交通事故的,機動車將承擔主要甚至全部的賠償責任。

禮讓斑馬線,不只是機動車駕駛員的責任,行人同樣需要遵守。

但禮讓斑馬線的規定,並不僅僅按照字面意義上進行解釋,不能僅僅要求機動車駕駛員單方面禮讓行人,而行人就可以不遵守交通秩序的自由通行。

所謂機動車禮讓斑馬線的行人,是指機動車在行駛至沒有交通信號燈指示的路口,或自己綠燈或正常右轉時,遇到前方有尚未通過路口的行人時,應當停車等待行人通行。

這種通行禮讓的行為,是對於正常遵守交通秩序的行人的一種約定,而如果遇到“中國式過馬路”以及無視交通信號燈而闖紅燈過馬路的行為,又是否應當繼續避讓呢?

筆者認為,對於故意違反交通法規的行人,就不再屬於禮讓行人的規定之內,但是為了避免出現交通事故影響雙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在不必要的情況下依然是能讓則讓,只是在執法時應當對於違法行人加大行政處罰的力度,令其在違章時雖未遭受交通事故,但也必須承擔違法後果。

還是舉個日本的例子,上文說在日本禮讓行人的現象非常普遍,通常行人也會遵守交通秩序,但也並不是說行人違章通行,在日本就不會發生。

在上圖中,日本國民在紅燈路口時就闖紅燈穿行,其中右邊還出現在路口時在斑馬線以外地帶騎行自行車通過路口(在日本騎行通過路口的,通常採用推行通過而非騎行通過),說明行人違法行為在日本依然很多。又如下圖:

圖中標誌是警示該地區在前一天發生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數是0人,但交通事故致傷的人數為98人,說明該地區交通事故還是較高。

那麼如果在日本,行人違法通過交通路口,與機動車發生碰撞,該如何認定責任?

如果說機動車綠燈,行人紅燈的時候出了事故,行人需要負70%的主責,闖紅燈的行人需要為自己的過錯負責,機動車正常行駛因為沒有有效避讓需要負30%責任。

並且值得一提的是,這種責任劃分,並不會因為行人自己或家屬到警察部門大喊大鬧、拉橫幅就能改變責任認定的,該如何處理就如何處理,自己違法就應當為違法結果承擔責任,哭鬧不起任何作用。

所以說,機動車在斑馬線上禮讓正常通過的行人,是應當遵守並且始終應當進行提倡的,但對於違章通過交通路口的行人,不應當繼續要求機動車對行人進行禮讓(腿腳確實不便的兒童、殘疾人及老年人等除外)。交通規則應當由機動車和行人共同遵守,任何一方違章違法,都應當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高萌Goal


這個問題,可以分解開來分析,司機究竟該不該禮讓斑馬線。

其一,有斑馬線處,都屬於路口,司機通過路口前,都應當減速慢行,確保在通過斑馬線時能及時停車。這是基本交規與駕駛常識。

▲司機尤其要禮讓尤其老弱病殘的行人。

其二,動作慢的行人,在綠燈期間,沒能走完斑馬線,此時司機方向的綠燈亮起,此時司機應當等待行人走完斑馬線。這個無可爭議。


▲僅靠宣傳不夠,還要改進交通設施。

其三,直行與左轉彎的司機在綠燈期間,經過斑馬線,按交規與常識,理當慢速通過,尤其在左右視線被大車遮擋時,預防遭遇突然有行人與電動車搶行。這種視覺盲區情況,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擁擠路段,司機要注意視覺盲區。

其四,右轉彎的司機經過斑馬線,雖然不受紅燈限制,但有最弱的路權,更應當減速慢行,絕對禮讓斑馬線行人。

其五,司機綠燈期間通過斑馬線,行人通常不會闖紅燈,強行與司機搶行。但是,在城市擁擠或高峰期時段,行人成群結隊闖紅燈,這種情況,絕大多數司機都會耐心等待,不只是出於交規規定禮讓,而主要是潛意識良知使然。

其六,有些電動車,尤其送快遞的,為了搶時間,自作聰明搶黃燈,同時有汽車司機會搶綠燈,在黃綠轉換期間與盲區情況,特別容易碰撞。電動車行人理當負主要責任,但汽車司機依然有部分責任,因為畢竟還是違背了“減速慢行”的交規。

綜上所述,不管交規有沒有強行規定“禮讓斑馬線”,事實上,絕大多數司機總是會也必須禮讓行人,沒有哪個司機會故意駕車撞人。禮讓斑馬線,是無可置疑的交規,也是一個司機的良知。


物理新視野



既然叫做禮讓行人,就不應是強制!如果是強制執行機動車斑馬線讓行人,就請把禮讓的禮字去掉。

作為即是機動車駕駛員又是行人的我們,明白交通管理者的苦心,畢竟人的生命安全高於一切。這一點為交通法規的制定者,管理者的人性化管理點個贊!

但是,事情都是一分為二的,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禮讓斑馬線首先應該體現在禮字上,機動車通過斑馬線理應減速慢性,這即是對行人生命安全的尊重,也是對自己負責。畢竟,誰都不想發生交通意外。同時,行人也應根據道路和車輛狀況合理選擇是自己先過或讓機動車先行。

試想一下如果是繁華地段的路口,如果機動車一味讓行人就可能造成嚴重的交通擁堵!這種情況我想也不是交通管理部門希望看到的吧!當然,以上所說的都是指沒有安裝紅綠燈的路口(斑馬線),如果是有紅綠燈的路口就應當嚴格按照交通指示燈執行。無論是機動車還是行人都必須循規蹈矩,誰違反交通指示燈的指示誰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概無例外!

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保障良好的交通秩序,讓每一位交通參與者得以安全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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