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機制催生網絡「灰色信息」產業鏈

近年來,微博、微信等各類社交媒體中,虛假信息層出不窮、屢禁不止,至今年9月初,僅微信專門開發的“微信闢謠助手”已闢謠的文章就達到118萬篇。到底是誰在製造這些“灰色信息”?他們為何辛苦而“專業”地製作這些不實信息?《經濟參考報》調查發現,諸多謠言背後存在明顯的利益機制,其已表現出分散化生產、產業化生產態勢,並且還衍生出諸多傳播利益鏈。

“偽正能量”類謠言層出不窮

《如果你有能力請不要選擇添加了亞鐵氰化鉀的食鹽》《得癌症的有救了,空前絕後這個竟痊癒,發1次,救人無數》《重磅,美國癌症疫苗研發成功》,在微信闢謠助手最新闢謠的不實信息中,類似的關於養生、健康、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關心式謠言”比比皆是。

記者翻閱這些謠言文章發現,不少謠言中有所謂權威機構試驗、觀點,甚至配以視頻,如此“專業”的“科普”文章,很可能會迷惑許多讀者,進而“溫馨提示”轉發給身邊的親戚朋友。

除了“關心式”謠言外,涉及兒童、突發事件、手機病毒的網絡謠言也佔有較大比重,例如《小孩被針扎暈後遭綁架》《把一塊磁鐵用繩子掛在高處可預警地震》等等。不少讀者覺得將這些信息轉發可以提醒更多人,是一種“正能量”行為,實則很可能成了謠言的傳播者。

“一開始還跟群裡轉發的人爭辯說這是謠言,後來乾脆‘呵呵’了事。”濟南市民羅女士說,她的親友群裡經常會有人發一些提醒類的文章,如“最近雞爪不能吃”“豆皮不能吃”等等,讓她覺得很是煩惱。還有的採訪對象說,現在在親友群裡闢謠成了一件“不道德的事”,會被人認為“當面打臉”或“沒禮貌”,很是苦惱。“有一次母親就嚴肅地對我說,頂撞群裡的長輩,真是不懂事。”有著研究生學歷的濟南市民陳喬說。

“關心式謠言”不僅會給讀者帶來一些生活上的困擾,有時還會產生嚴重後果。如有的讀者看到朋友圈文章說,阿司匹林在心臟病發作時是“救命藥”,而不知道部分類型的心臟病患者服用阿司匹林反而會“奪命”,最終釀成惡果。類似的報道也不時見於報端。

造謠動動嘴,闢謠跑斷腿。雖然許多不實信息被證明是謠言,並且不時被闢謠,但往往每隔一段時間又會重新出現。如每年高考後,某某省“零分作文”就會不時出現,再比如在夏季暴雨、冬季雪天時,網絡上往往會傳播大量不實事故的信息,其中不少是將視頻、照片移花接木,或是直接將原來的文章換一個地名、人名。

山東淄博市張店區警方曾查處過一則謠言事件,謠言文章稱“山東淄博市張店二中跳樓學生劉雅婷寫給全體教師的一封信!可憐的孩子一路走好……”警方調查發現,類似的文章在網絡上已多次出現,內容幾乎一致,只是將地名進行了修改,從2014年開始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在一座新城市。

除了各類與人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謠言以外,網絡上還存在諸多關於經濟熱點、社會公平、司法公正、歷史事件等領域的誤導性分析或評論性文章,這些文章標題聳人聽聞但事實卻相去甚遠,以及移花接木、內容不實但煽動性很強。這類信息往往通過挑起人們對經濟的擔憂、對弱者的同情、對社會的不滿等手段,引發讀者點擊和轉發。這些“灰色信息”的不斷傳播與氾濫,不僅使網絡垃圾信息氾濫,也混淆了視聽,給讀者帶來諸多困擾,成為網絡環境中揮之難去的“霧霾”。

“流量為王”催生產業化生產傳播

記者調查發現,在大量不實信息及謠言中,除了有部分是因網民不明真相而誤寫、誤傳外,還有很大一部分是有意為之、“專業”製作產生。在自媒體時代,“流量為王”的利益機制在很大程度上催生及“激勵”部分自媒體賬號,不惜以“灰色信息”吸引眼球、賺取點擊,最終獲得廣告收入等多重利益。

多位受訪的自媒體運營者表示,其收益與文章點擊量、曝光量有直接關係,而其背後又和各類廣告相關。

據山東一個擁有約20萬“粉絲”的微信公眾號運營者李明介紹,運營公眾號的收益方式有多種,一是可以開通“流量主”業務,系統會在公眾號所發文章中附帶廣告,通過這一業務他所運營的公眾號一年的收益約三四萬元。二是自己對接當地的廣告,這部分每年的收益能達到五六十萬元。

據部分業內人士介紹,自主發佈的廣告不僅可以自己線下洽談,還可以通過專業的網絡廣告平臺對接。記者在一家廣告網絡對接平臺上了解到,接收廣告業務的群體被分為“意見領袖”“名人朋友圈”“草根朋友圈”等多類,在意見領袖中又分為時事、民生、母嬰、健康等多類。在報價上,“粉絲”數越多和影響力越大的發佈者,廣告報價越高,例如“粉絲”數在100萬人以上“意見領袖”類微信公眾號,其最好位置的廣告報價達到幾萬元,甚至十幾萬元以上。有的知名賬號報價甚至高達45萬元。“草根朋友圈”類別中,也會根據微信好友數量的不同,有不同的報價,如微信好友三五千人的,其發一條朋友圈廣告的收入為幾十元到一百多元。

通過近年來警方不時查獲造謠案件,也可以看出謠言背後的“圈粉”、賺取點擊量等利益端倪。

早在2015年被福建石獅警方抓獲的“一家34口滅門慘案”發佈者吳某,曾運營20多個微博、微信公眾號,發佈所謂“黑幕”等內容吸引“粉絲”、拉廣告,月收入常超過20萬元。

此外,在自媒體信息傳播領域也形成了相關“產業鏈”。記者調查發現,有不少手機應用程序(APP)專門為微信朋友圈提供可供轉發的帶有各類廣告的文章。轉發文章後,根據轉發而獲得的讀者有效點擊量,轉發者可得到相應收益。而網站提供的文章,不少都是“關心式謠言”或低俗、獵奇類文章。

記者在一個文章轉發APP上看到,每條文章均明碼標價,轉發的文章每被閱讀一次的標價普遍在0.10元-0.15元之間,這些文章普遍包含大量“黑五類”廣告或軟文。記者進行註冊並將部分文章轉發至朋友圈後,隨著點擊量的增加,賬戶餘額也在增加,最後順利通過微信提現。

此外,在多個類似平臺上,還有“徒弟”制度,已註冊用戶介紹進來新註冊用戶即“徒弟”後,老用戶不僅可以立即得到幾元金額的返現,還可永久獲得以後“徒弟”20%的收益分成和“徒孫”10%的收益分成,形成類似“傳銷”的利益分配機制。

山東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教授倪萬等專家分析認為,源頭利益機制已成為各類“灰色信息”專業化生產、不斷變種及廣泛傳播的重要原因,在自媒體平臺不斷髮展的背景下,低門檻、把關不嚴等問題,易導致“灰色信息”大眾化生產、大範圍傳播氾濫。

強化源頭管理 規範利益機制

當前,自媒體平臺已成為人們獲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據去年騰訊發佈的數據,微信公眾號月活躍賬號數達350萬,月活躍“粉絲”數7.97億。新媒體及各類自媒體已成為越來越多讀者獲取資訊的主要渠道。

雖然近年來相關部門加大了對突發事件等謠言的打擊力度,違法、影響惡劣的“黑色信息”明顯減少。但由於這類“灰色信息”直接危害性相對較小,處在是否違法的“模糊地帶”,因此不是公安打擊的重點領域,這讓其得以大行其道。

倪萬等專家分析認為,這類“灰色信息”的共同特徵是吸引眼球,但不明顯違法。謠言製作者往往利用這一漏洞,抓住人們關心食品安全、同情弱者、愛國等心理來吸眼球,獲取較大的傳播,這也是為什麼“某某地孩子又被搶了”“不轉不是中國人”等不斷出現的原因。有的還剪輯視頻“移花接木”、配上其他報道的圖片等,增強欺騙性。

還有的業內人士指出,“關心式謠言”還抓住老人“寧可信其有”以及渴望和子女溝通的心理,使其自願轉發,並且養生健康類謠言不易受到公安部門打擊。

專家認為,在利益機制的誘導及監管相對不足的背景下,這些“灰色信息”已成為屢禁難止的網絡頑疾。但任其發展,這些信息不僅會把網絡搞得“烏煙瘴氣”,並且還可能潛移默化,對人們的思想和意識產生不良影響,甚至積聚社會矛盾。

為此,部分專家認為,需通過有力措施推動自媒體平臺加大對其用戶發佈的信息審查監管力度,嚴格廣告發布機制,同時加大對有害“灰色信息”的打擊力度,從而進一步淨化網絡環境。

一是加大平臺自審查力度。專家建議,相比傳播媒體層層把關簽發的要求,自媒體信息發佈監管十分薄弱。在信息分散化生產的自媒體時代,應本著“誰發佈誰負責、誰運營誰監管”的原則,強化自媒體平臺對信息發佈的監管。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匡文波等專家認為,社交平臺具有明顯的熟人傳播特點,信息信任度相對較高,因此微信謠言不僅傳播快,危害亦深。微信、微博等社交平臺以及各類直播、專業視頻發佈平臺都應該切實履行信息發佈的自監管、自審查義務。

二是嚴格廣告發布機制,減弱源頭利益機制。相對傳統媒體的廣告監管要求,自媒體上各類軟文及文中發佈的廣告監管同樣不足,雖然2016年我國出臺《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但自媒體廣告主發佈的違法廣告仍然層出不窮。2018年上半年,全國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的互聯網廣告案件同比增長64.2%。專家認為,應該通過提高廣告發布門檻及嚴格監管等手段,從而降低各類廣告對“灰色信息”生產的源頭激勵。

三是加大對有害“灰色信息”的處罰力度。中國科普研究所助理研究員王大鵬等人建議,政府相關部門不僅要對“事件性”謠言加大打擊力度,也要加大對養生、健康等領域裡遊走在違法“模糊地帶”的各類謠言的打擊力度,減小其生存空間,特別是對有組織的謠言製造者加大處罰力度,揪出背後的專業平臺和利益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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