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店應不應該成爲「圖書館」


正值暑期,去了北京某書城,本想逛逛門店,看看書。結果實體店的環境實在不像書店,最終只能隨便看看,匆匆離去。線上線下渠道競爭激烈,線下渠道本身的優勢就在購物體驗上。舒適的環境,周到的服務,寬敞的空間是吸引消費者光顧實體店的基本條件與手段。然而因為眾多內外因素,實體書城已成救助站,成了學生的課外活動中心,那實體書店還能用什麼留住消費者?實體書店又怎麼生存下去?書店的苦衷又有誰能理解,體諒?

其實許多人都有在書店免費蹭書看的行為,比如路過書店進去翻翻新書,比如等人時在書店看一會書打發時間。書店為服務讀者,也提供了座椅,休息區等設施,以努力盡到自己的社會公益責任。但凡事都有個度,太多人把書店的社會責任無限放大,把商家的善意作為佔便宜的對象。在一些大書城,經常可以碰到推銷保險、課程、理財的,經常可以見到黃牛、乞討的。如果說這些人都有明確目的,屬於文明素質以外的問題,則那些在書店裡睡覺,哄孩子游戲,放孩子在書店當遊樂場的則絕對是文明問題,素質問題了。

去書店經常能見到,找個角落席地而坐玩手機、打遊戲,甚至睡覺的。這些行為和看書無關吧?這不是休閒廣場,街心公園呀。還有就是家長帶著孩子來回瘋跑的,孩子不懂事,家長也不懂事嘛?暑期最多見的就是中小學生,在漫畫、小說貨架前席地而坐,把整個過道都佔滿了。家長也不在旁邊,想是家長把書店當託兒所了,孩子放這裡看書也放心,自己該逛街逛街,該上班上班,但是您考慮過書店的感受嗎?您孩子把過道、書架擋了,其他人怎麼選購圖書?您孩子把書翻爛了,這書賣給誰去?退回出版社?出版社難道也是公益組織?如果實體書店的損耗太大,銷售太少,人家不給實體書店發貨,或者就發一點樣本,讓真正的讀者、消費者去上網購買不可以嘛?最後受傷害的還不是書店和讀者?還有就是眾多的流浪者,有休息的,有看書的。知道您們有自己背後的苦衷和故事,但書店也是弱勢群體,微利企業,社會就任由這樣壓榨書店,大家真的良心過去的去嘛?還有您看書就看書,能不邊吃東西,邊喝飲料邊翻書嘛?試想您自己買本書回去,一看中間夾著麵包渣,有飲料的汙漬,您樂意嗎?

圖書館本是公益屬性為主,其目的就是以較為低廉的成本,供大眾借閱書籍,以滿足大眾學習、求知、娛樂的需要。其背後的資金支持多是來源於行政撥款,社會公益資助等。而書店則是商業機構,其目的是通過門店的展示,銷售圖書。書店不是公益組織,經營也是以營利為目的。所以應該說圖書館服務的是讀者,書店服務的是消費者。圖書館是服務看書的人,書店是服務買書的人。然而因為社會的慣性思維,文明素養的不足,以及觀念的錯位,造成了太多人把書店當圖書館來使用的尷尬局面。本人開個體書店時就曾經親耳聽到蹭書者說去西單的圖書館(指西單圖書大廈)看書去,那沒人管,書還多。

記得曾經有篇報道,是某個圖書館,不拒絕流浪者前來讀書,只需要把手洗乾淨,以免弄汙圖書即可。當時對此行為也是極為認同,大眾也是普遍讚賞。人人都有學習求知的權利,這也是人性中積極正面的一面。但前提是這種權利、行為要符合大家的利益和規則。圖書館是以社會資本維護的公益性質文化設施,其對所有人開放,才是他的本來屬性和目的。通過公益的文化設施為不同階層的大眾提供低廉甚至是免費的學習、求知機會,正是社會發展、文明、進步的體現。但書店則不應成為大眾免費蹭閱和娛樂的場所,因為書店是商業性質的機構,他需要盈利才能生存,消費者也需要有一個良好的購物體驗才會在書店消費,以此書店才能生存下去。大眾以免費公益行為來損耗書店的生命力,短期看是大家都佔得一些便宜,可以看免費書,可以享受冷氣,可以在此娛樂休息,打發時光。但長久以往,書店做不下去,大家又如何?去消耗另一家書店嗎?等所有書店都被消耗完蛋,只剩下網絡書店,這樣真的好嗎?

現在一些實體書城的生存本就十分尷尬,銷售滯漲甚至是下滑(有些增長是因為圖書定價提高了,而實際銷售冊數則在下滑),企業利潤微薄,人員大量流失,貨款結算不及時,造成供貨商斷供。這些問題都在加劇書店經營的惡性循環。在此大環境下,書店面對本不該屬於自己的公益責任,顯得無能力為,也麻木無奈。進門都是客,轟不得,管不得。真轟了,管了,肯定又是許多人的口誅筆伐。但如此下去,要不了多少時日,只能關門了事。這種無奈和結局真的有人仔細地考慮過嘛?

書店需要管理,但書店的難處是顯而易見的,其可作為的空間也是十分有限的。在提倡全民閱讀的今天,很需要保留住書店這些火種,作為閱讀推廣的基礎和基地。所以善意引導,宣傳文明守則,提高素質,多給書店一些管理和輿論的空間,如此才能真正地推廣閱讀,才能為全民閱讀提供必需的硬件設施。真愛書請善待書店,真不愛書,您也別去書店影響他人了。


書店應不應該成為“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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