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方舟子起訴王志安損害名譽權獲勝訴,王志安需道歉賠償一萬元?

張春財


2018年9月29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方舟子起訴王志安損害名譽權獲勝訴,王志安賠償方舟子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訴訟支出25530元。


對於這個判決,我感到很惋惜,但我支持法院的判決,北京海淀法院的判決是基於事實的,王志安在與方舟子交鋒的過程中,出於義憤在微博和其它網站、論壇上的確有“出言不遜”的情況,用了一些侮辱性的詞語,這是對方舟子人格的一種侮辱。

不過從內心裡講,我還是支持王志安的,王志安對方舟子的“打假”,起訴對“保安資金”的用途不明朗,包括在轉基因問題上方舟子隱瞞事實等問題,一定會有一個結果。方舟子起訴我王志安名譽受損案,方舟子勝訴,這樣對我們大多數網友來講,也是一個教訓。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也是我們真實生活的一部分。

最近我國成立了網絡法院,今後因為網絡引發的官司會越來越多。我們網友在網絡上遇到一些不公平的事情,遇到那些讓人義憤填膺的事情,不要情緒一激動、腦子一發熱,對“對方”進行攻擊、漫罵,這樣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讓對方抓住把柄,對方控告你名譽受損,那麼你可能就是敗訴者,王志安敗訴就是一個教訓。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王志安雖然敗訴了,但是王志安起訴方舟子的“保安資金”等其他問題,還在續進行中,我們只需靜心等待王志安勝訴方舟子案件那一刻的到來。


不忘初心匍匐前行


王治安起初還是方舟子的粉絲,在許多問題上是挺方舟子的,比如支持轉基因。兩人關係破裂是因為方舟子懟了王治安的閨蜜,愛美人不愛江山的王治安自然坐不住了,於是開懟方舟子,這是起因。

說實話,王治安與方舟子的才氣差著幾條大街,不服氣也不行,於是只能採取近乎流氓的手段,把方舟子老婆說方舟子的話拿出來懟方,但也找不到更多懟材,搜腸刮肚弄了個安保基金詐騙的帽子出來。這裡要說一下,這個安保基金是方舟子受到肖傳國僱兇傷害之後,由一些正義志士發起,自願成立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方舟子的安全。基金的本質是自願籌備,並非方舟子發起募捐,這與一般募捐是有區別的,方舟子是指定的唯一受益人,也就是說這個錢用在方舟子身上都是合法的(當然是用於保護方舟子的一切開支)。這道理就同於你賣貴重東西送朋友,不構成行賄受賄一樣。至於基金如何使用,當然也不受公眾監督。另外一個要點是,如何保護方舟子,不是方舟子的事,而是掌管該基金的彭劍根據需要安排,試問能不能將採取何種措施保護方舟子的具體情況告訴別人?這樣還能保護嗎?

所以王治安會敗是因為他插手別人私事,並對方舟子實施了名益損害,其調查方舟子安保基金的行為更對方舟子安全帶來危害!賠一萬,只能說方舟子大度,而王治安應該好自為之!


36817向祖國致敬


看了方舟子微博中曬出的幾頁判斷書,能夠明顯感覺到他背後那種開心得勝洋洋得意的自在表情。不過,對於喜歡曬判斷書的名人來講,一般都喜歡把日期曬出來,而方舟子這個判斷只是其中幾頁紙,不清楚這個案子是何時上訴的,是不是和王志安趕美起訴有關。

相信不甘寂寞的王局隨後會在自媒體中予以還擊,法律的判決書已經下來了,就看王局如何接招了,賠錢事兒小,再來它幾個一萬也無所謂,關鍵是丟臉事兒大啊。當時在微博中說的那麼義正辭嚴,那麼證據確鑿,到頭來卻還要向方某人公開道歉,這個臉打的有點狠,還讓不讓老王愉快的過節了。

雖然我對方舟子也不感冒,但就從這個名譽侵權事件來看,王局是沒有道理的,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不能把網絡當成洩憤的場所,你可以在私下裡說的難聽一些,但在網上是不能隨便侮辱別人的,何況你平還是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

有時看一些名人做法其實挺LOW的,不管咋樣也是一些有點身份地位的名人了,吵起架來和無賴沒什麼兩樣,總是喜歡過嘴癮,用自己的情緒挑撥公眾的立場。對於公眾人物之間的質疑和爭端,我還是希望他們通過和平理智的方式,通過法律的手段來攻擊對方,靠嘴炮一無是處。

法律是相信證據,只要你用中掌握證據,那麼別叨叨,直接呈現訴狀告上法庭,讓對方付出法律上的沉痛代價多好。都是些名人,儘量少幹些金剛葫蘆娃兒的事。


元芳有看法


方舟子太狡猾了。

王局明明是在指責他詐騙安保資金,他卻對此選擇迴避,而是以王局對他進行言語上的人格侮辱為由提起“名譽權侵權之訴”,企圖避重就輕地“自證清白”。

單純從法律上來說,王局確實一時大意給了方舟子以口實。王局在指責方舟子詐騙安保資金時,對他採取了諸如“方肉工”、“人渣”、“騙子方舟子”等帶有侮辱性的稱謂,同時在雙方爭鋒相對時使用了“把自己大便吃掉”、“你再吃一份大便如何”等明顯侮辱性言論。就這部分言論來說,即使全國人民都對此表示贊同,但法律是不能容忍的,因為在法律上即使是窮兇極惡之人,他的人格尊嚴也應當保護。

正是倚仗法律對好人壞人人格尊嚴一視同仁的保護,方舟子像撿到寶似的對王局展開反擊,提起一場必勝無疑而又無足輕重的訴訟。

方舟子這樣做的目的很簡單,企圖通過移花接木來混淆視聽,讓不明真相的社會公眾以為他和王局之間關於“安保資金”的爭論戰是他贏了!殊不知他只是就言論侮辱部分提起訴訟,而對“詐騙安保資金”部分卻隻字未提。

正是因為法律對好人壞人提供同等保護,因此勝訴了不代表他是好人,敗訴了也不代表他是壞人。方舟子也不用這麼沾沾自喜,你有本事以“王局誹謗你詐騙安保資金”為由提起名譽權侵權糾紛,和王局堂堂正正地對簿公堂。這場訴訟你要是能贏,那才真的是值得你沾沾自喜的。不過,想來你並不敢這樣做吧?

如此看來,王局輸在了他低估了方舟子的手段,以為他好歹能和自己正面剛,而不會陰險到抓住自己的隻言片語提起訴訟。看來,王局要繼續和方舟子戰鬥到底,以後得更加小心了。


冰焰


世事難料。

王志安高調赴美起訴方舟子未果,鎩羽而歸未幾,除了被方舟子發文《曲藝表演,王志安告狀》嘲諷外,更被其抄了後路——海淀法院判決,王志安必須發佈聲明,公開向方舟子賠禮道歉,賠償其一萬元精神損失費和25530元訴訟支出。

至此,王志安完敗。

當然,王志安還有上訴的權利。若上訴,雖然結果尚難預料。但這次敗訴,我想王志安應該接受教訓,作為一個公眾人物,要冷靜,要理性,不能太浮躁,不能為達到貶損對方的目的而只圖嘴的快活甚而侮辱對方的人格。



即使王志安不再上訴,賠這點錢也不至於傷筋動骨。但以後恐怕在言語上要注意了,方舟子放言“至於本案訴訟過程中和之後的王志安繼續誹謗我的其他微博,我將另案起訴他,他發多少,我起訴多少,只是以後要去新成立的北京互聯網法院起訴了”。

王志安似乎還在逞口舌之能:”我肯定會給方舟子道歉,大概其會這麼寫…”。你忘了,判決書明確“聲明內容需經本院(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核”,豈能讓你為所欲為?

作為公眾人物,還當謹言慎行。不可以“使用粗俗的語言汙染網絡環境,產生不良的示範作用”。


風雨敲書窗


下文是王志安自己說,可能會寫給方舟子的道歉信:

方是民,我調查發現你和彭劍聯手詐騙安保資金,你和彭劍拿捐款買房買車開淘寶店是不折不扣的騙子行為,但我卻將你簡化為方騙子,將你在安保資金中的詐騙行為,上升到一般的人格評價,這是不對的。真是對不住了。今後我一定注意,就事論事,對你的詐騙行為力求準確,具體的描述。

大氣,胸懷寬廣的打假英雄 王志安


王局的這篇微博洋洋灑灑寫了很多,大部分篇幅在解釋為什麼輸了官司。這只是摘抄了他可能道歉的一少部分。各位看官仔細讀一讀,道歉這一部分也是解釋中明顯帶著狡辯啊,冷嘲熱諷嬉笑怒罵。小人之心猜測一下,如果王局贏了這場官司估計得樂到天上去。

小珺君後知後覺周立波事件才開始關注王局(唔唔,也是錯過太多好戲)。周立波事件一系列的採訪,感覺王局不是太中立,明顯有傾向,帶了一波節奏。

所以他與方舟子的官司,也不能只聽信一面之詞。關注雙方,瞭解事件的來龍去脈,保持相對中立公正的立場吃瓜,才是一個吃瓜群眾正確的打開方式。


倆人都不是省油的燈,都善於調動自己關注者的積極性,甚至借用水軍為自己洗白造勢,贏得關注從而獲取利益。

王局表示這輸了這場官司絲毫不影響他正在收集證據,再次赴美起訴方舟子。王局輸了這場小小官司,判賠區區1萬元,但是再次贏得大量關注。

嗯嗯,王局不虧!

(圖片截圖自王局微博)


TANGIN瑞士天珺表


從這起判例我們可以看出,原本糾結於安保基金的王志安,在與方舟子的交鋒中,用力過猛用偏了,導致自己先失一城。

失策、教訓吶……

其實就像王志安所說,他質疑的是方舟子的安保基金,如果他有翔實的證據,完全可以靠證據說話,把方舟子的謊言徹底揭穿,把他定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但是現實生活中呢?

方舟子絕對是一個牛皮糖類型的對手,自己自詡這博士那專家的,結果科研成果沒多少,也無任何科學建樹,反倒是在網上東一榔頭西一棒槌的到處敲打他人,因為噴肖建國揍錘子敲頭後名聲大震,似乎他就嚐到了甜頭,樂此不彼的到處噴人……

在此期間王志安無意中加入質疑安保基金隊伍中,本來這是好事兒,畢竟別人捐的款不能拿來你個人使用對吧。

可惜,王志安太不夠淡定,方舟子在後面不陰不陽來兩句黃腔,王志安就受不了,可能有點氣急敗壞,對話間言語開始變得粗俗,什麼“吃大便”之類的詞彙頻出。

這就像世界拳王梅威瑟一樣,因為他閃躲功夫了得,被人稱作是“梅跑跑”,但是,他總是在閃躲騰挪間給對手致命一擊,這也是一種水平。

說實話,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在表達自己的意見時更要注意自己對社會的導向性,這也是法院判王志安敗訴的原因。對於雙方爭執的安保基金這焦點,可以正常的合理質疑,也可以靠證據讓對方啞口無言,法院是支持你這麼做的。

但是上來就罵人,顯然畫風就不對了,方向也走偏了,難怪方舟子會悄悄做了證據固定,這傢伙老練著呢……

希望王志安汲取這次教訓,向崔永元學習一下,你看小崔,無論多大風浪他自巋然不動,罵人也不帶髒字的,搞得對方反倒狼狽不堪,這才是真功夫啊……

如果靠罵人就能爭出勝負,那麼世界上也就沒有戰爭了。


普了次法


王志安起訴崔公公,不,我說錯了,是王志安起訴方舟子,方舟子也起訴王志安。兩個人對掐已經好幾年了。他們是怎麼掐起來的,其實大家都清楚,這裡就不再討論了。事情已經發生了,已經斷無調解的可能性。總之,官司讓人很疲憊。王志安起訴方舟子,這次沒有收穫,而方舟子卻扳回一局。但是,戰爭還剛剛開始,遠不會結束。

我倒是覺得,王志安與其起訴方舟子,不如去起訴另外一個人——崔公公。

這個陰陽怪氣的人,曾經是一個電視臺的主持人,依靠電視臺給他的平臺,賺了一些群眾的信任,就開始自我膨脹。他自我膨脹之後,性格也開始極端偏執,為了抹黑轉基因,開始與民科神棍勾結,通過下三濫的手段抹黑科學技術,迄今為止沒有一絲一毫的悔改。可以說,這個崔公公,已經成為科學界人人嗤之以鼻,臭名昭著的“反科學之王”。而支持崔公公的人,三觀都不正。我知道,王志安也是支持轉基因的,所以我認為王志安可以起訴這個崔公公,更有社會意義。

這是我對王志安的一個建議。我認識一些律師,可以提供幫助。


懷疑探索者


其實這叫僥倖勝訴,方舟子勝訴,得意洋洋的炫耀,而王志安算是大意失荊州,因為一時氣憤而在言論上大罵方舟子,方舟子正是抓住了這一要點,起訴王志安損害名譽權,從法律的角度來講,的的確確王志安損害了方舟子的名譽權,所以法院判決王志安賠償方舟子一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並且給方舟子道歉,王志安只能說打掉牙往肚子裡咽,沒辦法啊,誰叫一時說出了那樣的言論。可能看到這裡,我們的吃瓜群眾一頭霧水,這個王志安和方舟子何許人也?有什麼糾紛在網絡上這樣熱議?且聽筆者慢慢道來。


話說王志安為前央視著名記者,而方舟子呢,名頭比較多,什麼科普作家、學者、詩人、反偽打假鬥士、留美生物化學博士、中文互聯網先驅者等等名頭。算起來和王志安從事的業務有點類似,曾經王志安可是方舟子的鐵粉,可能有人會問,鐵粉怎麼和偶像結怨,其實這再正常不過了,俗話說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仇人,一點都不奇怪,要說他們結怨還得從崔永元和方舟子事件說起,這話是不是有點怪,這怎麼又扯上崔永元了?

話說2014年之際,崔永元在微博發表了一段關於方舟子的言論,而方舟子呢,認為老崔侵犯了他的名譽權(是不是和這次的有點像,像就對了),於是起訴崔永元,並且索賠三十萬,而後海淀法院公開宣判了這起糾紛案,法院認為言論不夠成侵權,法院判決雙方互相道歉,刪除微博,互相賠償對方4.5萬元,於是乎,這次起訴打了個平局結束了。

緊接著央視名記者王志安爆出了方舟子涉嫌詐騙,王志安實名爆料方舟子夥同律師涉嫌詐騙網友錢財,陷入非議,這下又捅了馬蜂窩了,方舟子炸窩了,於是乎雙方在網上你來我往的頻發微博,互相指責,王志安一時氣憤,在指責方舟子詐騙安保金一文中出現了“騙子方舟子、方肉工、人渣”等等的字眼,方舟子抓住了這一點,起訴王志安侵犯了他的名譽權,於是就有了王志安敗訴賠償道歉一事。



如果說單單從這一個點來說,王志安錯了,法院的判決合情合理。可是俗話說無風不起浪,這個方舟子到底所作所為是對是錯,天天在網上以什麼打假鬥士的名頭活躍,他相信也有問題,我們將他的是非功過都交給時間吧,相信時間總會讓世人看清一個人的真面目,也會給予該有的懲罰。好人不會被冤枉,壞人也不會永遠逍遙法外。


珞珈評論社


雖然說結果讓很多人不滿意,但是依據法律規定也只能這樣處理,作為公眾人物,王局義憤填膺的抨擊了方某,因為言語過激,因為方某確實存在一些騙子行為,確實被很多人辱罵了,王局引用了一些人對方某的辱罵詞語,自己也在網上直接發表了一些辱罵的言語,確實有侵犯方某人格權名譽權,被判決賠禮道歉和賠償精神撫慰金也算正常,不過吃一塹長一智,相信王局以後抨擊會更有策略。

網上王局通過微博列明瞭自己對本案結果的思考,或者說經過法官點撥後的醒悟,其實直接的說,就是王局真正懂了什麼是真正的監督和批評,什麼是侵犯名譽權,二者的界限如何把握。方某做了什麼騙子的行為,尤其是那些已經被證明的,都可以發表意見,可以就事對事的批評指責,這個是輿論監督的範圍,只要不是虛構的都是可以說的,但是不能因為方某做了這麼多不恥的事情,就直接引用一些明顯辱罵的詞語,這個就構成名譽侵權了,尤其是通過網絡大肆宣傳,例如騙子這個詞,即使有詐騙行為,只能說詐騙的事情,也不能不說詐騙的情況,直接稱呼誰騙子。通過這個案子,其實所有人都可以自己找到界限,批評是權利,但是也需要把握好尺度,不然雖然逞一時口快,最終被起訴也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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