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的吶喊,追訴「二戰」日本戰犯缺失之原因探析

“二戰”結束後,國際社會分別組織了對納粹戰犯和日本戰犯的國際和國內審判,對一大批罪大惡極的戰犯的罪行進行了清算。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仍有相當數量的戰犯逃脫了戰後的集中審判,如何追究這些戰犯的戰爭責任,成為了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然而,在這個問題上,納粹戰犯和日本戰犯卻“享受”到了截然不同的“待遇”。戰爭結束後,國際社會追捕和審判納粹戰犯的行動從未停止過。戰後歷史中,不斷有潛逃納粹戰犯被發現、逮捕並受到審判和懲罰。直至今日,仍不時有諸如年逾古稀的納粹戰犯坐在輪椅上被推入法庭接受審判的報道見諸報端。

正義的吶喊,追訴“二戰”日本戰犯缺失之原因探析

但是,對於日本戰犯,自從1956年中國政府組織的瀋陽和太原審判之後,國際社會便再也沒有對未受審判的日本戰犯進行過任何追究,彷彿他們的惡行從歷史中消失了一般。同為“二戰”戰犯,境遇卻迥然不同,如此反差,究竟有著怎樣的原因,不禁讓人想一探究竟。

一、埋下伏筆,美國獨佔日本

二戰結束後,美國出於自身戰略利益的考慮,排斥其他盟國對日本實施了單獨軍事佔領。美國對日本的單獨佔領,對追訴日本戰犯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事實上,在美國早期的對日佔領政策中,曾計劃模仿對德國的佔領政策,由主要盟國對日本實施共同佔領。如1944年5月4日,美國國務院戰後計劃委員會制訂的《美國對日目標》中明確提出“所有對日作戰的聯合國家應參加對日本的佔領和管制”。但是,隨著戰爭不斷接近尾聲,由不同社會制度國家組成的反法西斯同盟逐漸出現裂隙,美蘇之間在國際秩序重建等問題上的矛盾和分歧不斷凸顯。尤其是德國戰敗投降後,蘇聯與美英在對德國進行分區佔領以及戰後歐洲和平安排中出現的種種矛盾和分歧,讓美國深深感受到了蘇聯威脅的嚴重性和緊迫性。正如杜魯門所強調的:“我決定,對日本的佔領,不能重蹈德國的覆轍。我不打算分割管制或劃分佔領區。我不想給俄國人以任何機會,再讓他們像在德國和奧地利那樣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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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重現分區佔領德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遏制共產主義在亞太地區的擴張,美國政府決定調整對日本的佔領策略,由美國對日本進行單獨軍事佔領。此後,美國政府在不同場合多次強調美國在對日作戰中的貢獻,指出應由美國佔領並控制日本;單方面任命麥克阿瑟為盟軍最高統帥;自行劃分受降區域,規定日本將由美國受降;先後拒絕了蘇聯提出的由美各派一人擔任盟軍最高統帥和將北海道北部劃入蘇軍受降區的建議;在日本投降後迅速派兵佔領日本戰略要地,成立了由美國全面控制的所謂“盟軍總部”,壟斷了戰後日本的管控大權,完成了對日本的單獨軍事佔領。

美國戰後對日本的單獨軍事佔領,至少在以下三個方面對審判和追訴日本戰犯產生了影響:

第一,美國戰後對日本的單獨佔領和對日本戰後事務的主導,形成了美國在日本問題上的絕對話語權,為美國公然放縱、庇護和利用日本戰犯創造了條件。

對於絕大部分日本戰犯,美國的態度,成為了決定他們生殺予奪的關鍵。戰後,美國利用自己對日本國內事務的壟斷地位,不顧其他盟國的反對,肆意操控東京審判,掩蓋日本戰犯的戰爭罪行,隨意釋放日本戰犯,利用戰犯為“冷戰”服務,嚴重阻礙了對日本戰犯的審判和懲處。正是美國日本戰犯的放縱和包庇,改變了日本戰犯的命運,成為他們重見天日乃至重返人生巔峰的決定性因素。

第二,美國為了促使日本單獨向美國投降,實現對日本的單獨軍事佔領,順利推行佔領政策,降低佔領日本期間的風險和成本,保留了日本天皇和日本政府,並利用其對日本實施間接統治。於是,戰時日本統治集團的生命在戰後得以延續下來,導致戰後日本政府具有強烈的繼承性,成為了日本國內審判戰犯無法逾越的阻礙。

第三,美國對日本的獨佔還影響了其他日本侵略受害國對日本戰犯的追訴。

一方面,美國為了給日本重建掃清障礙,利用自己在戰後國際社會中的強勢地位和對日本事務的絕對話語權,壓制其他受害國追究日本的戰爭責任,為日本戰犯免受追訴營造了保護傘。

另一方面,部分日本侵略受害國出於自身利益需要,在日本問題上迎合美國,主動放棄了對日本戰爭責任的追究,並在審判和追訴日本戰犯的問題上表現消極甚至保持沉默,削弱了國際社會追訴日本戰犯的聲音。

可見,美國對日本的單獨佔領,雖然與追訴日本戰犯的缺失並無直接因果關係,但卻在多個方面起到了間接的促進作用,可謂是為其埋下了重重的伏筆。

二、美國對日本戰犯的放縱

如文中所述,由於美國對日本的獨佔,美國政府在戰後對日本戰犯的態度和政策,便成為了左右日本戰犯命運的關鍵因素。大量日本戰犯之所以能在戰後逃脫審判,免受追訴,美國對日本戰犯的放縱和包庇“功不可沒”。

美國政府初期並沒有打算放縱日本戰犯,相反,美國早期的對日政策中明確提出要嚴懲日本戰犯。

1945年6月11日由美國國務院、陸軍部和海軍部協調委員會頒佈的SWNCC150號文件中,就提出了嚴懲戰爭罪犯和危險人物的基本原則:“戰爭罪犯必須被逮捕、受審和被懲處;日本領導人和具有臭名昭著的軍國主義和侵略思想的其他人員、公開對軍事佔領當局表示敵視的人員都必須被逮捕和拘留。”

但是,美國這種對日本戰犯的強硬態度並沒能堅持太久便隨著國際局勢的變化而迅速軟化變質,逐漸由嚴懲變為放縱和包庇,這種變化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

(一)操控東京審判,掩蓋戰犯罪行

戰後,美國利用對日本的獨佔地位,主導並操縱了東京審判。不僅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是由麥克阿瑟單方面宣佈成立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以下簡稱:《憲章》)也是由麥克阿瑟批准並公佈。根據該憲章,盟軍最高統帥不僅有權任命法官和審判長,還有權減輕和修正法庭的判決,法庭判決的執行也需要遵照盟軍最高統帥的命令。

《憲章》還規定,案件的偵查和起訴由首席檢察負責,而首席檢察官同樣是由盟軍最高統帥任命。雖然為了消減國際社會對美國獨攬審判大權的質疑,麥克阿瑟任命了澳大利亞法官韋伯為審判長,但是真正掌握戰犯生殺大權的首席檢察官仍是由美國人基南擔任。雖然後期遠東委員會曾對《憲章》做出了一定的修正,但這些修改只是在形式上對盟軍最高統帥的權力進行了一些限制,並沒有對美國主導東京審判造成實質性的影響。

美國操控東京審判最大的影響,莫過於將日本天皇排除在審判之外。天皇是日軍的最高統帥,對日本的侵略罪行具有重要的推動和指揮作用,負有不可推卸的戰爭責任,是名副其實的頭號戰犯。

但是,為了保留天皇為己所用,美國政府不顧國際輿論和其他盟國的強烈要求,利用其在東京審判中的主導地位,將裕仁天皇排除在被告名單之外,並利用各種機會百般佔日本細菌戰的核心機密,將免除細菌戰犯的戰爭責任作為換取細菌武器資料的交換條件,在東京審判中刻意掩蓋日本細菌戰罪行,致使主要日本細菌戰戰犯全部逃脫了東京審判,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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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美國還取消了東京審判原計劃繼續進行的第二次、第三次審判,於第一次審判判決執行的次日便宣佈結束對日本甲級戰犯的審判,並於1949年10月19日宣佈結束對乙、丙級戰犯的審判,不再逮捕、搜查戰犯嫌疑犯。

(二)私自釋放未受審判的戰犯嫌疑犯

盟軍總部於1945年9月11日就開始了逮捕戰犯的行動。從9月11日到同年12月6日,兩個多月間,盟軍總部連發四道戰犯逮捕令,共批捕118名甲級戰犯嫌疑犯,並悉數關押在東京巢鴨監獄候審。經過篩選,國際檢察局決定首先對其中28人進行起訴,其餘甲級戰犯嫌疑犯留待日後再行審理。

但是,隨著美國對日戰犯政策的轉變,美國政府決定不再審判這些戰犯,而是將他們無罪釋放,以便加以利用。事實上,釋放戰犯的行動在東京審判正式開庭之前就已經開始了。

1946年4月13日,皇族梨本宮守正和三菱重工業公司會長鄉古潔成為第一批離開巢鴨監獄的甲級戰犯嫌疑犯。

此後,釋放戰犯的行動就一直陸陸續續進行,並於1947年8月30日之後漸入高潮。僅這一天,盟軍總部便宣佈釋放了鯰川義介等23名甲級戰犯嫌疑犯。

1948年12月24日,也就是東條英機等7名甲級戰犯被執行絞刑次日,盟軍總部將巢鴨監獄中剩餘未受審判的包括岸信介在內的19名甲級戰犯嫌疑犯全部釋放。

值得注意的是,對這些戰犯的釋放全部是在未取得遠東委員會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是美國政府的單方面行為,這就更加清楚地顯示了美國包庇戰犯的意圖。

(三)提前釋放被判刑的甲級戰犯

除了無罪釋放未受審判的戰犯嫌疑犯外,美國政府還想方設法將已經被判處刑罰的日本戰犯提前釋放。

1950年3月7日,麥克阿瑟頒佈“第五號指令”,規定所有根據判決書仍在日本服刑的戰犯都可以在刑滿前按所謂“宣誓釋放制度”予以臨時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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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10月,美國又聯合英、法、荷、澳等9國政府致函日本政府表示同意將所有在押甲級戰犯的刑期減至1958年4月7日。於是,在這一天,所有在押甲級戰犯均被日本政府刑滿釋放。

美國對日本戰犯政策之所以發生戲劇性轉變,其主要原因便是美蘇矛盾的激化和“冷戰”的爆發。事實上,戰後初期,美國雖然已經意識到了蘇聯威脅的嚴重性,併為遏制蘇聯而對日本實施了單獨軍事佔領,但仍然將日本作為敵國進行處置,以確保其永遠不再成為美國的威脅。

此時美國的東亞戰略,是計劃以中國為盟友,共同對抗蘇聯的威脅。但是,隨著美蘇“冷戰”的全面展開和美蘇對立的不斷加劇,美國的戰略重心迅速從“壓制日德”轉向“對抗蘇聯”。而由於中國國內形勢急轉直下,美國“扶蔣抗蘇”的東亞戰略也宣告破產。於是,美國不得不調整其東亞戰略,將日本作為其在遠東對抗蘇聯甚至共產主義中國的最重要的盟友。

為了將日本儘快建設成為對抗蘇聯的東方橋頭堡,“無論是在經濟領域還是軍事領域,都需要一批優秀人才”,而日本戰犯則成為了這種“優秀人才”的重要來源,因此,美國對日本戰犯的政策也由最初的嚴懲轉為庇護和利用。正如甲級戰犯嫌疑犯、後來成為日本首相的岸信介於1945年9月11日在巢鴨監獄中所寫的獄中日記中所預測的:“冷戰的發展,是我們這些在鴨巢的人的唯一寄託。美蘇關係繼續惡化,我們就能免於一死。”

“冷戰”的醞釀和爆發及其導致的美國戰略重心的變化,是美國對日本戰犯政策發生根本性轉變的決定性因素。

美國對日本戰犯的縱容和包庇,在兩個層面上對追訴日本戰犯產生了影響:一是直接影響。美國政府不僅掩蓋了大量日軍罪行,將大量日本戰犯嫌疑犯無罪釋放,並且公然宣佈結束對日本戰犯的審判,阻撓對日本戰犯的追訴,直接導致大量日本戰犯逃脫了戰後審判。二是間接影響。美國對日本天皇的保留和對日本戰犯的放縱和利用,不僅保留了日本軍國主義的精神象徵,還使大量戰犯得以重返政壇並竊據要職,是戰後日本政府繼承性和延續性的主要根源之一。被戰犯所把持的戰後日本政府在歷史問題上倒行逆施,在審判懲處戰犯上表現極為消極,而這正是美國放縱包庇戰犯的後遺症。

三、日本國內對戰犯的庇護

雖然國際社會和戰爭受害國都組織了對“二戰”戰犯的審判,但由於大多數戰犯在戰爭結束後仍然身處德日兩國國內,審判和懲處戰犯的主要責任仍然需要由德日兩國承擔。

德國政府在追捕和審判納粹戰犯問題上始終保持了積極態度,據統計,從1946年到1965年,在西德共有6115人,在東德共有12807人因納粹罪行而被判刑。1958年,聯邦德國成立了州司法管理局納粹罪行調查中央辦公室,專門負責在世界各地蒐集納粹罪行證據,截至2014年,這一部門進行過10萬多起調查,追蹤到7184名納粹戰犯並將其定罪。

但是,日本政府在戰後非但沒有提起過一起對戰犯的訴訟,並且還竭力替戰犯開脫罪責,美化、神化戰犯。戰犯審判之所以在日本國內銷聲匿跡,戰後日本政府的繼承性和延續性可謂是首要原因。戰後日本政府的繼承性和延續性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精神象徵的繼承。天皇是日本的象徵。戰敗前的日本天皇是日本的國家元首,集國家最高權力於一身,是日本政權的絕對核心,也是日本軍國主義的精神支柱,為日本發動侵略戰爭提供了精神動力。戰後,美國出於自身利益考慮,沒有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並且保留了天皇和天皇制。雖然在日本憲法中,天皇被剝奪了一切實權,僅僅作為“日本國的象徵”和“日本國民統一的象徵”而存在,但天皇自身巨大的影響力和日本國民對於天皇的迷信崇拜並不會因此而消失。天皇的繼續存在,意味著日本舊統治階級精神象徵的繼承,標誌著日本政權在戰後的延續。

二是組織機構的繼承。美國在佔領日本後,雖然解散廢止了陸軍省、海軍省、軍需省、大本營、元帥府等軍事機構,但為了實施對日本的間接統治,美國政府保留了包括內務省、大藏省、厚生省等在內的行政機構。也就是說,日本舊的國家機器並沒有被徹底打碎,其只是被切除了發動戰爭的功能,而多數非軍事功能的機構仍然保留了原有的組織形式,繼續在美國佔領當局的指揮下行使對內統治的功能。

三是人員的繼承。不僅是組織機構,在人員構成上,戰後日本政府也同樣具有極強的繼承性。雖然美國曾在日本進行了廣泛的整肅,將大量戰犯和軍國主義者清除出了政府機關,但仍有大量的舊官僚由於美國間接統治日本的需要被保留下來。此外,由於冷戰的爆發,整肅工作很快走上“回頭路”,曾受到解除公職處分者紛紛恢復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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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條約》生效後,日本政府宣佈與整肅有關的一切法令作廢,所有整肅處分自動解除。被解除整肅的戰犯、軍國主義者和右翼分子很快重返日本政壇,並佔據了重要位置,這其中不乏諸如重光葵、賀屋興宣、岸信介這樣的國家重臣甚至首相。

1952年10月舉行的佔領結束後的首個國會議員選舉中,解除處分的政治家佔到眾議院總席位的42%。而當1957年岸信介組閣時,其成員“從大臣到長官,曾被清洗的人數達到半數”。人員上的繼承性使得戰後日本政府成了“戰犯政府”,由“戰犯政府”來審判戰犯幾無可能。

戰後日本政府的繼承和延續使得戰後日本政府具有強烈的保守主義色彩,成為了追訴日本戰犯的巨大阻礙,這種阻礙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直接為戰犯開脫罪責

1952年《舊金山和約》生效,日本恢復國家主權之後,日本政府便開始處心積慮地為戰犯開脫罪責,恢復地位。

日本政府司法當局首先正式表明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所判之刑“不該當國內法上之刑”的見解。此後,日本政府將戰犯中的“刑死者”和“獄死者”均作為“公務死”處理,並將在押戰犯稱作“被扣留或被逮捕者”。此外,日本政府還修改和施行了一系列法令,授予在押戰犯以及戰犯家屬或遺族領取工資或補助金的權利。

日本政府的一系列做法,實際上否定了日本戰犯罪行在日本國內法中的犯屬性,也就是說,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認定的戰爭犯罪在日本國內刑法中不是犯罪,日本戰犯也不是日本國內刑法意義上的罪犯,而是因戰敗而受到戰勝國迫害的“戰爭受害者”。既然“二戰”戰犯在日本國內不是罪犯,在日本國內追訴戰犯的可能性也就被徹底堵死了。

(二)以實際行動尊崇戰犯

靖國神社中祭祀著14名日本甲級戰犯和近2000名乙、丙級戰犯的靈位,諸多日本政要明知這一情況,卻仍多次參拜靖國神社,祭拜“二戰”戰犯。

1957年8月15日,岸信介就任首相後不久,就參拜了靖國神社,開了戰後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之先河。

1985年8月15日,中曾根康弘以首相身份率全體閣僚參拜靖國神社之舉,更是開啟了日本政府官員以官方身份參拜靖國神社的潮流。戰後日本歷史中,參拜靖國神社的日本政府官員絡繹不絕,在如何看待“二戰”戰犯的問題上為日本國民做出了極為消極的示範。在日本政要的垂範之下,神化與尊崇逐漸成為了日本國內對待“二戰”戰犯的主流態度。

(三)容許國內右翼勢力美化戰犯

除了“躬身垂範”之外,日本政府還默許甚至縱容國內右翼勢力掀起美化、神化戰犯的股股逆流。

在日本,為“二戰”戰犯歌功頌德、揚幡招魂的書籍、影片、紀念物等數不勝數,如美化日本甲級戰犯東條英機的電影《自尊——命運的瞬間》,為紀念被處絞刑的7名甲級戰犯“殉國七士碑”和“殉國七士墓”等,而日本政府對此幾乎均採取了默許甚至支持的態度。在右翼勢力的渲染之下,日本戰犯似乎非但無罪,更是成為了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是普度眾生的“救世主”,而追究他們的戰爭罪責,自然也就無從提起。

總之,在美國的庇護和操縱之下,舊時的日本政府在很大程度上被保留並延續了下來。同時被保留和繼承下來的,還有日本政府的軍國主義傳統和對戰犯的態度。指望一個充斥著戰犯、軍國主義者和右翼分子,並以日本軍國主義的象徵天皇為其代表的日本政府,去對本國戰犯進行追訴,無疑於痴人說夢。戰後日本政權延續性和繼承性及其對日本國內對待戰犯態度的影響,使得日本國內追訴本國戰犯的可能性消失殆盡。

四、日本侵略受害國的不作為

追訴戰爭罪犯,戰爭受害國理應扮演重要角色。在追訴納粹戰犯的歷史中,納粹戰爭罪行的受害國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日本侵略的受害國卻在審判和追訴日本戰犯的問題上集體失聲,致使對日本戰犯的審判在戰後不久便戛然而止。

(一)各國審判日本戰犯力度嚴重不足

戰後,除紐倫堡審判外,盟國在德國的四個佔領區以及各國國內也組織了大規模的對納粹戰犯的審判。據統計,截止70年代末,各國判決的納粹戰犯近5萬人,被處死刑或死於獄中的數千人。但是,盟國對日本戰犯的審判卻相形見絀。

據統計,除東京審判外,被盟國起訴的日本各類戰犯總數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處死刑者941人。這些數字與盟國對納粹戰犯的審判和懲罰相比,簡直少得可憐、不值一提。不僅如此,除已經被執行死刑的極少數戰犯外,絕大多數日本戰犯都很快在戰後初期被提前釋放。

(二)中國沒有扮演起“猶太人”的角色

在“二戰”中深受德國納粹迫害的猶太人在追訴納粹戰犯問題上態度尤為堅決。不僅以色列的國家情報機構摩薩德始終以追捕納粹戰犯為己任,世界各地的猶太民間力量也在孜孜不倦地追查納粹戰犯的下落和證據,湧現出了諸如西蒙·維森塔爾、馬爾文·海爾、克拉斯菲爾德夫婦等傳奇的“納粹獵手”以及“西蒙·維森塔爾中心”等致力於追捕納粹戰犯的猶太民間組織。

猶太人對納粹戰犯的追查和審判,不僅直接懲處了一批納粹戰犯,而且對世界各國追捕追訴納粹戰犯提供強大的推動力。正是在猶太人的推動下,世界各國形成了追訴納粹戰犯的合力,結成了巨大的壓力,促使德國政府不敢在追訴納粹戰犯的問題上有所懈怠。

但作為“二戰”中日本侵略最大的受害國,中國並沒有在追究日本戰犯上扮演猶太人的角色。

日本投降後,國民政府為了內戰需要,戰後不久便制定出從寬處置日本戰犯的方針,大肆放縱包庇侵華日本戰犯,將大量日本戰犯從輕處理甚至無罪釋放,設立10個軍事法庭審判日本戰犯三年有餘,卻僅判處死刑145人,徒刑400餘人。此外,還利用戰敗日軍力量為反動統治,尤其是將前日本侵華派遣軍總司令官岡村寧次聘為軍事顧問並最終無罪釋放更是引起了公憤。到了內戰後期,國民黨軍隊節節敗退,國民政府朝不保夕,無暇顧及戰犯審判,許多審判草草了事。1949年2月上旬,敗局已定的國民黨政府索性將全部在押侵華日軍戰犯解送日本,導致這些戰犯在50年代全部獲釋。

另外,為了體現了中國的仁慈、寬厚、包容,新中國同樣對日本戰犯採取了寬大政策,僅於1956年對在押的1062名日本戰俘中罪行較重的45人進行了審判,其餘1000餘名戰犯則全部免於起訴、釋放回國。即便是受到審判的45名戰犯,也只判處了8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且在1964年5月前全部提前釋放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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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中國沒有扮演起“猶太人”的角色,使得國際社會在追訴日本戰犯問題上缺少了一個最重要的領導和推動力量。

(三)蘇聯缺乏審判日本戰犯的意願

1945年8月8日蘇聯對日宣戰後,蘇聯軍隊在中國東北和朝鮮北部俘獲了大量日本戰俘。據蘇聯遠東軍總司令華西列夫斯基在1945年9月1日的總結報告中記載,“俘獲日軍官兵573984人,將軍110人”。

作為戰後唯一堪與美國抗衡的超級大國,可以說,蘇聯既有能力,也有條件在審判日本戰犯上發揮領導和示範的作用。但是,蘇聯政府卻似乎並沒有認真追究日本戰犯戰爭罪責的意願,只是將這些日本戰俘作為蘇聯戰後重建的勞動力使用。

直到1949年12月,為了對抗美國獨佔日本細菌武器機密,蘇聯政府才在伯力12名日本細菌戰犯進行了審判,並判處2至2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餘戰俘,除1950年7月移交中國的969名以及在蘇聯死亡、失蹤、定居等外,均於1946至1956年間陸續遣返日本。未服刑完畢的日本細菌戰犯也在《蘇日共同宣言》生效後,於1956年底被提前釋放並遣返回國。

(四)其他受害國缺乏追訴日本戰犯的能力

其他日本侵略受害國,在戰後對日本戰犯的集中審判告一段落後,也都不約而同地對繼續追訴日本戰犯保持了沉默。這些國家如朝鮮、印尼、緬甸、菲律賓、越南、柬埔寨、老撾等,幾乎無一例外地在戰後陷入了衝突、戰亂或貧困之中,國內外局勢的動盪、生存和發展的壓力,使得這些國家根本無暇且無力關注追訴日本戰犯的問題。

在對日媾和的過程中,這些國家也更加看重日本的經濟賠償和援助。不僅如此,部分受害國如菲律賓、韓國、越南等,無論在經濟還是軍事上都極為依賴美國。而由於美國扶植日本和包庇日本戰犯的政策,這些國家即便對放縱日本戰犯心有怨言,在美國的壓力之下,也絕不敢輕易開口。

此外,還值得一提的是,從1948年11月開始,遠東委員會開始了對結束日本戰犯審判問題的討論,並於1949年3月31日以6票支持(澳大利亞、法國、印度、新西蘭、英國、美國),1票反對(菲律賓),4票棄權(加拿大、中國、荷蘭和蘇聯),通過了第57號政策決議,決定結束甲級戰犯審判,並建議遠東委員會成員國應於1949年9月30日前結束對乙、丙級戰犯的審判。雖然這項政策建議對於遠東委員會各成員國並沒有強制力,但至少反映了各國對繼續追訴日本戰犯並無太大興趣和熱情。與此相對的是,盟國從來沒有討論過結束對納粹戰犯審判的問題,各國對納粹戰犯的追捕和審判也因而一直延續了下來。

日本侵略受害國對日本戰犯的寬縱以及在追訴日本戰犯問題上的懈怠,使得追究日本戰犯戰爭責任的聲音和行動在戰後不久便迅速銷聲匿跡。日本侵略受害國的不作為,導致國際社會中始終未能形成追訴日本戰犯的合力和氛圍,使日本政府在追訴戰犯問題上從未受到過如德國政府那樣的壓力,是戰後追訴日本戰犯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結語

“二戰”結束70年後的今天,國際社會追訴納粹戰犯的行動仍在繼續。就在2015年7月15日,德國下薩克森州呂內堡市地方法院判處已年滿94歲的前納粹黨衛軍成員、曾於“二戰”期間在波蘭奧斯威辛集中營擔任記賬員的奧斯卡•格倫寧4年監禁。

雖然相對於數以十萬記的納粹戰犯而言,真正被繩之以法的納粹戰犯仍然不過是冰山之一角,但是,相對於懲罰某個具體戰犯而言,對納粹戰犯持續不斷的追訴所營造的正視歷史、珍視和平、懲惡揚善、追求正義的氛圍,才是追訴戰犯更加深遠的意義所在。但是,這樣的氛圍,在日本的上空,卻從未出現。

對“二戰”日本戰犯追訴的缺失,實質上是對日本“二戰”中戰爭罪行的姑息和放縱,對於充分揭露日本的戰爭暴行,教育警示世人,培養日本民眾的責任意識和正確史觀,震懾遏制日本右翼勢力,都造成了消極的影響。

追訴的缺失,使大量日本戰爭罪行沒有被充分披露,正義沒有得到充分伸張,而這也成為了日本右翼勢力否定“二戰”侵略歷史,詆譭戰後審判的口實。而受害國的沉默和不作為,則被日本右翼分子看作是懦弱的表現,進一步助長了日本右翼勢力的囂張氣焰。

犯下滔天罪孽卻無需付出任何代價,不僅淡化了日本民眾的戰爭責任意識,更是消除了逃脫審判戰犯的後顧之憂,使他們可以毫無顧忌地宣揚軍國主義,明目張膽地顛倒是非黑白。

可見,雖然日本對“二戰”歷史認識問題的產生有著國內、國際、歷史、現實等諸多原因,但對日本戰犯追訴的缺失無疑是其中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因素。

如今,彌補追訴日本戰犯的歷史缺憾,重提對日本戰犯的審判,雖然會面臨證據、技術、國際關係等諸多方面的困難,但直到目前為止,都仍然具有現實的可能性。只是,當沉默已經成為一種習慣,打破這種沉默,無疑需要極大的魄力和勇氣——正義的審判也許會遲到,但不會永遠缺席 。

罪惡的歷史不會被消滅,但人的生命卻會消逝。願追訴“二戰”曰本戰犯的聲音不會永遠沉默下去,更企盼當沉默被打破時,不只是空餘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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