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風雨飄搖

我尚未結婚,何來風雨飄搖?其實,我是要談談婚姻這種制度!要知道,既然是制度,那麼就是人為地設立的一些條條框框,它只存在於人際間。雖然某些制度,考慮到了生理現實和科學依據,但是不得不說,婚姻制度,其實是最霸道的存在,如今已風雨飄搖!

現代社會如何定義婚姻呢?我的理解如此,用反向定義法。判斷婚姻解體,是以雙方感情破裂為基礎,所以必須承認,婚姻是以感情為基礎的,否則與“土匪搶壓寨夫人有何異”?其次,離婚雙方只剩下處置財產和子女這2個問題。

故此,可以對婚姻的本質進行定義,婚姻是處置個人財產和繁衍後代的一種基於個人喜好而確立的制度。參與雙方都有個人財產,都有繁衍的需求,都有個人喜好的自由,因而,婚姻並非只在異性間!這也契合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時代潮流。

婚姻制度的產生

婚姻不是從一開始就有,而是隨著私有制以及父權制的確立而產生的。簡而言之,一個男性找一個女性,生下一個確認的子代(子代確認是該男性的),以便於將男性的財產繼承下去。婚姻就這麼誕生了。而在之前,婦女因個人地位低下,自由度有限,沒有個人財產,因而,該制度由男性主導。因而,一夫多妻,妻妾成群,女人被視為財產,被物化。

婚姻隨著私有制以及父權制的確立而產生。“婚”字,就是一個女的,在黃昏的時候被帶走了,晚上就洞房了,嘿嘿嘿,不是女的昏了頭,由不得嘛

現代婚姻制度的確立

伴隨著社會發展,婦女地位提高,女權主義的興起,婦女自由和財產權的保障,現代婚姻制度得以確立,男權被關進了籠子,由男人主導的制度不斷受到衝擊。男人只要一個工具,你卻給了他一個活生生的人!

現代婚姻的矛盾

作為女性來說,肯定不願意被物化,被當成工具,女性也要求得自身的獨立和人性的綻放。所以她會對男性提出要求,如果達不到,要麼婚姻事實不成,要麼婚後生活矛盾不斷。

由此看出,婚姻完全是兩個自然人之間的協議,是雙方自由意志的結果,事實本該如此,且更多趨向於愛情的結合,不應牽扯進來各自家族的利益,否則依然是對人的侮辱。該醜惡現象,在我天朝上國,依舊陰魂不散,近來竟有愈演愈烈之勢。(以後再劈專題臭罵)

行文至此,不難看出,婚姻制度,其實已經遭到男女雙方的唾棄。

如果男的只是要繁衍以便繼承財產,就不要結婚,給你指條明路,存進銀行!只是要繁衍,也沒必要跳進婚姻的坑,試管嬰兒,或者你一個人去瀟灑浪蕩即可。女人心懷這樣的目的,亦可如此為之。

如果女的要生存下去,手段如此之多,何必找一個富有的傻小子呢。你不是把自己賣給了對方嗎?這才是赤裸裸的交換,用肉體的交換求生存!

婚姻制度,應該乾淨地只剩下雙方的自由意志。因愛而結,因愛而散!

為性,為財,都不必結婚,為了愛,亦可不結婚。(不過衷心提醒,現行社會制度和習俗,還是需要你結婚的)以愛之名,換一種形式載體,那就是婚姻!感情破裂,協商離婚,財產分清,孩子合理撫養,人人自得其利。

不過,要知道,人的基因中,尤其以男性最為明顯,濫情濫交該如何在婚姻中相處?甚或能否選擇結婚呢?留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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