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是如何看病的?什麼是辨證論治,四診八綱?

【問】什麼叫“辨證論治”?它的實質是什麼?

【答】在中醫學裡,“辨證”相當於現代語的“診斷”,“論治”相當於“治療”。因此,辨證論治就是中醫學裡的“診斷治療學”。它首先是在整體觀念和動態平衡觀念下進行的,是中醫學裡最具特色的內容之一。(注意:“辨證”不同於“辯證”;“辨”是辨別,“辨證”是中醫學裡的專用名詞;“辯證”是辯論,是哲學裡的名詞,慎勿相混。)

首先,什麼叫“證”?它的實質含義是什麼?以前書上曾有各期不同的解釋。近期解釋認為:“中醫的證可以理解為病因作用於人體後產生的病理生理反應狀態,見於疾病的某個階段,辨證是認識疾病發展過程中某個階段的具體規律。”(見《中西醫結合研究思路與方法》一書第25頁,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85年5月)另外,應注意:古醫書上“症”、“證”、“徵候”等雖然常混用,但從書中含義上說則都是現在所說的“證”,因為中醫的診斷,最後都是要落到什麼“證”上,才能論治的。比如“腰痛”,是“症”(症狀)也是“病名”,不能治療,要進一步得出“外感寒溼腰痛證”、“外感溼熱腰痛證”、“內傷腎虛腰痛證”等等後,才能論治。

筆者的領會,詳細地說:中醫的“證”是包括了病原病因,病人體質對該病的抵抗力、免疫力,對病原的敏感性,對外界環境條件的適應性等等相互作用後的一種“綜合反應狀態”的名稱。它是隨著疾病的階段類型的不同而不同的。

更簡括地說:中醫的“證”是病人得病後的一種機體“綜合反應”的名稱,即中醫對此病此時此地的診斷結論。因而它又含有此病“階段”、“類型”的含義。所以現在也常以“××型”來稱呼。

上面這樣說太籠統,舉例如下:發熱、出汗,是症狀,是孤立的“症”,沒有“綜合反應”的含義,不是“證”,中醫不能治。但當該症和其他條件結合起來之後,便成了“綜合反應”的“證”,中醫就要治了。比如有一類病人的發熱出汗是出現於“外邪”易犯的季節(比如流感流行季節),病人原來體質較壯實,這次又是初得病,其發熱表現是高熱不退,而且不分晝夜,出汗也不分白天晚上,脈象是滑數(流利而快)的;另一類病人的發熱出汗,是出現在體質虛弱時或久病纏綿之後,其表現是低熱綿綿,早輕晚重,出汗又都在夜間睡醒之時(醫學上叫“盜汗”),脈象是細弱的等等。這時,兩類病人的“症”雖相同,但“證”就全不相同了——前者叫“實證”,後者叫“虛證”。證不同,治法也不同,從總的說來前者宜用“表散”法,後者宜用“清補”法。如不辨證只憑孤立的“症”下藥,如用反了,就會犯中醫學說的“虛虛實實”的原則錯誤(即“散”了“虛證”而“補”了“實證”),適得其反而出事故,所以必須辨清。前面實熱的例子類似西醫流行性感冒等病的發熱出汗,後面虛熱的例子則類似於肺結核、神經衰弱等一些慢性病中的低熱盜汗症狀,西醫的方法常用止汗劑“汗定”等取效,但不能除根。於是有的人就說了:“西藥是隻治標不治本的!”其實這也是偏見。西醫在治標的同時,也進行治本的,比如醫治肺結核時用抗癆藥就是它的治本之法,只是它的用法和解釋不像中醫一樣籠統地都包括在一個“證”字上罷了。

再舉一例:“洩瀉”(腹瀉),也是常見症狀之一,是“症”。按現代醫學體系分類,一般分胃原性、腸原性、胰原性、內分泌性腹瀉等等。而在中醫體系裡就用“證”來分類了,簡單地說可分“感受寒溼症”、“感受溼熱症”、“飲食所傷證”、“脾胃虛弱證”等等,這些“證”,就是這個病(洩瀉)的中醫診斷,這裡的“證”就有“類型”的含義。如果這個病人因某些原因(比如失治或誤治)而轉成慢性洩瀉了,比如原有“飲食所傷證”(俗稱消化不良)的,因失治而出現大便時溏時瀉,食慾減退並有面色萎黃、神疲怠倦,舌質淡紅,舌苔白,脈象緩弱等時,這時中醫就改叫“脾胃虛弱證”了。這個脾胃虛弱證“也是此病此時此地的中醫診斷。而這個“脾胃虛弱證”相對於前面失治發展而來的“飲食所傷證”來說,這“證”就含有“階段”的含義了。由此可見,中醫診斷的“證”是隨著病情的變化而改變的,不像西醫,診斷一經確立,便直到病癒,始終不變。前者中醫的方法能體現疾病的整體動態變化,而後者——西醫則易於定性定量,各有千秋。

再舉一例:咳嗽,是症狀,也是“病名”,正規的中醫生,必講“辨證論治”,光憑“病名”是不能論治的,因為它不是“證”,沒有觸及疾病的本質。所以當你找中醫生說:“我咳嗽了,請你開點藥”時,他就必定要詳細問你的病情,要看你的舌、舌苔,要給你診脈。一句話:他要用他的望、聞、問、切“四診八綱”之後,得出你此時此地的“綜合反應”而確診為“××證”了,才能給你開方治療。比如你的咳嗽是新病不久,表現為痰多,痰色白而清稀,舌質淡紅,苔白而薄,脈象浮緊等時,你就會被診為得了“風寒外感證”,診斷既出,這時中醫就給你用“溫肺散寒”的治法。一般常用“杏蘇散”、“三拗湯”等加減治療。

如果你有個同伴也咳嗽了,他的表現是咳聲重濁,痰多而黃或喉部乾紅不適,舌質較正常紅,舌苔也白而薄,脈象浮而數(快)的,那麼中醫生就會診斷他為“風熱外感證”,治法是“清肺散熱”,一般常用“桑菊飲”(也是方劑名)等治療。你們兩人同是咳嗽,為何治法處方都不同?原因是你兩人的“症”雖同,但“證”卻全不同。一寒一熱,本質相反,所以不能相混。如果不經辨“證”或二人的方藥用反了,那就要成“寒熱不分,虛實不明”的糊塗醫生而貽誤病情了。中醫裡“證”的重要,由此可見。

【問】“證”怎麼辨?什麼叫“四診八綱”?

【答】辨證的方法和綱領就是書上所說的“四診八綱”。“四診”就是中醫看病的四大方法;“八綱”,則是對一切疾病進行初步鑑別分類的八個綱領。“辨證”是將通過四診方法收集來的資料,初步按八綱進行分類而得出對這個病的初步診斷(相當於“初步印象”吧)。

“四診”,即常說的“望、聞、問、切”四個字、四種方法:望,是醫生用眼觀察病人的神、色、形、態、舌苔等。聞是用耳聽病人的各種聲音和用鼻聞病人的氣息(此舉似欠衛生)。“問”,是問病史及其他有關情況。“切”,是醫生用手觸摸病人的“脈”和身體其他有關部位。“四診”之中,用現代語說,有症狀也有體徵,它是辨證的資料和依據,缺一不可。

在四診中,特別值得提出的是望診裡的“舌診”(即望舌體、舌質、舌苔的變化)和“切診”裡的“切脈”(土話也叫摸脈、搭脈、號脈)在中醫的傳統診法中又具特別重要的地位,是中醫學的幾大特點之一。所以必須認真學習體察,否則就不能用中醫的方法看病,更不能稱為中醫生。

【問】為什麼中醫的舌診、脈診這麼重要?不學它,行嗎?

【答】不行,因為我們祖先對疾病的診斷歷代以來都和病人的舌苔、脈的變化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並以此為標準了。而且積累了許多經驗,最後還上升成了理論,出了許多專著,形成了所謂的“脈學”。它的內容雖繁簡不一,但總的說它在中醫學裡是十分重要的。它的重要也正如西醫生看病的聽診器、顯微鏡、B超等等,離了它就沒有標準,就不能看病。舉例如下:舌診,粗略地分,凡舌質(舌的質地)“淡”的(即比“正常淡紅”的更淡些)中醫學裡就認為病性屬“寒”,治法就要用“熱”法;舌質是紅的(指比正常的紅些而言),表示病性屬“熱”,就要用“寒”的治法;舌苔厚的表示此病有“外邪”(外部感受的病邪),是“實證”現象之一,治法宜“攻”或“散”;無苔的屬“虛”,治法就宜“補”。以上寒、熱、攻、補治法不同,若治反了,便會出事故,因此不學“舌診”是不行的。(順便提及什麼叫淡紅或非常的紅?苔什麼叫厚?什麼叫薄?這一切都無一定標準可對,初學時只能跟著老師實地去看——中醫不能定性定量的缺陷。後來已有彩色舌診圖,已好些。)

又如“切脈”,是手指下體察橈動脈跳動時快慢強弱等的狀態的一種方法,是一種“立體感覺”,所以叫“脈象”,與“脈搏”含義不同。它一般至少也分浮、沉、遲、數、虛、實、細、洪、弦、滑等多種(此處只大概舉例)。凡出現“浮脈”(脈的搏動很表淺,一摸即可感覺到的),表示疾病在“表”,治法就應用“散”而決不能用“補”;如果脈象是“沉”的(什麼是浮?什麼是沉?也無客觀數據標準,也只能在實踐中跟著學。後來也有“脈象描繪儀”等,但似乎尚不完善),示病在“裡”(和“表”相對的含義)。“遲脈”(節律慢)表示病屬“寒”,“數脈”(節律快)示病性屬“熱”……總之,它們都有固定的規律,特別是這規律又已和它的診斷、治療結合在一起而成為經驗標準了。現在要用它的經驗看病,那就必須學習它,掌握它,絲毫馬虎不得。在不明此理之前,有人(也包括筆者早期)就曾懷疑:這麼點橈動脈的跳動就有那麼多名堂?又在故弄玄虛?後來才明白是有這麼多規律的。也正如心臟的跳動,在常人聽來也只是“撲通、撲通”的簡單聲音而已,而在西醫生聽來就微妙複雜得多。脈診還有分“三關六部”等很多規律,請詳看專書,此處只舉例說理。

又如前面所舉咳嗽的病例:醫生給你用“杏蘇散”加減治療,他的根據是什麼?是因為你得了“風寒外感證”的咳嗽,那又憑什麼說你得了“風寒外感證”呢?是瞎說?不是的,這醫生不是江湖術士,更不是騙你的錢,是有理論根據的:因為按中醫診斷辨證規律,你得的咳嗽是初起,按中醫的規律,初病大都屬“表證”、“實證”。一看,舌質是“淡”的,淡屬“寒”,苔白薄屬“表證”。一摸脈象,是“浮”的,浮脈也屬“表”。痰白而稀也屬“寒”。

如此症狀、舌、脈一結合,一分析,你便被確診為“風寒外感證”的咳嗽無疑,所以就要用“溫肺散寒”的治法。而此治法書上經驗寫著首選“杏蘇散”一類方劑最好。你看,這中醫生不是有根有據的嗎?這根據是什麼?追到底就是:症狀、舌診、脈診!所以說,你如果想用中醫方法看病,至少目前,不懂舌診、脈診這一套是不行的。接著往下說,上面的道理是明白了,但細心人找來中醫書一對,不對呀!醫生的方怎麼沒全照書上抄呢?有的藥味多了,有的藥量錯了,是醫生粗心?別急,不是的,正是這個醫生細心才這樣。因為前面說了,中醫的辨證論治是很講整體觀念和動態平衡調整的,而且更重視病人的個別情況,現代術語叫“個體差異”的,他在找定這個治法、主方之後,還得在這個基礎上進行加減。比如你在主症咳嗽之外,還有頭痛的,那麼要加川芎、白芷等藥,如兼有食慾不振不想吃東西的,那麼又可能給你加點神粬、谷芽之類。如果你的風寒較重,那麼這谷芽還得用炒谷芽。如果有人還有口乾舌燥的,又要加蘆根。這樣,三劑之後,你病全好了,表示用藥對證,醫生辨證無誤。因此,在你這個小小“咳嗽”之中,也貫串著中醫理論與實踐的全過程。這個過程,中醫術語叫“理、法、方、藥”,這樣,理法方藥絲絲入扣,有實踐有理論,才能藥到病除。這醫生才像個正規中醫生。

【問】什麼叫理、法、方、藥?

【答】理——即指從四診八綱到具體辨證、診斷確立的道理;法——立定正確的治療法則;方——合用的主要方劑;藥——在主方上結合病人的具體情況進行藥物、劑量的加減。

上面談了舌診、脈診的特色和作用。但是也應特別引起注意的是,有的人又過分誇大了“脈診”的作用,把它神秘化起來,甚至故意擯棄其他診法(尤其是問診),以示自己的醫術的所謂“高明”。比如對病人說:“你的病,不用你說,我一搭脈便可知道。”這樣做,既不全面,也不科學,更不符合中醫古訓“四診合參”(四診合參,即綜合參考望、聞、問、切四診的資料)的精神,所以要加以注意。

【問】什麼叫“八綱”?怎麼辨?

【答】“八綱”就是中醫學裡辨別疾病的八個大綱領,即陰、陽、表、裡、寒、熱、虛、實八個字。從實質上說它是一種初步分類鑑別診斷的方法。陰陽是八綱中的總綱,它首先將前面四診所得的資料歸納成“陰證”和“陽證”兩大類,然後又再逐級分下去。“表裡”,是說疾病的“病位”。但要注意,這裡所說的表裡,不單指具體的“體表”與“體裡”,又只是一種分類的專用術語。比如感冒初期的發熱咳嗽,中醫診它是“表證”,但用現代醫學看,這個“熱”也是發自人體內部的而不是“表皮發熱”。咳嗽更是發自氣管咽喉等處而不是“表皮咳嗽”。所以“表證”不等於“表皮的病”。中醫學裡普遍有這現象,如前述的“氣”不全等於“氣體”,“風”不全等於外面吹來的風等一樣,要慎加領會。寒熱,說明病的性質,也是中醫術語。“寒”不全等於“低溫”,“熱”也不純是“高溫”。虛實,是對機體得病後的一種反應狀態的概括——“虛”是“不足”,相當於機體功能及抵抗力等低下;“實”則相反,是“有餘”,是機體反應亢盛的狀態。我們要領會其實質含義。在此“八綱”辨證之後,再結合更詳細的辨證方法如“六經辨證”、“衛氣營血辨證”、“三焦辨證”、“臟腑辨證”等等進行更具體詳細的分類,從而做出明確的最後診斷。

【問】中醫學“論治”的總綱是什麼?

【答】論治綱領即現代語的治療原則。即中醫書上說的“寒者熱之,熱者寒之,虛者補之,實者瀉之”。就是說,凡是診斷是屬“寒證”的,就要用中醫所說的“熱性”的藥或方法去治療;是“熱證”時,就用“寒”性的藥和方法去治療。是“虛證”,就用“補法”,“實證”就用“瀉法”(“瀉”法,是專用術語,即與“補法”相反的方法,不專是指“瀉肚子”)。這個原則全部貫串在中醫的各種療法之中。不論藥物療法,針灸療法乃至推拿療法等等,都不例外。比如中藥的分類就是按這個原則配套分類的:凡能治“熱證”的,就叫“寒性藥”;能治“寒證”的,就叫“熱性藥”;能治“虛證”的就叫“補藥”……在這個大綱領下,再進一步分解表藥、溫裡藥、清熱藥……就如針灸療法,它雖不用藥,只用針或灸的刺激,但它的“手法”也按此原則分成“補法”、“瀉法”、“平補平瀉法”等等。因此中醫學裡所說的“補法”,除了含有“補充”的含義之外,更廣泛地說,凡是具有調整機體功能、提高機體抗病能力、增強機體體質等作用的療法都叫“補法”。中醫裡許多名詞術語,都要這樣從實質上去理解,才能懂得其含義。

【問】可否舉例說明“辨證論治”的具體應用?

【答】可以,為了說理清楚,下面舉幾個筆者所設的模型例子。

例一:夏秋之交,來了一個病孩,男,10歲,精神尚好,其父代訴寒熱(發冷發熱)已一日,發熱較重,輕度咳嗽,頭痛,喉嚨乾燥,咳吐黃痰,但不多。說話聲音有點沙啞,平時身體健康。舌質紅,苔白薄,脈浮數(快)。按程序分析如下:這個病人(孩)的主症,可從“寒熱”入手,因發熱比發冷重,所以定(1)主症:“發熱”。(2)八綱辨證:望診——精神尚好,即神色形態正常,舌質紅,屬“熱”,苔白薄屬“表”。起病才一日,一般屬“實”,陰陽辨證屬“陽證”。聞診——聲音沙啞,屬“熱”。問診——起病才一日,屬“外感病”。切診——脈象浮,屬“表”。因此,八綱初步印象,此病屬外感的“陽表熱實證”了。(3)進一步詳細分證:既是外感病,那麼到底用《傷寒論》的方法或“溫病學”的方法分證?病人熱比寒重,一般用“溫病學”理論辨證(因一般有“寒重用傷寒論,熱重用溫病學”的說法”。既用“溫病學”理論辨證,那麼是用“衛氣營血學說”還是“三焦學說”?一般常用“衛氣營血學說”。病人既屬表實熱證了,那麼這個階段正是此學說中的“衛分證”。因“衛分證”的表現正是發熱、輕咳、頭微痛、咽紅、舌紅苔白薄、脈浮數等的。所以這病此時此階段的中醫明確診斷是:外感溫病中“暑溫”的“衛分證”。(因為“溫病”按季節又分春溫、暑溫、溼溫、秋燥、冬溫等等的——這說明中醫的“證”又與氣候節氣有關。“溫病”一般屬西醫裡的急性感染性疾病為多。比如同是西醫的流感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在中醫學裡的治法也隨季節的不同而各異。最起碼在用同一個方劑時也要按季節特點加減,比如春夏感冒,氣候多雨溼,病人易“挾溼”,舌苔反應多白而厚膩,中醫就要加蒼朮、厚朴等叫“化溼”的中藥。如果在秋天,氣候乾燥,病人易“挾燥”而舌質紅的,中醫就要加入叫“潤燥”的藥物,如沙參、玄參等等。但也有病人秋天而不“挾燥”的,舌質不紅,就不能加……這是中醫的特點。)於是記入病案(中醫病歷的名稱)。(4)論治:按“溫病學”理論治則是清熱解表法。選方:桑菊飲、銀翹散均可。按經驗“咳重用桑菊,熱重用銀翹”此病人咳輕熱較重,所以首先用銀翹散。(5)遣藥加減:因病情沒什麼特殊,可抄用成方稍作加減。於是按書處方:銀花、連翹、桔梗、荊芥、薄荷、炒牛蒡子,淡竹葉、蘆根、淡豆豉、甘草等。因有喉幹痛,音啞,牛蒡子可稍加重。配三劑,一日一劑,煎服。醫囑:避風、暫忌辛辣煎炒等,三日後切須複診!(因時當夏秋之交,病孩10歲,慎防此時系“暑溫”重症初期,以西醫觀點看,慎系乙型腦炎初期。)(6)複診:三日後病人如囑來複診了,父代訴服藥之後,曾出微汗,諸證均退去,舌質仍小紅,脈已不數(快)。於是可告訴病人,病已愈去,可以不再服藥了,但仍注意休息,仍忌辛辣等一週即可。(此病可能相當於西醫的“上感”。)

但是,如果出現了另一情況,病人次日即來複診了。望診:病人精神差了,面色帶紅(異於平常的紅)舌質更紅,舌苔轉為黃燥了。聞診:病人呼吸氣粗,且帶呻吟。問診:代訴發熱更高(中醫書上叫“反惡熱”)煩躁不安,叫頭更痛了,大便乾結,小便短黃(中醫術語,指尿少而黃色比平常深)。口渴“喜冷飲”(喜歡喝冷開水)。切診:脈滑洪而更數(即脈粗有力而快)遍身肌膚灼熱。八綱辨證:典型的“陽、熱、實、裡證”因大便乾結,小便短黃,脈滑洪等均表示病已入“裡”。進一步詳細分證:“溫病暑溫之氣分證”,這就是此病此時此地的中醫診斷。論治,立法,清熱生津法;選方:白虎湯加減,遣藥:石膏、知母、甘草、粳米。如咳未除可加黃芩,慎防溫病轉變。複診:病人如囑每日由其父陪來複診,病情變化不大,每日以原方加減連服三日,諸症減去。原方再加減,如食慾不振加生谷麥芽,口乾舌燥加玄參、生地等服三日,諸症除去,基本恢復。(此病相當於西醫的流行性感冒。)

但如果出現了第三種情況,病孩複診時,諸症加重,高熱不退,頭痛加劇,甚至出現“神昏”(昏迷),舌質紅“絳”(深紅帶紫)脈滑數更甚(什麼叫更甚?沒定數只能憑經驗——中醫不定量之弊),甚至出現了“譫語”(說胡話)等等。趕快猛醒!這是標準的“溫病暑溫”中的“營分證”了(又叫“熱入氣營證”)。這又是此病此時此地的中醫診斷。論治:立法是“清營開竅”法。主方:趕快選用“清營湯”加減,並加用“三寶”(安宮牛黃丸、紫雪丹、至寶丹三藥的總稱)。此病在西醫可能是乙型腦炎,或是流行性腦膜炎、急性結核性腦膜炎等,可以通過腦脊液等的檢查及其他方法做出診斷。而對於中醫,前已說過,不能用病原學診斷,仍以“辨證”為主。複診:此時病情危急,瞬息萬變,複診應一日數次,醫生能定期守視床邊更好。如果是流腦,如出現皮疹等(西醫的華一佛氏綜合證)時,在“溫病”裡又叫“血分證”(或“熱入營血”)了。此時治法就應是“清營涼血”而要用“犀角地黃湯”等加減了。……總之按溫病學的程序診治下去即可。

舉例二:一病人來診,男性,成年,45歲,教師。主訴失眠二年餘,時好時發,每發於勞心勞力之後。起於批改作業等日夜奮戰之後,兼多夢心悸(心慌)健忘,神疲體倦,頭昏腦漲。食納差,面色少華(面色無光彩),舌質淡(比正常淡紅)苔正常,脈虛細。這個病人一看便知是慢性病。分析如下:(1)主症:失眠(也叫“不寐”)屬“內傷雜病”。(2)八綱辨證:望診——神疲,面色少華,屬“陽虛”,舌淡屬“寒”;聞診——無特殊,可能語音低微;問診——失眠已二年,屬“內傷雜病”無疑。每發於勞心勞力之後,健忘心悸,均屬“心虛”。古醫書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神明”是什麼?意識思維也。健忘,亦神明病也。病起勞心批改作業之後,按中醫“臟腑辨證”分析,“案牘勞神”、“久思傷脾”、面色少華均屬“血虛”,“脾統血”,“屬脾虛”,所以是“心脾不足”證。

因此可以大膽確診:此病是中醫內傷雜病中的“心脾不足”或“心脾血虧”證。(但記住,這“心脾”不是西醫的心臟、脾臟,否則若誤解成西醫的心臟、脾臟都有病,那又不對了。)論治:用“溫養心脾”法。選方:首選“歸脾湯”。遣藥(中醫術語,指調遣藥物):人參、炒白朮、炙黃芪、炙遠志、炒酸棗仁、茯苓、茯神、廣木香、龍眼肉、當歸、生薑、大棗等等。加減:失眠重時加重遠志、酸棗仁,食慾不好可加炒谷麥芽等等。……病系慢性,非一日可見功,可初配五或十劑,每日一劑,分兩次水煎眼。醫囑:注意心身休息,五日後複診。複診:如藥、證相符,病必略見好轉,那麼就可“守方守法”(中醫術語,即照原法原方)加減再服,直至痊癒。但如病情未見好轉,說明藥、證不符,那麼就必須從頭重新辨證論治……

【問】上面說了中醫“辨證論治”的診治法則,那麼它和西醫的診治法則有什麼區別?兩者的關係又怎樣?

【答】兩者的法則完全不同,形象地說:一個是“辨證論治”;一個是“辨病論治”,它們兩者是一縱一橫的關係。如上所述,中醫的診治法則最後都要落實在“治證”上,而西醫的法則是放在病原物和病因的消除,重點在“治病”上。所以有人在稱中醫“辨證論治”的同時,相對地稱西醫的法則是“辨病論治”。這種稱謂十分確切地說明了中、西兩大醫療體系的特點,說明了它們兩者完全不同卻又是縱橫交錯的關係。它也正是中、西醫學所以不同的關鍵所在。一縱一橫正是它們兩者最大的不同點,搞清它們之間本質上的異同,從而探索兩者結合的途徑是很有意義的。因此可以更概念化簡括地說:幾乎所有西醫“病”中的每個階段都是中醫的“證”。

為驗證此理,筆者曾以急性感染性疾病及慢性病為例來說明。

(1)先舉急性疾病:乙腦(乙型腦炎)、流腦(流行性腦膜炎)、結腦(結核性腦膜炎)、大葉性肺炎、腸傷寒、鉤螺(鉤端螺旋體病)、惡性瘧疾等幾種病。這些病,按西醫的“辨病”論治來說,它們各自由乙腦病毒、腦膜炎雙球菌、結核桿菌、肺炎雙球菌、傷寒桿菌、鉤端螺旋體、瘧原蟲等等完全不同的病原物所引起。病原不同,“病”也不同,病原找到了,診斷便可確立。然後是按各自病原病因進行特效治療及支持治療。而且以上各病只要病原不變,不論病程在什麼階段,它的病名始終不會變。比如乙腦,它只有早期、中期、極期、恢復期、後遺症期等的不同,但乙腦始終是乙腦,病名、“病”不變。假定西醫這種分類是“縱”的方向。那麼,再看中醫的“辨證論治”就是“橫”的分類診治方向。現在請看:以上各病,在中醫學裡,一般都屬“溫病”範圍。如前所述的,中醫不能用病原物分類,所以不管這些病的病原物是什麼,還是以“證”為主,“證”既確定,診斷就可確立。以目前最常用的“溫病學”中的“衛氣營血”辨證規律來說,則凡以上各病在初起階段而有發熱,惡寒(怕冷或寒戰)或頭痛、咳喘、舌紅苔白薄、脈浮數等表現時,就叫“衛分證”。這“衛分證”,就是此病此時(階段)此地的診斷名稱。(當然衛分證之下還可細分風寒、風熱、風溼等證,為簡單舉例,不贅述,下亦同。)治療大法是“清熱解表”。如果病情發展了,出現了大熱(高熱不退)、大渴大飲、大便秘結、舌紅苔黃,脈數洪滑時,這時也不論它們的病原是什麼,一般都叫溫病的“氣分證”,這也是此病此時此地的中醫診斷。(筆者一再提“此地”二字,是說明中醫診斷的“證”,可動態變化到地區不同,“證”也不同的,前舉某年石家莊“乙腦”與次年北京“乙腦”,因地區、氣候不同,“證”也不同的例子就是明證。)既入“氣分證”,一般以“白虎湯”加減治療。如果病再發展,病人有高熱不退、譫語(說胡話)、舌絳(紫紅)、苔黃燥、脈洪數等時。此時診斷就一律叫“營分證”或“熱入氣營”證,要用“清營開竅”的治法而用“清營湯”等等加減治療。如病情再發展而有出血、皮疹等表現(如流腦的華一佛氏綜合徵皮疹、腸傷寒的玫瑰疹、鉤螺中的大出血等等)時,這時中醫又叫“血分證”,就要用“清營涼血”的治法而用“犀角地黃湯”之類主治了……具體治法,詳見“溫病學”中,此處只舉其理論原則及框架。由上可見,雖然西醫的“病”不同,但當中醫的“證”相同時,治法也相同,這時的“證”,相對於西醫的“病”來說,就有“階段”的含義,而有“橫”的方向了。

(2)又舉慢性病診治法則為例:西醫病名的肺結核、慢性腸炎、慢性腎炎、各種慢性心臟病、神經衰弱等等。以上各病,從西醫“辨病論治”看來,它們各自屬於呼吸、消化、泌尿、心血管、神經等系統,各有自己的病原病因,也各有自己的特效療法和一般療法。病名一經確定,診斷便可確立,然後治療。且不論它們處在什麼階段,病名卻不變,比如肺結核就永遠是肺結核,就是完全治好了習慣上也還叫“老結核”。這也是一種“縱”的分類診治方向。而在中醫學裡,上述各病,當然不知病原物是什麼,也不知病的所屬系統是什麼。它就把這些病的慢性期統統叫“內傷雜病”(這“內傷”,不是指傷科的“內在創傷”,而是泛指體內的慢性病)。既然連病原、病因都不知道,那治什麼病?請別急,中醫先生還是拿出他們的法寶:一切以“證”為主,“證”一確立,便可論治。比如凡他們之中有體虛乏力、頭昏耳鳴、失眠、健忘、腰膝痠軟、遺精(女的月經不調)、盜汗(在睡醒之際出汗)、舌紅苔少、脈細數(快)等表現時,就叫“腎陰不足”或“腎水不足”證,就用“滋腎養陰法”主治。如果另一病人或上面同一個病人轉成有神疲乏力、四肢倦怠、少氣懶言(沒有力氣,話都懶得講)、頭昏思睡、納差(食慾不振)、便溏(大便不成形)、常自汗(白天異常會出汗)、舌淡苔白薄、脈遲弱(脈慢而無力)等時,也不論它們的病原病因是什麼,都叫“中氣不足”證。這“中氣不足”就是此病此時此地的中醫診斷,一般以“補中益氣湯”主治……其餘可類推。也是“病”雖不同,但“證”相同了,治法也必相同。同樣地,如果將前面西醫的分類方法理解成“縱”的方向,那麼中醫的“證”就是“橫”的分類方向了。

有的人(也包括筆者早期),因為不瞭解這個“治病”與“治證”的縱橫關係,當看到以西醫來說是完全不同的“病”,而在中醫看來是相同的“證”,因而用了相同的方藥時,就感到不可理解了。比如流腦和惡性瘧疾,當它們同樣處在同一階段而出現“氣分證”時,此時中醫同樣用了“白虎湯”,這時西醫會說:“亂彈琴,一個是用抗菌素的病;一個是用抗瘧藥的病,都用白虎湯?笑話!”另外,又當西醫看來是同一個病人的同一個病,因為病的階段不同,“證”當然變了,中醫用了不同的方藥,也同樣不可理解了。這個仍以乙腦為例,當它病在中醫的“氣分證”階段時,用了“白虎湯”,但當此病轉入“營分證”時,中醫再複診,換用了“清營湯”。西醫一看,說:“又亂套了,白虎湯、清營湯,組成完全不同,可病人卻仍舊是乙腦呀!趕快別讓他來會診,別弄亂了!”看,中西醫之間,就常常是這樣打不完的“官司”……這是筆者早年親身的經歷:即早年西醫概念特強時,未懂中醫,就曾如上面那樣笑過中醫;後來學了中醫,而且管過乙腦病房的會診了,反過來又慨嘆有的西醫不明中醫了。而今有感於斯,故現身說法作此之言。

【問】上面說了許多“辨證論治”與“辨病論治”的不同,那麼它們之間有沒有相同的一面呢?

【答】有,下面舉例說明:中醫裡的“喘症”一病,中醫將凡有呼吸急促症狀的病統稱為“喘症”。其中先分“實喘”、“虛喘”兩大類。“實喘”類如西醫的支氣管哮喘發作期一類的病(但當它慢性或機體衰弱時又可併入“虛喘”之中)。中醫叫“外邪束肺”證。治則是“宣肺解表”法,常以“麻杏甘石湯”等加減治療。“麻杏甘石湯”組成:麻黃(去節)、杏仁(去皮尖)、生石膏、甘草。而其中的成分某書刊曾闡明其功效,以現代西醫藥理學分析證明:其中麻黃是麻黃礆的生藥,功同西藥麻黃素,能緩解支氣管平滑肌的痙攣等。杏仁含杏仁甙,經酶水解後,所產生的氫氰酸對呼吸中樞有鎮靜作用,石膏能減少血管滲透性而有消炎之功。如此一分析,就和西醫療法的原則用麻黃素類藥、用化痰止咳藥以及消炎抗菌藥的道理基本一致了。“虛喘”,類如西醫心源性呼吸困難等病。中醫屬“肺腎兩虛”證,要用“益氣定喘”、“補腎納氣”法。屬熱時宜用“生脈散”;屬寒時宜用“參附湯”、“金匱腎氣丸”等加減治療。生脈散的組成:人參、麥冬、五味子。”參附湯的組成:人參、附子(炮去皮)。此二方中的主藥人參,西醫藥理證明有增強中樞神經興奮性,有強心及調整新陳代謝等良好作用,五味子能直接興奮呼吸中樞及有調節心血管系統的功能,且無積蓄作用等等。由此可見它們也是和西醫的處理原則是暗合的,像這類例子是很多的。但要注意,上面兩者原則相似,卻不是“絕對相同”。

【問】探討“辨病”與“辨證”有什麼意義?

【答】我們所以這樣分析比較,目的是加深理解,一是不致因中西醫體系不同而偏執一見;二是更可因此深入問題的本質,找出它們結合的苗頭和思路。比如筆者以前就曾提及上面所舉中醫的“溫病”治療規律,其中的白虎湯、清營湯等,事實證明對不同病原引起的所謂“氣分證”、“營分證”時都有效。它們這個效果到底是對病原物起了作用還是通過了另外的途徑?如果是作用於病原物的,那為什麼相同的方藥對各種完全不同的病原物都有效?它們有什麼共性?道理又何在?如果是通過其他途徑起了作用,那又是怎樣的途徑?作用如何?這些作用在現代醫學或其他學科裡又如何解釋和昇華?又如何將它的理論回過頭來指導實踐?……總之,經過比較,深入探討之後,才能有所發展和提高,從而融會貫通,為今後的結合乃至新醫藥學的產生創造條件。

其實,同於以上的思路,早期上海第一醫學院髒象研究室的關於中醫“腎”的研究,就早已得出了具有重大意義的成果了:他們就在西醫病名功能性子宮出血、支氣管哮喘、紅斑狼瘡、妊娠毒血症、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心臟病、神經衰弱等六個從西醫來說是完全不同的“病”,而在中醫同屬“腎陽虛”這個“證”時,用了“溫腎陽”的方劑都有效的這個“交叉點”上發現了苗頭,跟蹤做了大量的實驗,最後得出了現代醫學的解釋,即:中醫辨“證”所說的“腎陽虛”時,就相當於西醫的“下丘腦——垂體——腎上腺皮質功能紊亂”的結論,這是真正中西結合的解釋和成果!啟發意義極大!(見《中西醫結合雜誌》1984年第4卷第8期吳鹹中著《光明的前景,廣闊的道路》一文。)

【問】請再舉例詳述中醫辨證論治的優缺點。

【答】可以。中醫辨證論治的優點:首先它充分體現了整體觀念——即從病人得病後進行綜合概括,易見全貌;還有是有很強的考察疾病變化的“動態觀念”——即把疾病放在不斷變化的觀念下去考慮。現代醫學也證明了疾病是致病因素與機體感受性、抗病力、免疫力以及外界條件等相互作用的過程。那麼,“證”就正是這個過程的體現了。因此說“治證”更全面、更本質,所以特別適宜那種病情複雜因而全身失調的慢性病。又舉例:冠心病,是國內外的幾大難症之一。用西醫“治病”的方法,對較單純的病例,從各種藥物到手術療法,針對性強,效果好,是事實。但對病情複雜的病例,局部單一的療法就顯得顧此失彼而少良策。此時,中醫“治證”的療法就顯出優勢來了。這類例子,中醫老先輩蒲輔周在他的驗案中就有記載,如其所遇到的四個冠心病病例,都是複雜的疑難病,蒲老就用了四個完全不同的方法治療,都取得了滿意的療效。

特別具有示範啟發意義的是“胸痺(心絞痛)”一例,生動具體地說明了中醫辨證論治、動態平衡觀念的正確。患者除了有“心絞痛”主症之外,還兼有慢性膽管炎、膽絞痛、遷延性肝炎、慢性腎盂腎炎、腎絞痛等病,可說是集幾種目前世界上最棘手的疾病於一身了。病程已六年,住過國內外著名醫院,幾經高手,未見顯效。長期臥床不起,心絞痛多達一日劇發5~7次,病情之難雜,可說是已到極頂。但最後在蒲老細心辨證施治下,病人終於出院而且回新疆工作了。細看書中蒲老先後診治經過,他緊緊地抓住了病人各個階段的“證”,前後換用了許多方劑和藥物,因而取得了很好的療效。蒲老為什麼要換用那麼多方劑?原因是這個病人的“病”多,“證”更多,每個病每個階段都是一個“證”,這麼多的“病”交叉變化了,又是一個“證”,所以這“證”就特別多。改換的方劑多,藥物加減也要多,這樣才能絲絲入扣辨證明確而取得全面的效果。辨證論治的優越和重要,在這類例子裡得到了充分體現,也經受了嚴格的對比與考驗,是很有啟發意義的,餘可類推。(見附註1)

“治證”的缺點是它籠統模糊,無針對性,因為不能定性定量,所以不易普遍重複療效,等等。比如上述蒲老的“辨證”是高水平了,但因為不易定性定量,可變性大,別人也不易學,也不易普及。現在雖有“專家電腦診治系統”,但也只能是他本人經驗的重現。如何在他的經驗基礎上利用電腦等現代設備“自動”地發展和提高,正是值得人們思考和探索的。

西醫“辨病”的優點是它乾脆而利索,針對性強,能擊中要害。如前舉的冠心病,同是這個病,如果病人能早期治療,當他沒有全身失調時,那麼西藥的作用大而快,可以在極短時間內就可控制症狀。而各種手術如“搭橋”手術等更挽救了許多病人的生命,這類例子是很多的。又如前舉的肺結核,也只有在西醫“治病”研究的基礎上,才發現了“病灶”和“結核桿菌”,才因而有各種手術療法和各種“抗癆藥”,才從而改變了長期以來“十癆九死”的悲慘結局。更廣泛地說,也只有有了西醫的微生物學等等,才找到了各種致病的病原物,才有針對性極強的疫苗的應用和免疫學,從而有效地預防了各種傳染病……

【問】有人說“十個中醫十個樣”,沒個準。這種說法對嗎?

【答】“十個中醫十個樣”,是指中醫對一個病(特別是西醫所說的“病”)的診斷和治療沒有統一固定的標準而言,這是事實。但不全是如此,這又是關係到“病”、“證”的概念問題,現舉例解釋如下:

原因一,上面已說了,中醫的最後診斷在“證”,“證”又有階段性和類型性,而且還講“個體差異性”、“地域性”等,十分強調動態觀念。所以同是一個病,出在不同的階段、類型、時間、地點、性別、年齡、體質等時,證的診斷就不同,治法當然也不同。比如西醫的流行性感冒,春天時請中醫會診,舌一看,脈一摸,說“此春溫溫病也”。夏天了,同樣是流行性感冒,請同一個中醫會診,同樣舌、脈一看,說“此暑溫溫病也”。對不對?都對。西醫的病原相同,但時間不同也。又如中醫“洩瀉”病人,當他是消化不良又是初期時,第一個中醫說:“證屬飲食所傷也,宜服‘保和丸’。”就是說,這病人是消化不良,應該用“保和丸”這個方劑治療。過了一陣,病未痊癒,轉為慢性洩瀉了。第二個中醫一看說:“證屬脾胃虛弱證也,宜香砂六君主治。”即說是脾胃虛弱證,要用“香砂六君丸”這個方劑為主加減治療。如病還未好,病人體質更差,轉為“腎虛”了。第三個中醫接著一看,說:“腎虛瀉也,命門火衰,速宜‘四神丸’加減。”即說是“命門火衰證”,趕快用中藥“四神丸”加減治療……好了,好了,已經三個中醫就三個樣了,如果再來第四個,就有四個樣,下面不必再說下去了。其實,從辨證論治原則來說,以上各位醫生的診斷治療都是對的,因為病的階段不同、類型不同,診斷治療當然不同。又如因為時間、地區、氣候不同而診斷也不同的例子,則前面所舉石家莊及北京乙腦的事例就很明顯,它同是西醫病名的“乙腦”,因為地區、氣候不同,“證”也就不同。而在西醫則北京也好,石家莊也好;天熱也好,多雨也好,便一干子到底,都是“乙腦”。因為人們都已習慣西醫的觀念,所以對中醫的診斷便不易理解。

原因二,學派不同,對一個病證叫法也不同,最明顯的例子是“傷寒派”與“溫病派”的叫法不同。比如病人患急性高熱,症見大熱、大渴、大汗、脈洪大等時。“傷寒派”醫生(即用《傷寒論》的理論看病的醫生)一看,說:“此傷寒病,‘陽明經證’也,速宜服‘白虎湯’。”另一位同時會診的“溫病派”中醫(即用“溫病學”理論看病的中醫)說:“非也,此乃溫病‘邪犯氣分’證也。”但也開了白虎湯加減的方子。另外一名喜歡用“溫病三焦學說”的中醫過來一看,說:“皆非也,此病在中焦。”旁邊的人就說了:“你看,他們中醫自己都在打混仗了,真是十個中醫十個樣。他們自己連個病名都不統一,還治什麼病?”但病人服了白虎湯,病卻好了。有人說:“是碰巧好的。”其實這是天大的冤枉,是治好的,只是他們用的學派不同,叫法不同罷了。這種例子也很多。所謂“傷寒溫病之爭”,部分就是指此。近代人們也正在設法統一之中。

又再舉更典型複雜的例子:“中風”一症,它的成因解釋,歷代以來,就學說紛紜。比如中醫學院試用教材重訂本《中醫內科學講義》162頁中(上海科學技出版社,1964年1月)中風[概說]裡就說:“……宋元時代,劉河間主張‘心火暴盛’,李東垣認為‘正氣自虛’,而朱舟溪則以為由於‘溼熱生痰’所引起……明代張景嶽,更明確提出‘本皆內傷積損頹敗而然,原非外感風寒所致’。”(語譯:本來都是體質內部虛損所造成,不是什麼外感風寒的緣故。)這時如果來個“關公戰秦瓊”,請這些名家會診,也會“十個中醫十個樣”。但是有個前提必須明確:即他們都是在各自大量的實踐經驗,確有臨床療效的條件下提出自己論點的,因此會顯得張三是一套,李四又是一套,但這些是必有療效為基礎的。所以說,中醫的診斷標準不統一,也是一大缺陷。

原因三,因為中醫講辨“證”,講動態觀念,講個體差異,講疾病的多變性,中醫學目前又有一定的神秘性等等,有的人就借了這些特點,隨心亂加解釋。比如明明是自己辨證不明,用藥不當因而療效不高,卻強詞奪理,牽強附會,亂加辯解。另外,也是舊時的陋習,醫生之間,互不服氣,為了互相拆臺,抬高自己,常常用詭辯術。這些都是糟粕,應當鑑別揚棄,以免敗壞了中醫學的名聲。

原因四,有的並非中醫從業人員,也揀些中醫術語,講得口沫橫飛,招搖撞騙,那就是“騙術”了,更要慎加鑑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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