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歲奶奶善意提醒,竟遭18歲男子毒打,打人男子將受到什麼處罰?

冰焰


老人善意提醒竟換來拳腳相加

浙江海寧尚某由於心情不佳,將自行車往地上用力一摔,正巧旁邊張奶奶(87歲)看到,張奶奶好意提醒“這樣要把自行車摔壞的”,尚某竟先拿物品扔老人,之後狠狠一腳將老人踹倒在地。現尚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為止得到的最新消息是案件已提交至檢察院提請逮捕,老奶奶傷勢暫平穩無生命危險,相信必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人性之惡遠超想象

87歲老人出於善意的提醒,換來的卻是這名18歲的少年的拳打腳踢,也許這名少年當時正受氣,心裡有火,無論出於什麼樣的心裡,作為一名成年人不理智的表現,不加控制的肆意發洩情緒都是不妥的,

心理究竟有多麼極端,才能對一個毫無還手之力的善良老奶奶下此毒手?聯想到前段時間的未成年人強姦事件以和解告終,引起軒然大波,對於青少年的犯罪問題不得不引起社會的重視,這名剛滿18歲的少年無論怎樣,犯錯了就要得到懲罰,犯罪了就要得到法律的制裁,不良的社會現象必須被及時扼殺在搖籃之中。


年紀輕輕,行為令人髮指,相信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希望我們的社會多一些關愛,少一些暴力。


劉輝律師


如果我能主宰這個案件,一定認認真真打法律擦邊球,天王老子說話也不行,必須移送檢察院批捕。盡一切辦法讓他受到刑事處罰,至於涉及的罪名兩個中任選一個:

一是尋釁滋事

涉嫌尋釁滋事犯罪的“硬後果”並沒有嚴格規定。有人說尋釁滋事的後果必須達到“輕傷害”以上,反正我至今沒有看到相關的司法解釋,地方性規定看到過。尋釁滋事涉及公共秩序,馬路屬於公共秩序所及範圍。此罪定性更加註重社會影響,全國網民都知道了,而且基本上一致譴責這種行為,可見社會影響已經足夠大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結合實際本案最高刑罰是五年。

二是故意傷害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輕傷害、重傷害的後果是“故意傷害罪”的“硬後果”。

海寧公安理解法律精神正確,進一步定性看“硬後果”!但是此人不入刑,以後年青人都學他怎麼辦?

法律愛好者也能幫助海寧公安算算法律賬,不過受害人子女只算經濟賬那咱們說多了也無能為力……

看這新聞氣的,如果說錯了,請批評!


斷牙虎110


浮躁的社會,分享一下個人親身經歷的事情。9月30日晚,放假第一天,下班後,早就預料今天的鄭州註定是堵上加堵,地鐵站安檢口早已排上了長長的隊伍,一番折騰上了擁擠的地鐵,好歹地鐵沒人和你佔道,一切順利。出地鐵換乘B3路公交車,到站一看神龍見首不見尾,什麼情況!!!!聽著周圍人議論“快一個小時了還沒來”,猜測到公交肯定是堵在路上了。好不容易來了,擠了3輛還沒擠上!!!好歹第四輛上去了,車上擁擠程度可想而知。

問題來了,一位老先生喋喋不休,大學路站要換乘,大家都下車,就他佔著道不動,我就說了一句“麻煩讓一下”結果他勃然大怒,當時真的不知道他是老年痴呆犯了,還是精神病發作,沒有搭理他,下車後,他仍然髒話連篇。忍無可忍的我上前理論,結果他更來勁,還想伸出他骯髒的手打我,口裡說著什麼“我活70多歲了,怎麼怎麼的”

後來在周圍人的勸說下,推著自行車走了,沒錯!就是在今天這個大堵的下班高峰期,他牛逼的推著自行車乘公交車!!!奇葩的老人,奇葩的脾氣,大家都說禮讓老人,沒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可有的人倚老賣老,為老不尊,值得我們禮讓嗎?!

回家後,靜下心,想了一下,還好當時我沒有衝動!假如我動手了,不管他嚴不嚴重,不管我下手再輕,他都有理由,敲詐、訛詐!!!那麼這個時候我還會再家裡嗎?

第二天的工作也會耽誤,剛滿月的老婆孩子怎麼辦?父母怎麼辦?想想就害怕!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社會的和諧,需要尊老愛幼,需要相互理解和包容。


濤哥和你聊聊眼


事件前情回顧:9月25日下午,尚某(18歲)由於心情不佳,將自行車往地上用力一摔,正巧旁邊張奶奶(87歲)路過看到,張奶奶好意提醒“這樣要把自行車摔壞的”,尚某竟扔下自行車,先拿物品扔老人,之後徑直奔向老人,狠狠一腳將老人踹倒在地,並連續用腳踢踏,甚至用柺杖抽打老人。

從這段描述中,我們看到了一個腹黑、無能的跳樑小醜,毆打一個可以稱得上他祖奶奶的老人,面目猙獰,手段殘忍。

87歲的老人,已經是暮年,垂垂老矣,隨時油盡燈滅。18歲的尚某竟然對老人踹、踢、踏、抽打。手段越是兇殘,越看出其內在的虛無。

人的本質裡是有某些劣根性的。比如:欺善怕惡。就像這位尚某一樣。所以,中國有很多俗語教導人們不可太過於善良。諸如“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柿子要趕軟的捏”之類。

假如來個壯漢,試想這位尚某有沒有膽量敢上去挑戰一番呢?答案是很明顯的。

欺負比自己弱的人,自己本身就是個弱者。他利用欺負弱者達到一種心理滿足,顯示自己可憐的力量。嗚呼哀哉!

“謙謙君子,溫潤如玉。”真正的君子,應該具有雍容自若的神采,不露鋒芒,不事張揚,無大悲大喜,無偏執激狂。

18歲的尚某還非常年輕,經歷這次教訓後,希望能徹底思過,大徹大悟。未來的路還很長,要努力將自己修煉成一個真正的君子。否則,繼續這樣不知天高地厚地行事,生活還會來再教訓一次。而且相信教訓會一次比一次嚴厲,最終會讓你疼到骨髓。


子蘭爵


既然他的父母沒有教育好他,那麼就讓法律來教教他如何做人!

事發經過

事發地浙江海寧。9月25日下午4時50分,18歲的雲南人尚某不知何故,往地上狠摔自行車,這一幕正好被路過的87歲的張奶奶看到,她好意提醒這樣會把自行車摔壞的。可是“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尚某竟然惱羞成怒,先用東西扔老人,後竟然奔跑著飛踹老人,用腳踢、柺杖打,後被趕至的群眾制止並報警。目前,尚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罪名問題

很多朋友有疑惑,尚某明明就是在故意傷害張奶奶,已經造成張奶奶全身多處骨折,為什麼不按照處罰較重的故意傷害罪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網友朋友說的沒錯,眼睛都是雪亮的。尚某的行為既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也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目前公安機關只是以比較容易認定的尋釁滋事罪對其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如果張奶奶的傷情鑑定出來了,根據《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同時符合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等罪的構成要件時,依照處罰較重的犯罪定罪處罰”,等到移送起訴時,罪名可以變更為故意傷害罪的。

量刑處罰

87歲的老人,哪裡能夠經受得住一個18歲年輕力壯小夥子的飛踹和拳打腳踢,現在全身骨折,但是具體傷情鑑定為輕傷或重傷,還得看專業的鑑定結論,對於這種主觀惡性很深的人,一定要從重處理,非如此,不足以平民憤!


打虎拍蠅


看了這個報道和視頻,非常氣憤,尚某的行為與畜類無異,甚至不如畜類。畜類有這麼殘忍嗎?象尚某這樣的人終久是人類大敵,生性殘忍,野蠻暴淚。這樣的人只配永遠關押在大牆裡,永遠不能翻身。
這個姓尚的僅僅十八歲,年齡雖不大卻非常殘暴。87歲的老奶奶只是善意的提醒他,他摔自行車會把自行車摔壞。結果尚某這個畜類,不僅不接受張奶奶的好意,反而,拿東西砸張奶奶,仍感覺不解恨,過去一腳踹倒老奶奶,又踩又踢又用柺棍打。比有深仇大恨還惡毒。導致老奶奶多處骨折。一個八十七歲的老人能經受住一個狂徒這麼暴打嗎?我們真替老人擔憂。所幸老人已被送往醫院,願好生一生平安,安然渡過危險期。


法律對尚某這種不恥於人類的行為必須嚴懲。而且要按最重的刑法來處罰。對壞人的仁慈,就是對人民的殘忍。象尚某這種毫無人性的東西嚴格地講,社會上這種人越少越好,對這種人絕不容忍憐憫,讓他們坐穿牢底最好。
我們已得知尚某尋釁弄事,巳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必是嚴懲。


天太2


一句善意的提醒,換來的竟然是拳腳相加,你是家裡有礦還是爸是李剛,在法治社會誰給你的膽量對80多歲的老人施加暴力,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都去了哪裡?隨著年齡的增加,小編髮現這個社會無法無天的人太多了,流氓抓進去兩天也就放了出來,影響社會穩定的不是大罪犯,而是無賴和混混,就連黑社會都會給上了年紀的人三分薄面,誰家沒有老人!

對於這種故意傷害,只是罰醫藥費,行政拘留根本不夠,80多歲的老人就算治好也會留下後遺症,讓80多歲的老人多出骨折是何其歹毒,小編覺得應該讓這個人跪下服飾老人,直到老人完全康復,你不是脾氣爆嗎?建議老人做全身上下一系列檢查,能花就花,千萬別省著,要去就去大醫院,各種設備都用上,平常不舒服的地方也都查一查,真的不明白老人跌倒都不敢扶的社會,竟然有人敢對老人下手,建議人肉搜索,讓他的老闆看看這是什麼人?還能不能用!要給社會起警示作用,犯罪的成本不是錢能解決的!



用心生活的小Q


看到這則報道好幾天了,腦中一直在想,有時我也好管這種閒事”:看到學生在河邊、公路、山崖等較危險地帶戲鬧,甚至損壞公物、傷害無辜時,總會善意上前提醒或制止。

本想出於一片愛心,可如果也象題中87歲老奶奶那樣,不但沒得到好報:謝謝,對不起!反招來“橫禍”:被踹倒在地,並被連續腳踢踏,甚至被用柺杖抽打,致使多處骨折……

如此“報答”,以後那還有誰去“愛幼”,又有誰會去“尊老”?!

如此行徑,連警方都稱“尚某行為令人髮指”,必須嚴懲,不管多少歲,1歲也不行——說不定文中的尚某就是從1歲起便沒教好、引導好,長大後便為所欲為,把路人當“親奶奶”了。難怪不斷有“當街怒踹親媽、親奶奶”的事。

有教養的孩子,即使心中有再大的不快,也不會對善良的老人下此重手。不難想像,溺愛、嬌慣環境下長大的孩子,才往往從小就欺善怕惡、以自我為中心——這恐怕也是當今各種校園欺凌事件的劣根所在!

我只想說:題中這種孩子,如不趁早日改好、思過,今天你碰到的是一個軟柿子,算你幸運;明天或許就不一定——小心當街被爆打,甚至“反轉”。

一個家庭,如果把孩子培育成這樣,實在是為人父母的最大“失敗”。某些家長,該醒醒啦:從小寵愛大的孩子,不是愛他,實是害他、害大家!

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父母一生的事業!若自己教不好,老師替你嚴教,又會去找老師麻煩,那你就等著讓社會來狠狠教育他吧!


種金易


這樣的人就該遭到天譴,竟然對一位耄耋老人拳打腳踢,他但凡有點人性都下不了手,由此觀之他已經完全泯滅人性。

據報道,在浙江海寧,一名18歲小夥因心情不佳怒砸自行車,87歲老太看見後,好心勸說“這樣要把自行車摔壞的”,這時喪心病狂的一幕出現了。小夥在老人說完話之後,先用手裡的不明物體向老人力砸去,緊接著飛起一腳狠狠地將老人踹倒在地。 老人倒地後,他還連續用腳蹬踹老人。

看老人躺在地上不動,本來已經走開的他又走了回去,喪心病狂的撿起老人的柺杖抽打老人。
看完這一幕,我不禁感慨萬千:一個人究竟要壞到什麼程度,才能對一名垂垂老矣的老人下此毒手?這種事就算是喪盡天良的江洋大盜也幹不出來吧?都說“人之初,性本善”,不知道這小夥子入了什麼邪教才在短短18年間變得如此惡毒的。

魯迅先生在《紀念劉和珍君》一文中曾這樣寫道:“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然而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兇殘到這地步。

”我想,這段極盡描寫陰暗人性的話,完全可以用來形容這個小夥子。

老人被送往醫院後,經醫生檢查身體多處骨折。像這般年紀的老人,骨折之後就很難再癒合了,甚至很有可能會因此喪命!就算老人性命得以保全,我想這等傷情也完全算得上是重傷害了!
目前,小夥子已經以“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但我覺得這個罪名太輕了,他對年邁老人下此毒手,最起碼應該定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罪,如果老人不幸去世,那麼他就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屆時,起碼應該判他10年有期徒刑,因為這等慘無人道的惡性犯罪,已經徹底激起民憤了。


冰焰


槍斃吧!對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下此毒手,這種人留著也是禍害!

骨折對於這年紀的老人來說是致命的,基本是走不動了!平時看到跌倒的老人應該都躲著走才對,這小夥倒好居然還主動上去打人。這回賠有得賠了!心疼他的家人!


心情不好,砸單車發洩,老人也是路過好心提醒一下,沒想到這小夥居然惱羞成怒把氣撒在老人身上。八十多歲了呀,還拄著柺杖,不懂這小夥怎麼下得去手,看這動態圖,那一腳踹得相當用力,這力度對於一個青壯年來說都不好受,何況是一位老人!
踹翻就算了,更過分的是還用腳去踩老人。這是要往死裡打啊,真的是太殘忍了。看著老人蜷縮在地上,眼淚都要掉下來,實在是太可憐了。
現在有些年輕人生活壓力大,戾氣也大,動不動就是打打殺殺的,實在是不應該!衝動是魔鬼啊,只會害人害己。我們應該用正確的方法去排解和釋放壓力,而不是採用極端暴力的手段!

看這小夥這嚴重的暴力傾向,建議一直關者別放出來了,放出來也是個禍害,他這本性應該是改不了了的。今天能踹老奶奶,明天就能踹兒童或其他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