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拿刀進家砍人,能不能自衛?

我的回憶不是我的232238811


這種題的答案很簡單,而且是非常肯定的說:“如果有人拿刀進家砍人,你就往死裡削他就對了,否則你和你的家人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並且你完全屬於正當防衛行為”,雖然也有防衛過當一說,但只要你反抗時將對方徹底擊倒後,再確認無還手能力或已經服軟不再反抗後,就不可再進行毆打,否則就可能觸犯了刑法。



歌裡唱的好:“朋友來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來了有獵槍”,對待有明顯侵入自己家行兇行為的人,就一定不要客氣,只有通過有力的反擊才能避免自己和家人不會受到傷害。這裡不是宣揚暴力,而是對自己及家人人身安全的負責。

在現實中發生過多少持刀入室搶劫、強姦、殺人等惡性案例,有的受害者或許就是認為歹徒只是圖財,給他也就算了,不會對自己及家人真的造成什麼人身傷害,結果因為這種僥倖心理,失去了藉助對自己家中熟悉的最佳反抗機會,原本隨手拿些武器就可能制服或趕走歹徒的,結果卻因為自己的僥倖心理使歹徒最終得逞。


假如社會上所有人都產生一種遇到壞人非法侵害就積極奮起反抗的思想,我想這無形當中會對作惡者產生非常大的壓力,甚至輕易不敢去侵犯他人權益。也會使大眾自然產生見義敢為的本能反應,這樣會使社會不斷增加正義感。

也呼籲法律給對於犯罪行為進行反抗或打擊的正義方不要給予太多的法律責任,不能只因為歹徒的傷亡就去追究正義方的防衛責任,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有時根本就無法進行理智控制的,也希望法律對此類案例的受侵害者一方更多的諒解和寬容,還正義者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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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有很多正當防衛的案件,沒有科學有效的方法確定行兇者喪失行兇行為和能力!所以必須是正當防衛,無限防衛,不負任何責任。1:崑山龍哥當時被捅倒在地的時候,還能爬起來,飛快的跑向寶馬汽車後面,如果不繼續追擊他還有能力有可能拿起武器繼續行兇。雖然後來死了,但也證明他當時還有繼續行兇的能力和繼續行兇的可能性。2:《突發!四川仁壽一男子開車衝進派出所砍人,所長犧牲前擊斃歹徒!另有1名輔警犧牲,受傷群眾均無生命危險》,這起案件中的行兇者和所長輔警後來都死亡了。這起案件說明,雖然在一方先中刀或先中槍可導致死亡的情況下,仍然有能力繼續致對方於死地。

3:我們單位有一個職工進領導辦公室掏出一把刀用刀捅刺領導,領導把他的第一把刀打落窗外掉在樓下了,以為沒什麼問題了。就打電話報警。結果是他又掏出來一把刀,把領導給刺死了。

所以以上實際案例說明。雖然把行兇者打倒在地,可導致死亡的情況下,也不能說明確認行兇者當時沒有行兇能力和繼續行兇的可能性。為了保護正義者的生命安全,雖然行兇者當時不動了,也可以應該繼續對他進行打擊。屬於正當防衛無限防衛。正當防衛不過當。

正義合法沒有必要向非法行兇者低頭認罪。請問那些認定為防衛過當者,你有什麼辦法能確定行兇者當時已經喪失行兇能力和不再次行兇了?如果你沒有科學有效的方法。請你閉嘴。


弘揚憲i法依法懟魔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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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野美食


如果有人拿到進入家中砍人,為了保護家人,肯定是需要作出自衛的,也就是法律上說的正當防衛。

但是,關於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一直是近年來大家在討論或者說爭論的一個問題。而且,這是個性命攸關的問題。

我們平常所說的正當防衛,是在歹徒已經對受害者造成侵害後,受害者才可以反抗或者說反擊。那麼,這裡有出現了另一個問題,當歹徒拿著刀進入家裡正準備動手之前,家裡人是否可以先發制人,在歹徒動刀之前就將歹徒打倒、制服呢?如果家裡人先下手為強了,算不算正當防衛呢?這是很多網友提出、並關心的一個問題。大家一直在擔心,如果這樣做了,會不會被判定為對歹徒故意傷害之類的罪名。

如果按正常來講,在歹徒動手之前將其制服,是保護家人及自己安全的最佳方式。不應該非要等到被歹徒傷害了,才去實施正當防衛的反抗,那不真正成“亡羊補牢”了嗎!應該將歹徒的侵害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才是最保險的做法,這也許是需要被重視起來的一個問題。

當合法公民遭遇歹徒時,首先應該最大限度的保障合法公民的正當權益,同時,自動剝奪歹徒的一部分權利,這樣,合法公民才敢放心的去與犯罪分子作鬥爭,以阻止歹徒實施犯罪。

尤其是題目中此類持刀入室犯罪的歹徒,很容易對室內人員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在這種危急的情況下,室內人員應該具有最大限度的權利去制止歹徒實施侵害行為。期間,對歹徒造成的一切傷害、哪怕是死亡,都應該由歹徒自己去承擔責任,這樣才合理,也符合民意。同時,也會對那些潛在的犯罪分子產生威懾作用,也許,會讓他們不敢去犯罪。從而,對打擊犯罪起到積極、正面的作用。

大家覺得題目中的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自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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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認和人拿刀進屋砍人都是犯罪!而且是不可原諒的大罪!屋子裡的人,只要有反抗能力,都有權自衛還擊,保衛家人!砍死犯罪嫌疑人活該!


張brother95118541


都衝進家裡了,在不反抗那就真的不合法了,這屬於在正當不過的正當防衛了,這種情況有人衝進家裡傷害自己和家人在不能正當反抗,那就要問問誰定的法律法規,是不是腦子有問題了


冷血社會


都是些狗屁律師磚家等害到現在的社會風氣,有惡人光無化日行兇路人不敢幫忙,怕失手打傷或打死幫不起,被害人不敢大力反擊怕失手打死,那些狗屁律師磚家又來個防衛過當,該修改這條法律用意了,別再幫惡人辯護。


用戶3728485008018


可以自衛,但你得仔細計算自衛的時機及力度。在法律關於正當防衛的規定下,你的自衛選擇自由度要低於歹徒的侵害選擇自由度。如果你不算計好這個規定,你要麼被歹徒砍殘廢,要麼就會被定為防衛過當。


笑談萬年秋月春風


第一反應就是跑。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如果是狹面相逢勇者勝。能至於對方死地是求生的唯一出路。所以說人在面臨生死抉擇的時候容不得你選擇,只有保存自己殺死對方才是最重要的。總不可能把自己的生命拱手給別人吧!


執著128750824


如果有人(歹徒)膽敢入室砍人,只有你有能力,那就是讓他們去見西天吧,只有這樣才是“公道”在天,還人間一個正義!當自己的生命都無法保障,你還有什麼資格關心歹徒的安全呢?過不過當打了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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