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也能評職稱了!

11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邀請省人社廳主要負責同志解讀《推進鄉村人才振興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重點突出制度創新,重點圍繞鄉村人才的評價、培育、引進、激勵、保障、服務等方面,提出20條務實管用的新政策、新措施。其中,備受矚目的職稱制度改革也有了新變化,首次建立職業農民職稱制度,將“農民”作為一項職業納入職稱評定範圍。據瞭解,這項工作將率先在東營市進行試點。


“農民”也能評職稱了!


職業農民評職稱

不看學歷看業績

職稱制度改革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在這方面,山東省一直走在全國的前列。為充分發揮職稱“指揮棒”的正向激勵作用,此次發佈的推進鄉村人才振興20條新政策、新措施中,對基層的職稱制度又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

其中,最值得期待的是首次建立職業農民職稱制度。“將‘農民’作為一項職業納入職稱評定範圍,職業農民參加職稱評審不受學歷、所學專業等限制,重點考察業績貢獻、經濟社會效益和示範帶動作用。”省人社廳廳長於富華在發佈會上介紹。

職業農民評職稱之後有哪些用處?《措施》明確,設區的市可探索鼓勵措施,對獲得職稱的職業農民,有限提供信息技術、融資支持、產品推介服務,優先安排學習培訓,優先獲得財政資金支持項目、政策補貼等。

從省人社廳瞭解到,職業農民職稱制度將率先在東營市進行為期兩年的試點。對此,前期已經進行了幾輪調研,對於職業農民職稱評審的條件、標準、範圍等具體措施正在制定中,預計將於10月份出臺。

此前,東營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相關人員也表示,東營市將依據職業農民特點制定相應的評審標準,並確定與之相應的評審程序,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基層職稱系列

均可設置到正高級

推進鄉村振興,鄉鎮“體制內”人才承擔著重要責任,發揮著重要作用。對此,《措施》在基層人事管理機制方面作出了創新規定,將“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制度擴大到基層所有職稱系列,基層職稱系列均可設置到正高級,打破鄉村人才職業發展“天花板”。基層職稱評審單獨標準,單獨評審,頒發基層職稱證書,證書在全省鄉鎮區域內通用。

同時,實行鄉鎮專業技術人才直評直聘政策。鄉鎮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申報評審職稱,可不受所學專業限制,側重考察工作實績。縣級以上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交流聘用到鄉鎮單位工作,可不受任職年限、職務級別和崗位結構比例的限制,直接申報高級職稱。對具有碩士以上學歷或者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基層急需人才,自願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的,可直接聘用到上一層專業技術崗位。

於富華介紹,專業技術人員在鄉鎮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申報中級職稱,工作20年以上申報副高級職稱,工作30年以上申報正高級職稱,可不受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此外,《措施》提出,創新鄉鎮事業單位人才招聘方式。鄉鎮公開招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者脫貧攻堅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的,可以採取面試、組織考察、技能操作等方式。建立縣域統籌的崗位管理使用制度。提高鄉鎮高級崗位結構比例,縣級人社部門根據崗位結構比例標準,分行業對鄉鎮事業單位實行總量控制、動態調整、統籌調控。

繪製“雁歸興鄉”

電子路線圖

返鄉創業人員是鄉村人才振興的重要動力源泉,能夠給鄉村帶來生機與活力。他們把新思維、新理念、新產業帶到農村,既有利於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也有利於提高本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最終推動鄉村振興。

對於返鄉創業人員的支持政策,省人社廳人才開發處處長褚國良介紹,此次出臺的鄉村人才振興20條中,重點利用“一庫一證一補”支持返鄉創業人員。“一庫”,是建立外出務工經商人員信息庫。繪製“雁歸興鄉”電子路線圖,在外出務工經商人員集中的城市建立返鄉創業工作站,理清發展需求,向有一定經濟實力和發展潛力的農民工成功創業人士推薦鄉村發展項目,引導他們回報家鄉、投資家鄉、發展家鄉。開展返鄉農民工鄉村旅遊、農產品加工、網絡創業、電子商務等特色創業培訓,提高返鄉創業能力和水平。

面向各類人才招募

“鄉村振興合夥人”

同時,招募“鄉村振興合夥人”,頒發山東省鄉村振興合夥人證書,即“一證”。面向海內外山東籍企業家、創業者,及金融投資業者、專家學者等各類人才招募“鄉村振興合夥人”,在現代生態農業、鄉村旅遊、農業生產和生產性服務業、農產品加工流通等方面開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合作,吸引、整合、調動各方資源,推動農村農業投資和科技成果轉化。“合夥人”可通過投資、技術服務、入股以及招商等形式,共同發展新型農業主體和農村新業態,允許“合夥人”通過合同約定享有鄉村項目開發等優先權。在包括創業擔保貸款在內的就業創業政策支持、人才工程項目評選等方面享受山東省優惠政策或給予傾斜。

“一補”,是加大創業補助力度。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帶著科研項目或成果,離崗或在職首次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企業、家庭農場或農產品加工企業,正常經營一年以上的,納入一次性創業補貼支持範圍,補貼標準不低於1.2萬元。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按規定給予最長三年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對返鄉創業帶頭人、小微企業家開展創業能力提升培訓,按照規定給予培訓補貼。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返鄉創辦小微企業,對帶動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提供最多3次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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