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所規定的罪名,追訴期多久?

職務侵佔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所規定的罪名,其追訴時效需要根據其犯罪情節確定量刑幅度後才能確定。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利,侵犯公司財物的行為。那麼職務侵佔罪的追溯期有多久呢?

職務侵佔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所規定的罪名,追訴期多久?

一、刑事案件追訴期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一般犯罪的計算

這裡所說的一般犯罪,是指沒有連續與繼續狀態的犯罪。這種犯罪的“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第89條第1款前段)。“犯罪之日”應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為符合犯罪構成之日。由於刑法對各種犯罪規定的構成要件不同,因而認定犯罪成立的標準也就不同。對不以危害結果為要件的犯罪而言,實施行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對以危害結果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結果發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

連續犯罪的計算

“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狀態的,屬於連續犯;犯罪行為有繼續狀態的,屬於繼續犯或持續犯。對於慣犯的追訴期限的計算,刑法沒有明文規定,但從刑法規定的精神以及慣犯與連續犯的關係來看。對於慣犯的追訴期限,也應從最後一次犯罪之日起計算。

職務侵佔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所規定的罪名,追訴期多久?

二、職務侵佔罪的量刑標準:

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規定:

1、構成職務侵佔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佔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三、職務侵佔罪的追訴期:

1、如果是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之間量刑的話,那麼追訴期為5年。

2、如果是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之間量刑的話,那麼追訴期為10年。

綜上所述,關於職務侵佔罪追訴期的內容,我們可以看到對於職務侵佔罪的追訴期,需要根據其犯罪情節確定量刑幅度後才能確定追訴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