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者情況
姓 名 張女士
電 話13****地 址成都市錦江區email361****@qq.com
投訴類別網絡購物
投訴對象情況
投訴對象名稱 聯聯周邊遊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成都高新區天府三街69號1棟28層2801號
聯 系 人客服電 話 4008859998
投訴內容(事實 時間、地點、人物及事情起因、發展、結果)
本人於9月13日通過微信聯聯周邊遊成都站公眾號購買聯聯周邊遊的餐飲電子券,訂單號:3129640156.。因本人購買後,發現所提供的服務商家並非聯聯周邊遊文案上所寫的小龍坎老火鍋,聯聯周邊遊推送的活動商家所用圖片均為:小龍坎老火鍋。實際提供服務商家為:郫都區蜀真味鼎川小龍坎火鍋店,這種混淆發佈信息,隱瞞店家關鍵信息,實數欺詐。顧在有效期內未去商家使用。聯聯周邊遊方面以特價商品為由不予退款。但是該電子券符合團購的基本特徵,電商平臺聯合商家提供電子券,顧客去商家消費核銷電子券之後,聯聯周邊遊平臺打款給商家,完成交易。在這個過程中如果顧客有效期內沒去消費,電商平臺和商家都沒有損失,理應退款給顧客。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12年3月12日下發的《關於加強網絡團購經營活動管理的意見》文件。該文件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一欄中有指出 “團購網站經營者發佈的商品或服務信息應完整、準確、清晰,不得故意隱瞞關鍵信息,確保發佈的商品或服務信息與實際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保持一致。”“團購網站經營者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於退貨、退款的相關規定,不得排除消費者依法擁有的退貨、退款等權利。” 基於此,我認為聯聯周邊遊發佈的信息刻意隱瞞混淆商家信息,並且設定特價商品預付款不退規定違法無效,應該給我退款。
現有證據 事實 時間、地點、人物及事情起因、發展、結果
投訴請求全額退款
聯聯周邊遊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回覆四川消費網內容如下:
中國消費者報四川記者站
四川消費網(www.315sc.org)
投訴諮詢qq:12652315
投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四川消費網scxfw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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