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之強化《通告》宣傳

自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青海省人民檢察院及青海省公安廳聯合發佈《關於敦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依法打擊規避和抗拒執行人員的通告》後,湟中縣人民法院強化大局意識,為打贏“執行攻堅戰”營造強大聲勢,積極面向全縣開展《通告》宣傳工作,敦促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義務。

湟中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之強化《通告》宣傳

湟中法院以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縣電視臺、微信公眾號、街道電子屏等傳播媒介,強化對《通告》的宣傳,在人流量眾多的公共場所、機關單位、重點村街道、村務公開欄張貼《通告》500餘份。

《通告》規定,自《通告》發佈之日起,凡負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應當在2018年6月8日前主動到人民法院如實申報財產,依法履行義務,接受、配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不得規避、妨礙、抗拒執行。同時,《通告》明確了逾期未履行並具有拒絕申報財產、虛假申報財產,隱匿、轉移、毀損、非法處置查封財產、人為設置障礙等妨害執行情節的,將視情節採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入境、罰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湟中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之強化《通告》宣傳

通過本次宣傳工作,進一步促進了湟中法院各部門的凝神聚力、通力協作,也加強了執行工作的公開化,讓廣大人民群眾更加了解執行工作、理解執行工作、參與到執行工作中來,將使規避和抗拒執行人員身無處藏、財無處匿,確保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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