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

「政策」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

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

財稅〔2018〕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科技局:

為進一步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科技創新,現就提高企業研究開發費用(以下簡稱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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