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河北5人被查處

9月28日,河北省紀委監委通報了5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例,共有5人受到處分。

典型案例:

1.邯鄲市魏縣公安局刑警一中隊原隊長王振強充當李懷軍涉黑團伙“保護傘”案。

王振強在先後主辦李懷軍涉黑團伙涉嫌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刑事案件期間,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枉法,通過違規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等方式,使李懷軍等人未受到刑事追訴,並收受李懷軍財物。

王振強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8月,王振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2.張家口市萬全區公安局看守所民警韓有茂充當馮繼湖惡勢力團伙“保護傘”案。

在馮繼湖惡勢力團伙成員涉嫌犯罪被羈押期間,韓有茂(非中共黨員)利用負責提審提訊工作便利,應該團伙成員請託,向馮繼湖通風報信,洩露公安機關案件查辦情況;在公安機關提訊該團伙成員的過程中,幫助、示意團伙成員串供、翻供,以使其逃避刑事處罰。

韓有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7月,韓有茂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3.廊坊霸州市公安局南孟派出所民警房東鶴充當任雪濤惡勢力團伙“保護傘”案。

房東鶴違規入股任雪濤經營的菜市場並領取分紅;在公安機關查辦任雪濤惡勢力團伙成員故意傷害案期間,房東鶴和任雪濤等人安排未成年證人向公安機關出具偽證。

2018年5月,房東鶴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4.唐山市玉田縣交通運輸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隊二分隊原隊長周鵬飛充當玉田“黑車隊”“保護傘”案。

周鵬飛利用負責超限超載運輸車輛治理和執法工作便利,幫助“黑車隊”超限超載車輛逃避監管處罰,並通過微信紅包等方式收受“黑車隊”負責人錢財。

2018年7月,周鵬飛受到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5.邢臺市隆堯縣韓莊村黨支部原書記李雲朋組織涉惡團伙案。

李雲朋採用恐嚇、威脅、限制人身自由、妨礙正常生產經營等方式,多次對位於本村的熱力公司和回遷房項目承建商進行敲詐勒索;指使他人糾集多人通過搶奪標書、衝擊招標會場等方式,強行中止招投標流程。

2018年6月,李雲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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