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廳通報


山西省教育廳通報


近日,山西省教育廳發佈消息,自全面部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以來,全省119個市縣(市、區)均已啟動專項治理,並取得階段性進展。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已進入全面整改階段,省教育廳將前期專項治理進展情況予以通報。

(一)摸排情況


1

校外培訓機構摸排情況


  • 全省摸排校外培訓機構11984所,其中:
  • 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機構335所;
  • 無證無照機構8742所;
  • 有營業執照無辦學許可證機構1038所;
  • 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機構311所;
  • 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並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機構11所。

各市摸排校外培訓機構具體情況為:太原1220所、大同734所、陽泉288所、長治1001所、晉城759所、朔州365所、忻州573所、呂梁978所、晉中1082所、臨汾1253所、運城3731所。

2

中小學校摸排情況


摸排中小學校6263所,發現:

  • 存在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現象學校2所;
  • 發現存在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現象學校9所。

各市摸排中小學校具體情況為:太原573所、大同575所、陽泉391所、長治286所、晉城474所、朔州152所、忻州202所、呂梁669所、晉中720所、臨汾963所、運城1258所。

(二)整改情況


1

校外培訓機構整改情況


已整改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問題1780個,其中:

  • 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問題已整改完成231個;
  • 無證無照問題已整改完成1103個;
  • 有營業執照無辦學許可證問題已整改完成274個;
  • 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問題已整改完成166個;
  • 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並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問題已整改完成6個。

各市已完成整改問題具體情況為:太原16個、大同103個、陽泉88個、長治206個、晉城251個、朔州43個、忻州158個、呂梁126個、晉中132個、臨汾316個、運城341個。

2

中小學校整改情況


已整改中小學校存在問題10個,其中:

  • 存在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現象問題已整改完成1個,已處理校長(教師)1人;
  • 存在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培訓機構講,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現象問題已整改完成9個,已處理校長(教師)13人。


(三)整改要求


1

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

省教育廳明確了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並要求嚴格執行:


  • 校外培訓機構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
    確保不擁擠、易疏散;
  • 必須符合國家關於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
  • 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 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
  • 培訓機構應將教師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師資格證號在其網站及培訓場所顯著位置予以公示;
  • 未能取得教師資格的,培訓機構不得繼續聘用其從事學科類培訓工作。


2

學科類培訓備案審核


為防止誤導家長學生、杜絕超前超標培訓和虛假宣傳,應根據學生所處年級和參訓學科,命名學科類培訓班名稱,如“小學三年級數學培訓班”“初中二年級語文培訓班”。按照以上要求,各培訓機構要儘快將所辦培訓班的名稱、培訓內容、招生對象、進度安排、上課時間等報縣級教育部門備案審核,縣級教育部門應及時完成備案審核工作並向社會公佈。未通過備案審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訓。

3

培訓班不得留作業


校外培訓機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時間不得與當地中小學教學時間衝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財務與資產管理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

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4

中小學“零起點”教學


各市、縣(市、區)要結合開學檢查工作,把中小學是否存在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及競賽成績作為招生入學依據、“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作為重點檢查內容,對發現的違規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山西省教育廳通報


來源 | 山西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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