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一學員練車不慎致人死亡,駕校教練慘了!

教練常常半開玩笑地說

“開車要小心點,出了事情就是我的責任!”

一般情況下,學員只是一笑而過

但一不小心

這句玩笑話就變成了真實案例

麗水一學員練車不慎致人死亡,駕校教練慘了!

2017年10月18日晚,景寧縣某駕校教練員陳某帶領學員徐某,沿著景寧縣鶴溪街道人民南路由南向北進行科目三的道路練習,由徐某練習駕駛,教練員陳某坐在教練車副駕駛。

當汽車行駛至某路口時,因為對向車道行駛而來的張某開啟遠光燈,干擾了學員徐某和教練員陳某的視線,兩人均未發現有行人在過馬路。在視線轉好後,徐某發現行車的左側有一個黑影,反應過來時立馬踩下剎車。

兩人遂下車查看,發現一名行人被碰撞摔倒在地。兩人撥打了110和120急救電話。但行人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麗水一學員練車不慎致人死亡,駕校教練慘了!

(網絡配圖)

景寧縣檢察院依法對陳某提起公訴,經景寧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身為教練員,其負責學員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0條規定: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案件中,教練員在教學過程中沒有做到準確判斷和及時的處置,導致學員沒有及時採取制動措施,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發生危險狀況,造成人員傷亡,存在重大過錯。因此,案件中的教練構成交通肇事罪,需承擔責任是合法合理的。

誰也不願看到事故發生

但是學車的由於是新手

若是不注意,容易出事

那麼,在學車時需要注意什麼呢?

麗水一學員練車不慎致人死亡,駕校教練慘了!

在學員練車時,教練一定要坐在副駕駛上,不能隨便離開,以確保學員安全。科目三是實際駕駛道路考試,是在車流量較多的馬路上考試,而且全程車速較快。由於學員對教練車操作不熟練,很容易出現失誤,從而發生意外。

因此,學員在練習當中教練必須坐在副駕駛執教,訓練車輛在副駕駛前下方都配有副剎,在遇到意外時及時踩住剎車,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1、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眼看四方,多看路況,這個是你做任何操作的前提任務,科目三路考的時候人多,車多,路況複雜,這個如果不觀察很容易出事,所以一定要養成這個習慣,在做任何操作前先觀察四周。

2、駕車過程不低頭看擋,在換擋過程中力求平穩,要注意逐級換擋。

3、上下車要注意左右張望,時刻想著安全第一。

4、儘量遠離大型車!駕車遇見大貨車、泥頭車等拉開車距,做好預判,不要長時間近距離行駛在同車道上、不要尾隨大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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