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要交房卻遭查封

眼看要交房却遭查封

華商報訊(記者 佘暉 攝影 強軍)到了交房日期卻被開發商要求解約,原因是開發商欠錢,名下華力森·尚品項目房產被法院查封。西安市鄠邑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表示,此前已會同相關部門,對該項目查封進行調整變更,但債權人不同意。

馬上就要交房了

項目卻被查封

“當時買的是現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今年5月31日交房,但即將交房時被告知開發商的項目被法院查封了!”9月24日,趙先生稱,今年3月初他以5300元/平方米的價格,購買了位於鄠邑區婁敬路“華力森·尚品”項目一套面積78.21平方米的商品房,在繳納了40%首付17萬元後,該項目銷售人員讓回去等,待網籤備案後辦理按揭手續,但此後再也沒有消息。

趙先生說,5月31日交房日,他再次去售樓部,被告知開發商因欠他人債務,整個項目被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查封。

開發商要求與購房者解除購房合同

9月24日,杜女士向華商報記者提供了一份《關於解除的通知書》,“這是8月22日開發商給購房者送來的,內容是因該公司欠他人債務,意向標的房產已被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年6月20日查封,導致該公司無法辦理備案登記。為防止損失擴大,該公司願意與購房者解除合同,並按照當時約定賠償損失。”杜女士說,很多購房者拒絕了開發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要求。杜女士介紹,她是2016年5月購買該項目一套面積123.49平方米的商品房,單價3500元/平方米,而現在鄠邑區商品房價格已漲到每平方米7000多元。

開發商提出向業主借款1800元/平方米

“看到要求解約遭到購房者拒絕,開發商又以1800元/平方米向購房者借款。”趙先生介紹,9月初,開發商看到解除原合同無法奏效後,又提出以轉讓車位使用權方式向購房者借款,稱用來歸還此前公司欠款。

趙先生拿出的一份《華力森車位使用協議書》顯示,開發商將車位抵押給購房者,購房者以實際購房面積×1800元/平方米/輛,支付開發商車位保證金,以78平方米為基準,如不足78平方米可多家共享一個車位。開發商收到購房者保證金後,給購房者劃定車位,使用期限為5年,5年之內不收取車位物業管理費,到期後將車位保證金退還給購房者。若延期3個月未退還,車位產權歸購房者所有,同時開發商自願賠償所繳納保證金50%的違約金。

9月24日上午10時,華商報記者來到華力森·尚品項目售樓部,大門緊鎖,施工工地已經停工。售樓部門口貼有原戶縣房地產管理所2017年5月5日《關於未取得不得進行預售的通告》。《通告》中稱,華力森·尚品街1號樓項目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該項目其他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樓棟,不得對外銷售,不得認購、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等方式變相預售。

針對此事,記者撥打該項目兩部銷售電話以及項目開發商負責人劉某手機,均無人接聽。

被查封商品房五證齊全

針對購房者關心的“華力森·尚品”項目銷售時是否五證齊全的問題,今年7月16日,西安市鄠邑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給購房者回複稱,陝西華力森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華力森·尚品街項目,為商住一體綜合樓。該項目於2015年開工建設,預測房屋156套,其中住宅98套,商業42套,酒店16套,除酒店因不能辦理商品房預售手續外,其他均五證齊全,合同約定2018年7月交付房屋。

目前工程量已完成約90%,只剩部分室內裝飾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正在施工。據初步瞭解,該項目住宅已全部對外銷售,商業部分對外銷售。今年3月開始,該項目因建設單位與其他自然人債務糾紛,分別被西安市中級法院及寶雞市金臺區法院進行查封,導致已售房屋合同不能備案。

鄠邑警方介入調查

記者瞭解到,7月20日,鄠邑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給購房者回複稱,7月11日,該局會同鄠邑區法院已與辦案法官就變更查封問題進行協商,建議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未售的5100平方米商業用房進行查封,對其他已售房屋進行解封,市中院法官對鄠邑區提出建議初步同意採納。同時,該局督促華力森置業有限公司按照市中院要求,積極準備變更查封的相關資料。目前,該項目問題已由鄠邑區委政法委牽頭,區法院會同住建局正在協調市中院,對該項目查封進行調整變更,解封已售房屋查封。

昨日,西安市鄠邑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項目在2016年時就手續齊全,網籤備案實行開發商申報制度,但開發商一直未給購房者辦理網籤備案手續。他介紹,該項目對外銷售中,有一部分購房者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有一部分是《內部意向合同》。針對該項目出現的問題,鄠邑區警方已介入調查,對資金流向和賬目進行調查。同時,鄠邑區多個部門與西安市中院聯繫,但因債權人對變更查封不同意,所以現在只能建議購房者走司法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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