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高鐵占座女」應不應該被單位開除?爲什麼?

XS小廝


霸座女素質的確有問題,不過因此要求她的所在單位開除她,恐怕只是網友的一廂情願了。


拿霸座男舉例,他除了被罰款200元,禁乘高鐵6個月,後續也沒聽說被學校開除吧?(他還不知羞恥地蹭熱點,相當網紅)還有之前那個扒高鐵門的羅老師,貌似也沒有被辭退吧。再說了,目前霸座女是否有工作單位還不清楚。根據她那思維邏輯方式,十有八九是沒人敢用她的。

假設霸座女是在私企上班,估計老闆真的會找個理由把她開除了,畢竟這件事太出名了,影響太負面,留這種人在身邊,恐怕只會惹禍。公司要想正常發展,必然會不惜代價開除她。雖然可能會賠一些錢給她,但付出這樣的代價是值得的。

客觀地講,霸座女雖然犯了錯,但還真沒有到非得趕盡殺絕的地步。雖然我們很希望霸座女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但也要尊重事實,倘若一味地濫用大棒,豈不是也和霸座女一樣胡攪蠻纏了?

誠然,這類問題很火爆的背後,還是大家認為罰款200元禁乘6個月的處罰有點輕,總想從其他角度懲罰一下這些素質低下的人。


夜雨如書


首先,我贊成開除她的工作。

做人,是應該有底線的,底線是什麼?它包括了一個人的思想觀念和道德素養的體現。

如果說,這個人連這兩個基本要求都沒有了,就算是她的工作再努力,也是白搭。

在電視劇中,我們都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視頻:那就是,在某企業招聘新員工中,這個員工,還沒開始應答招聘官的問題時,而招聘官則光說了:你被錄用了,明天就可以上班了。

出現這樣的視頻,觀眾們也很納悶了,為什麼呢?

就是因為,在她進入招聘現場時,地上有一個紙團,或者是撗在地上的一掃把,她有心的撿起,放在紙簍裡,把掃把扶起,放在一旁,就這一個小小的舉動,感動了招聘人員的心,又或者是招聘公司的高管人員。所有說,不用面試,就輕易的被應聘了。

我們常說:細節決定成敗,態度決定一切。老子曾說:“天下難事,必做於易;天下大事,必做於細。”一個人的成與敗,必須從點滴做起,這也是做人的起碼要求,沒有了這起碼的要求,恐怕連人都做不了,還談什麼、做什麼工作呢!此人,應該深刻反省吧!


平安是福1958


但我總覺得鐵路部門處罰有失偏頗,這名女子的霸坐情形與前段時間出現的那個無賴孫赫相比無疑是小巫見大巫,孫無賴在高鐵上完全是死豬不怕開水燙,公然挑戰公序良俗,而這名女子不過是情緒失控,據理力爭罷了,儘管她認為的‘理’和我們認識的‘理’不能雷同,但那也只是認識上存在一定的誤區罷了,鐵路部門對她的處罰,相對於孫無賴來說,明顯是重了許多。

作為該女子的工作單位,在得知此事以後,開除了她,這明顯是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這位女子在高鐵上的行為再不對,鐵路部門已經做出了相應的處罰,請問她違反了你單位的哪條哪款?於情大家同事一場,有必要這樣落井下石嗎?於理她違背了你單位的哪條規定?有什麼必要這樣趁火打劫?於法她在外面做錯了事,自然會被處罰,和你單位何干?有必要這樣雪上加霜嗎?孫無賴所在的韓國大學開除他了嗎?

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霸坐女子錯也認了,歉也道了,我們大可選擇相對寬容的態度嘛。人非聖賢,誰能無過??我們要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則來對待犯錯的人,這才是一個和諧的社會,由此可見這家單位矯枉過正了。不應該、也不能這樣做。


漂浮的紫色


大實話:只要單位是按照《勞動法》相關要求開除的,那就屬於應該,否則就不應該。

雖然“霸座女”的行為確實很可恥,但是,我們必須明白,開除一個員工並不是公司隨隨便便就能開除的,是必須符合勞動法規定的。

也就是說,雖然霸座女在高鐵上的霸座行為引起了公憤,但是,如果她所在的公司不想開除她,或者找不到她違反勞動法的證據,那麼也是不應該開除她的。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比如說,張三曾經有過犯罪的經歷,但是現在刑滿釋放,想要出來找工作了,那麼一般情況下只要僱用公司同意聘用張三,那麼就是可以的。同理,對於霸座女來說,只要用人單位要僱傭他,那麼我們就不能說什麼。

不過,如果我是他的老闆,只要她不是我的親戚,或者說他的可替代性很強,基本上我還是會開除她的,並給,也絕對會做到符合勞動法。

比如說霸座女被人肉了,然後私人信息也被查了,而我的公司出了這麼一個人那指定會影響公司的聲譽啊。她這一下子搞得全國文明,人人都知道她是個無賴,我還怎麼敢把公司的項目交給她對接,很明顯,她的這種行為已經對公司的聲譽造成的損害,也間接損害了公司的利益,所以,我是有理由開除她的。

當然,網上說霸座女只是停止反省,並沒有被開除,這我也能理解,也能接受。因為對於公司來說,為公司創造利益和價值的還是自己的員工,而不是一些不相干的網民,並且這件事也一定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被大眾淡忘。

而如果偏偏霸座女在公司所擔任的職位確實很重要的話,我想我也不會開除。畢竟,那些小偷偷東西都可以在接受懲罰後重新做人,這種行為指定要比小偷偷東西輕多了,所以,也是可以在接受懲罰和道歉悔過之後被原諒的。

可能有的人會覺得我很現實,但是,這就是用人單位和公司的真實想法。就比如拿劉強東的事情來說吧,就算是最後劉強東真的被證實涉嫌強姦了,那董事會要開除他也是太現實的吧。

所以說,用人單位開除不開除一個人,關鍵還是要看這個人的重要程度,可能的對於一個能力普通的人來說人品很重要,但是,對於一個能力很強的人來說,則是可以允許他有一些不完美的,這也是很現實的事情。

所以,這件事對於職場的人來說也是一種啟示:讓那個自己變得更強,才能讓別人接受你的不完美。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高鐵霸座男孫某事件還未平息,卻又出現一個湖南的霸座女周某,一時再成輿論熱點!對於這樣胡攪蠻纏、囂張跋扈的人只會是社會的負擔,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的和諧,也難怪被社會所唾棄!據說該女子還是永州某醫院的一個護士長,一定程度上也給醫院帶來了惡劣影響,被工作單位開除的可能性很大,我想即使不開除也沒臉再去上班了吧!

再來回顧下事件的經過,9月19日,在永州開往深圳北G6078次列車上,一位湖南周姓女乘客持10D車票,座位是靠過道,其上車後卻執意坐在靠窗的鄰座10F位置,引起該座位乘客不滿,引發衝突!

而後,列車安全員前來調解,過程持續兩分鐘,該女子還是執意不讓座,胡攪蠻纏,並強詞奪理說座位上沒有標註座位號是可以隨意坐的!無奈,列車工作人員把10F座位乘客安排到了其他車廂靠窗位置。

據瞭解,通過調查,衡陽鐵路公安機關已經對周某以擾亂公共秩序處於200元的罰款,處罰較輕,算是以示警告吧!





悅遊四方


現在有人替她出來辯解了 說是因為工作情緒波動太大了 還想去糾正座號沒有清楚貼在位置上等等 誰證明她醫院人員 拿出依據來

在說醫者父母心 她可有麼 真的是醫護人員還那麼理直氣壯的瞎掰 都可以把別人的位置霸佔

人品應該有問題嗎 還是精神錯亂麼 那就更不能再當醫護人員了

感覺美國侵略小國家的時候 也是這樣的說詞 似曾相識



溜氓天城


應該開除,支持開除。高鐵“霸座女”這樣囂張,可能與她工作的單位有直接關係,也許她在工作單位就是有一點實權,因為有了實權,所以飛揚跋扈。

這樣的人,可以說道德已經是破產了。一個道德破產的人,是不適合再留在工作崗位上的。所以,應該開除她。

過去,我們任用人才,都是首先要講究德。幾千年的傳統,就是任用賢才,這個賢才的“賢”,最關鍵還是“德”。德是什麼?就是有仁義之心,遵守規則,從來不恃強凌弱。

一個國家,不缺幹吏,缺乏的是有德之人。只有在戰爭時期,比如說三國這樣的特殊時期,才會有曹操的“唯才是舉”。理論上,在和平時期,應該是“德才兼備”,但是如果非要做一個選擇,毫無疑問,德應該排在才前面。有才之人,如果缺德,他對社會的破壞性會非常大。比如某賣高價有機食品的人。

一個成熟的社會,應該是各種規章制度都非常完善,公教人員只要按章辦事即可,並不需要經天緯地之才,這個時候,就需要有德。何況,中國人口眾多,有才的人也眾多,“霸座女”的單位,想必也是人才濟濟。既然是人才濟濟,也不缺她一個人,離開她,單位也不會受影響,而且有益於改正風氣。所以,我支持開除這個“霸座女”。


懷疑探索者


正因為她是護士長才養成了工作耍求完美,對人對事嚴謹務實,三查七對嚴格執行,耍求票號座一致方顯其工作的認真態度,高鐵霸座一事個人覺得周女士沒有錯,錯的是高鐵應該實行票號座一致,標示明確,才能避免上述問題的再發生,所有的罰款,免職,檢查,開除都會為對周女士的處理買單,在某種意義上,她是促進鐵路座號更加明確,人座統一的始作蛹者,是有功的,如果哪家醫院擁有這樣的護士長是這家醫院的福音,工作認真嚴謹,表達表述問題有理有據,是不可多得的醫務工作者


瑞雪平


就事論事,一碼是一碼

高鐵霸座女,已經為她的霸座行為付出了代價,罰款200元,180天內禁止乘坐火車。這件事不應該影響她與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因為這是兩個獨立的事情。


任何人都有犯錯誤的時候


我還是堅持這個觀點,人之初,性本善。

《孟子·公孫丑章句》: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

霸座女霸座的行為的確是不對,很讓人氣憤,也表現出潑的一面,但我們也不能一棍子打死。人犯錯不要緊,但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關鍵還是要改正。假如霸座者,從這次事件中吸取教訓,在今後尊重規則遵守秩序,這個事情也就會逐漸被淡忘下去。


鐵路部門也要反思一下

霸座現象接二連三發生,或有霸坐者想借機出名的嫌疑,值得大家深思。幾起霸座事件已經擾亂了公共秩序,作出的處罰,從時效性看失之於軟。如果鐵路乘警現場果斷依法處置,不給霸座者搶鏡的機會,狀況或許會能改善很多。


多元視角


淨扯些沒用的,這事兒究竟歸誰管?有單位的讓單位處理,沒單位的呢?人家萬一是個老闆,或者是個自由職業者,是不是就沒人管得了了?在高鐵上發生的事情,跑去讓別人單位去處理,單位管得著嗎?霸座事件頻繁發生,鐵路系統運行了多少年了,對這種行為就沒有一個解決預案。有一個霸座的,相應就會有一個乘客坐不到原本屬於自己的座位上,循規蹈矩的乘客的權益受到了損害,鐵路系統對這些乘客不覺得愧疚嗎?車票是不僅僅就是為了查票用的,那就相當於一份契約,鐵路系統要為乘客提供相應服務的契約,你解決不了乘客的座位問題,你必須應該給乘客一個交待,或是必要的賠償。也就是說,既然你沒有能力去管霸座的人,那你就應該補償原本這個座位的乘客,是你自己的職責沒有盡到,怨不得別人。你強調高鐵上人手不夠,缺少警力等等,那都跟乘客無關。就跟你去飯店吃到一個蟲子似的,你給客人解釋洗菜人手不夠,你覺得客人會吃你這一套嗎?搞不好給你投訴到食藥部門,讓你關門都有可能。關鍵是鐵路系統管得好,管不好,都沒有這個風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吃虧的只有是老實人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