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強化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識——我們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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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知識教育

保护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强化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我们在路上!

未成年人的安全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話題,加強未成年人行走、騎車、乘車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提高防範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是未成年安全教育中的重中之重。

保护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强化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我们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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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院行政庭接收了不少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上路,發生交通意外導致自己或他人受傷的交通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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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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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1日下午7時45分許,未成年人覃某某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上路行駛,行至十字路口路段時,與橫過道路的行人李某某發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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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認定

經交警部門認定,當事人覃某某年僅12歲,未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上路行駛,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與行人橫過道路未注意避讓,與行人發生碰撞的違法行為,是造成該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在本起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較大。

本院調解

本案經本院調解,事故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覃某某及其父母三人共同賠償李某某醫療費等相關經濟損失共計23000元。

本案中,覃某某年僅12歲,覃某某的家長行使監護權不到位,致使覃某某無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上路,導致本案發生,不僅危害到自己的生命安全,給原本比較困難的家庭條件加重了經濟負擔,更危及了其他行人、車輛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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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的原因

在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違反信號指示燈、不繫安全帶或戴安全頭盔、獨自同行、騎摩托車等監護不當和疏於管教,是導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同時,青少年自我防控危險行為能力弱、自我約束意識差 ,也容易引發碰撞事故。在學校、老師等教育部門對未成年的交通安全教育外,家庭或監護人的安全教育也十分必要。

部分監護人交通安全的守法意識和文明素養較低,對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監管不力,教育不足,也是未成年人產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闖燈搶行、不走人行橫道等易引發事故的交通違法禁而不絕,反而大量存在,甚至逃避、對抗安全管理的現象時有發生等等,均對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識和常識造成錯誤的誤導。

加之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常識教育普及不足,以致未成年人認識危險不足,避讓危險能力不強,易引發交通事故和受交通事故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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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何提高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護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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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家長方面來說,應該以身作則去教育孩子走人行道和斑馬線,不亂穿馬路、不闖紅燈,走路時不做其他事情。不僅如此,家長、教育機構、交管部門、法律部門更應普及宣傳法律法規,使未成年人做到懂法、守法。例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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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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