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來:「國學」的內容體系與分類

稱中國學術為國學,這裡的“國”即本國之義,“學”是學術之義,國學是本國學術之義。“國學即中國固有的或傳統的學術文化”,這一涵義經過近代學者的使用,已成為“國學”的通常定義。如在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中,對“國學”一詞的解釋就是沿用了這樣的定義:“稱我國傳統的學術文化,包括哲學、歷史學、考古學、文學、語言學等。”這可以說是自清末民初至今,一直沿用下來的比較通用的定義。

國學的內容範圍,前人多以中國傳統的四部分類來列舉。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是古代書籍的分類,但也反映了對書籍所承載的學術的一定分類。

近人章太炎1922年講《國學概論》時,明確把國學的本體內容分為經學、哲學、史學、文學,這也是從四部借鑑而來,雖然子部並不都是哲學,集部也並不都是文學。可見他的國學講法已把四部的書籍分類概念轉換成學術分類的概念,而且使用了近代的學術概念來表達國學的主體內容。

另外,章太炎晚年的《國學講演錄》把國學的內容分為五大類:小學、經學、史學、諸子、文學。這一分類也主要是參照經史子集四部的分類而來,但又不拘於四部。其實小學在傳統分類中屬經部,章太炎重視小學,認為音韻訓詁的小學是治國學的基礎,故獨立為一類,不再從屬於經學。其實,從體系上說,小學是治學的方法,和經史子集並不能並列。章太炎的分類是基於重視國學研究的角度。

我們今天講國學,應先依照傳統的書籍分類與體系加以介紹,而後可以做國學內容分類的說明。


陳來:“國學”的內容體系與分類

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是古代書籍的分類,但也反映了對書籍所承載的學術的一定分類。(資料圖 圖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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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國典籍的分類不完全等同於知識學術的分類,但書籍的分類也是根據書籍的內容進行分別的,在相當程度上反映了對知識、學術的分類。中國學問知識的傳統分類有兩個主要代表,一個是《漢書·藝文志》,一個是《隋書·經籍志》,前者是六分法,後者是四分法。

漢哀帝時劉歆寫成《七略》,把當時的皇家藏書作了分類整理。班固作《漢書·藝文志》,採用了《七略》的分類體系及其說明。《七略》中的輯略是綜述學術源流緒論,班固未加採用;其餘六略三十八種是分類體系,這就是六分法:

一,六藝。有易、書、詩、禮、樂、春秋、論語、孝經、小學,共九類。《六藝略》結語稱:“六藝之文:《樂》以和神,仁之表也;《詩》以正言,義之用也;《禮》以明體,明者著見,故無訓也;《書》以廣聽,知之術也;《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五者,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之原。故曰:‘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言與天地為終始也。”可見這裡所說的六藝即是六經。

二,諸子。有儒家、道家、陰陽家、法家、名家、墨家、雜家、農家、小說家、縱橫家,共十家。《諸子略》結語稱:“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皆起於王道既微,諸侯力政,時君世主,好惡殊方,是以九家之說蜂出並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馳說,取合諸侯。其言雖殊,闢猶水火,相滅亦相生也。仁之與義,敬之與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易》曰:‘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今異家者各推所長,窮知究慮,以明其指,雖有蔽短,合其要歸,亦六經之支與流裔。使其人遭明王聖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仲尼有言:‘禮失而求諸野。’方今去聖久遠,道術缺廢,無所更索,彼九家者,不猶愈於野乎?若能修六藝之術,而觀此九家之言,捨短取長,則可以通萬方之略矣。”其實子可以是家,但家不一定是子,而這裡把“子”和“家”混同,如“小說家”列入諸子,可導致任何“家”皆可以入於“諸子”之類,為後來的子部內容脫離諸子,而收入許多雜家雜類打開了方便之門。

三,詩賦。有賦三種,加上雜賦、歌詩,共五種。結語稱:“傳曰:‘不歌而誦謂之賦,登高能賦可以為大夫。’言感物造端,材知深美,可與圖事,故可以為列大夫也。古者諸侯卿大夫交接鄰國,以微言相感,當揖讓之時,必稱詩以諭其志,蓋以別賢不肖而觀盛衰焉。故孔子曰‘不學詩,無以言’也。春秋之後,周道漸壞,聘問歌詠不行於列國,學詩之士逸在布衣,而賢人失志之賦作矣。”

四,兵書。有權謀、形勢、陰陽、技巧,共四種。

五,數術。有天文、歷譜、五行、蓍龜、雜佔、形法,共六種。

六,方技。有醫經、經方、房中、神仙,共四種。

六大類共三十八種。在《七略》六分法的分類中,兵學、醫學、占卜與經學、子學、文學並立,佔有重要地位,反映了當時知識體系與書籍數量分佈的狀況。


《七略》的六分法中,六藝相當於後來的經部,諸子相當於後來的子部,詩賦相當於後來的集部,只是當時還沒有史部,也說明這個時期的文化中,史學書籍還沒有兵書、術數、方技的書籍來得多而重要。可見,書籍的分類是以一定時代書籍的數量分佈為基本依據,蓋漢代史學書籍還不夠多,故不以立為一類。所以書籍的分類和知識的分類在出發點上就不是同一的。當然,不同時代的知識生產狀況不同,也會隨著文化發展而變化。


陳來:“國學”的內容體系與分類

國學是本國學術之義(資料圖 圖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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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四分法。魏晉以後,歷史、佛經、文學的文獻增多,而古代科技發展較為緩慢,漢代《七略》的六分法已不能適應書籍分類需要。魏晉的鄭默、荀勖進一步收集文獻圖書,鄭著《魏中經簿》、荀著《中經新簿》,將群書分為甲、乙、丙、丁四部,甲為六藝等、乙為諸子等、丙為史記等、丁為詩賦等,次序為經、子、史、集,初步形成了後來四部分類的體系。

李充以經、史、子、集的四部分類法對圖書進行了整理編目。與漢代的《七略》相比,此種分類把《七略》六分法的後三部分兵書、術數、方技併入了諸子,表明這部分書籍當時已不佔重要地位;而把“史記”獨立出來為單獨的一部,突出了史學書籍的重要性,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在唐初官修的《隋書·經籍志》中,雖然在具體類別上沿襲《七略》,但在總的部別劃分上,以經、史、子、集四者命名分部,正式確立了四分法在古代書籍分類中的地位,也進一步提高了史部的地位。此種做法雖有其合理性,但較大的問題則是把在《七略》中獨立的兵書、術數、方技併入了諸子,使諸子類變得很繁雜,很多併入其中的科技類書籍與諸子並無關係。最後,清朝編輯《四庫全書》時,也是按經、史、子、集四部分類,表明經、史、子、集分類法自隋唐以來居於主流地位。

《隋書·經籍志》中的四部分類如下:

經:易、書、詩、禮、樂、春秋、孝經、論語、緯書、小學,共十類。

史:正史、古史、雜史、霸史、起居注、舊事、職官、儀注、刑法、雜傳、地理、譜系、簿錄,共十三類。

子:儒、道、法、名、墨、縱橫、雜、農、小說、兵、天文、歷數、五行、醫方,共十四類。

集:楚辭、別集、總集,共三類。


以上共四部四十類,子部最雜,姚名達《中國目錄學史》亦早指出此點。

此外又有:

道經(附):經戒、餌服、房中、符籙(均不列書目)。

佛經(附):大乘經、小乘經、雜經、雜疑經、大乘律、小乘律、雜律、大乘論、小乘論、雜論、記。道、佛書共十五類,加上四部的四十類,共五十五類。

清代的《四庫全書》,沿用了《隋書·經籍志》的四部分類法而略有變化。

經部,即經學,經部之下又分易、書、詩、禮、春秋、孝經、五經總義、“四書”、樂、小學十類。四書列為經部,顯示了宋以後的經典變化,是很有意義的。

史部,即歷史,史部之下又分正史、編年、紀事本末、別史、雜史、詔令奏議、傳記、史鈔、載記、時令、地理、官職、政書、目錄、史評等十五類。

子部,包括政治、哲學、科技和藝術等類的書。分為儒家、兵家、法家、農家、醫家、天文算法、術數、藝術(書畫)、譜錄、雜家、類書、小說家、釋家、道家,共十四類。《隋書·經籍志》把兵書、術數、方技併入了諸子,已經使得諸子類變得繁雜,《四庫全書》更把佛、道典籍併入了子部,使子部的問題更加突出,雖然這種做法並不是始於《四庫全書》的。

集部,收歷代作家的散文、駢文、詩、詞、散曲集子和文學評論、戲曲著作等。分為楚辭、別集、總集、詩文評、詞曲等五類,共四十四類。"


陳來:“國學”的內容體系與分類

文淵閣四庫全書(資料圖 圖源網絡)


《四庫全書》類別廣泛,書籍浩如煙海,幾乎囊括了中國古代學術文化的全部。但在四部分類上,子部的兩大問題(科技類、宗教類的併入)已十分明顯。

為了便於學習,近代梁啟超曾提出“國學入門書要目”,便於學習者確立國學的根柢。他的最基本書目也是依據四部的思路:

經部:“四書”、《易經》《書經》《詩經》《禮記》《左傳》。

子部:《老子》《墨子》《莊子》《荀子》《韓非子》。

史部:《戰國策》《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資治通鑑》、宋元明史《紀事本末》。

集部:《楚辭》《文選》《李太白集》《杜工部集》《韓昌黎集》《柳河東集》《白香山集》。

這些便是他認為最基本的國學典籍(書目前的經史子集部名是我們所加)。他說:“以上各書,無論學礦、學工程,皆須一讀,若並此未讀,真不能認為中國學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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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依中國傳統書籍的四部分類及其呈現的中國學術的範圍。不過,近代國學大師已經不完全按照傳統書籍分類的四部說明中國學術的範圍。如章太炎的《國學講演錄》,不再執著於四類的分法,認為國學內容分五類:小學、經學、史學、諸子、文學;不僅在四部外增加了小學,也把集部直接提煉為“文學”。

他在《國學概論》中則表示,中國傳統學術的主體內容是以經學、史學、哲學、文學四大類為主,這是把子學直接提煉為“哲學”、集部直接提煉為“文學”。這些都對傳統的四部觀念從國學內容的角度作了近代學術化的詮釋和改進。


圖書的四部分類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國主流學術的分類觀念,但因四部本是書籍的分類,不僅從學術知識的分類角度來看並不是完全合理的,就其沿襲的分類概念本身也不盡合理。

據前面所說看來,其中問題最突出的是“子部”。從概念來講,“子”本是諸子學,但先秦以後,墨家、名家、法家等皆已斷絕,漢代雖還保存不少諸子的書,實際仍在傳承的子學唯剩儒道兩家,所以“諸子”的概念已經不能貫通整個中國文化的歷史。《漢書·藝文志》已經把“諸子”向“百家”轉變,而魏晉以後的子部內容越來越繁雜,名實混亂,問題最多。

與子部相關的大問題有二:

  • 一是如何安排宗教類的書籍。


《四庫全書》把佛道列入子部,並不合理,因為佛藏、道藏在唐宋以後已經成為獨立浩大的典籍體系,成為專門的知識部類。而且佛教、道教也不是“諸子”。值得一提的是,由於魏晉時期佛教、道教書籍開始大量增加,在書籍分類中也產生影響,並佔據了獨立的地位。

如梁阮孝緒編《七錄》:“一曰經典錄,紀六藝;二曰紀傳錄,紀史傳;三曰子兵錄,紀子書兵書;四曰文集錄,紀詩賦;五曰技術錄,紀數術;六曰佛錄;七曰道錄。”《七錄》在經、史、子、集四部外加了佛、道二錄,反映了佛教、道教書籍急速增多的事實,也提示出國學內容分類需要有所變化,用今天的話來說,即在經學、史學、哲學、文學四大類外再加宗教類的合理需求。

《隋書·經籍志》中的四部分類後面,又附加了道經、佛經,顯然也是關注到佛、道經典書籍的規模數量和獨立地位。《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釋家類小序注意到《七錄》和《隋書·經籍志》的做法:“梁阮孝緒作《七錄》,以二氏之文別錄於末;《隋書》遵用其例,亦附於志末,有部數卷數而無書名。《舊唐書》以古無釋家,遂並佛書於道家,頗乖名實。然惟錄諸家之書為二氏作者,而不錄二氏之經典,則其義可從。今錄二氏於子部末,用阮孝緒例;不用經典,用劉煦例也。諸志皆道先於釋,然《魏書》已稱釋老志,《七錄》舊目載於釋道宣《廣弘明集》者,亦已釋先於道,故今所敘錄,以釋家居前焉。”(《四庫全書總目》,1236頁)其實《隋書》並不是把佛道書附於子部之末,而是把佛道書附於四部之外,故《七錄》和《隋書》中佛、道書都有獨立的地位。而《四庫全書》不僅把佛道書錄於子部之中,而且佛道之書也沒有相對獨立的類目,比起《七錄》和《隋書》來就更不合理了。

  • 二是如何安排科學技術的知識。


《隋書·經籍志》和《四庫全書》把人文社會知識與自然科學書籍混合在子部之中,顯示出對科學技術的不重視,這是當時科技知識發展緩慢造成的限制;而在《漢書·藝文志》中屬於科學技術的部分另為獨立,不與諸子混雜,從知識內容分類的角度看,應是比較合理的。中國古代天文、曆法、算學、醫藥學、農學等十分發達,應在分類中有自己獨立的部類地位。

陳來:“國學”的內容體系與分類

國學知識體系包羅廣大(資料圖 圖源網絡)


以上主要講的是書籍的傳統分類的問題。從書籍分類轉回國學內容,考慮到以上所說,如果我們像章太炎一樣,用現代的學術語言表達我們對國學內容的分類的理解,那麼,參考《漢書·藝文志》《七錄》以及《隋書·經籍志》的書籍分類做法,可界定經學、哲學、史學、文學、宗教、科技六部為國學內容的主體,庶幾可以較合理地成為中國古代知識的主體分類。

其中哲學主要是儒家和其他各家思想,宗教主要是佛教和道教,科技即包括兵學、農學、醫家、天文、算法、術數等。就學術分類與書籍分類的對應關係來說,經學對應於經部書籍,史學對應於史部書籍,哲學對應於子部書籍一部分,文學對應於集部書籍一部分,宗教對應於佛經道經,科技對應於天文術數類書籍。至於主體內容之外的細節,就數不勝數了。

嚴格地說,國學知識體系包羅廣大,如張岱年先生所說:“總起來說,中國傳統學術包括哲學、經學、史學、政治學、軍事學、自然科學以及宗教、藝術等。其中自然科學有天文、算學、地理、農學、水利、醫學等,這些都是國學的內容。”(《國學叢書序》)而今天我們向一般社會大眾概括介紹的“國學”內容,則是關注其主要部分,並不是鉅細無遺地介紹。當代的國學介紹,又是根據當代社會文化的需要,如主要是介紹其歷史人文的部分,對科技、藝術的部分一般就不作介紹了。

同時,介紹國學主要內容時可以參照傳統書籍的四部分類,但參考四部分類只是一種方便,不必全拘泥於傳統四部的分法。如《四庫全書》子部書籍中兼有儒、釋、道,前面已經說過這是不太合理的,改良的辦法如上所說,是把釋、道兩家移出子部,另為獨立之宗教類,子部中保留儒家等各家作為哲學類。

於是,基於這個思路,如果不考慮科技的部分,則可以說國學的主要內容是經學、史學、哲學(思想)、文學和宗教五大部分,而不是章太炎所說的五個部分。這個辦法的特點是既增加了宗教的獨立部分,又包容了經、史、子、集的主體結構形式於其中。

當然,今天介紹國學內容可以有許多方式,如若著眼於學術文化,則也可以經學、史學、文學、儒學、道學、佛學六大部分來構成國學的內容主體。經學、史學、文學可對應於四部的經史集三部,儒學、佛學、道學則對應於四部的子部。在這裡,四部的基本內容都仍保有,只是結構形式有所改變。儒、釋、道本來即是子部的主體,佔了子部思想類的絕大部分,而把儒、釋、道獨立出來,使得中國古代學術中所謂三教(儒釋道)的結構得以明確展開,有利於學術文化的呈現。至於國學展館的設館,在注意保有國學內容主體的情況下,也不必與學術的分類完全相同,而需要根據展陳目標進行綜合、具體的考量,加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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