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傾倒固廢造成環境汙染,馬鞍山一批幹部被追責!

2010年至2017年,落星村村民奚某某長期違法接受多家企業在落星村壩頭自然村境內傾倒工業固體廢物,造成該區域受到嚴重汙染。長期以來,相關責任單位相互推諉、履職不力,導致落星村固體廢物汙染環境問題久拖不決。尤其在2017年中央、省環保督查以來,市委、市政府對環保突出問題的整治作出了專門部署,相關單位和部門仍然沒有引起高度重視。特別是自2017年7月開始,江浙等地數家企業在落星村境內非法傾倒工業固體廢物,嚴重汙染當地環境,造成了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經市委常委會研究同意,現將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追究情況予以通報。

一、責成雨山區委、區政府、市環保局分別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深刻檢查。

二、給予雨山區政府副區長吳文軍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市環保局副調研員夏曉雲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市環境科學研究所所長、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負責人張福生警告處分;給予市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王斌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給予向山鎮黨委書記李海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向山鎮鎮長李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向山鎮人大主席李紹龍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向山鎮副鎮長鍾繼虎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向山鎮安環辦主任劉祖鋒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給予向山鎮安環辦副主任曹華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給予雨山區環保局原局長孫和九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雨山區環保局原副局長賈兆斌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雨山區環境監理大隊大隊長孫東濤記過處分;給予落星村黨總支書記孟光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落星村村委會副主任葛金保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三、給予雨山區政府副區長吳紅燕、市環保局副局長朱曉慶、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吳峻、雨山區環保局副局長張仁福誡勉談話處理。(馬鞍山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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