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會組織成員逃跑一年後被捕,終受法律制裁

楚天都市報9月19日訊(見習記者張理晶 通訊員成豔秦)早在2016年9月,武漢市江漢區的一黑社會組織頭目及成員被捕後就已經被江漢區法院判決,但組織成員李某卻逃脫了抓捕。9月18日,這條“漏網之魚”終於得到法律的制裁。

據瞭解,李某所在的黑社會組織頭目陳某早在2004年就從事聚眾賭博、毒品交易活動,其名下開設有賭場、歌城。李某2011年加入該組織後在某歌城做保安,負責秩序。2016年9月,該組織頭目陳某被判處死緩,其他成員也分別被判一年七個月至無期等刑期,李某卻逃之夭夭。警方在經過一年的追捕後,終於在李某的老家安徽將其抓獲,被抓時才發現,李某在逃的一年內,竟過得逍遙快活,在老家娶妻生子。

經查,李傑作為該組織一般參加者,在同夥的安排下參與實施了三筆尋釁滋事行為:2011年6月14日,因同夥要求某餐館送餐被拒,李傑受邀約夥同他人持砍刀、甩棍等兇器至上述餐館進行打砸,並將餐館老闆兒子打傷。

2012年5月15日凌晨,因有人在歌城消費發生糾紛,李傑等人出面解決未果,同夥帶人將對方圍困在歌城內,持砍刀、甩棍等實施毆打,致人輕傷。

2012年夏天,因同夥與一家電玩城發生糾紛,李傑受邀約接應,其他人頭戴面具,分別持砍刀等兇器進入該電玩城,對電玩城內的遊戲設備進行打砸。

9月18日下午,江漢區法院對被告人李傑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依法對被告人李傑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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