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起征點」下月實施 你能少繳多少個稅?

5000元“起征点”下月实施 你能少缴多少个税?

9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落實新修訂的個稅法的配套措施,為廣大群眾減負;同時又提出,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

換言之,個人減負、企業總體不增負,將影響每個人的錢袋子。

這次會議提出,要確保10月1日起如期將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並適用新稅率表。

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就是俗稱的個稅起徵點。此次個稅法修訂的一大變化是,將原先分別計稅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進行綜合徵稅,這4項綜合所得的個稅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

也就是說,從10月開始,老百姓就能享受到個稅減稅的紅利了。

5000元“起征点”下月实施 你能少缴多少个税?

10月1日起個稅“起徵點”提高至5000元,繳納個稅怎麼算?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先行依照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計算繳納稅款。

兩部門《通知》對先行實施5000元“起徵點”進行了具體規定。對納稅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並按照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對納稅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按照稅法修改前規定執行。

怎麼理解這個規定?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分析出其中的雙重減稅:“兩部門發佈文件明確了2018年第四季度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是新稅法在執行層面貫徹落實的第一步。該政策的關鍵點在於:

一是由原每月35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了每月5000元;

二是適用新的稅率表,由於新的稅率表拉大了中低收入的稅率級距,意味著同樣一筆收入按原稅率表適用更高稅率的,現適用新稅率表之後可能降低了稅率。

這兩項政策通過加大扣除、降低稅率,減輕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看看最新的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稅率表: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5000元“起征点”下月实施 你能少缴多少个税?

注意稅率表裡有一欄“速算扣除數”。速算扣除數是指為解決超額累進稅率分級計算稅額的複雜技術問題,而預先計算出的一個數據。

個人所得稅是採用速算扣除數法計算超額累進稅率的所得稅時的計稅公式是: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如何根據這個稅率表計算自己應繳個稅呢?其實,在8月31日,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已經“手把手”教大家怎麼算了:“為了便於大家理解此次改革的減稅效果,我在這裡給大家舉一個例子:

假如某個納稅人的月工薪收入是15000元,每月可以先扣除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再扣除三險一金、企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等現有的扣除項目,還可以扣除此次新增加的專項附加扣除。如果不考慮我們此前的現有的扣除項目和這次新增的專項附加扣除,僅考慮一項,即基本減除費用來計算,按照現行稅法,每個月需要交稅1870元,計算的公式,即15000元的收入,扣除起徵點3500塊錢,之後乘以適用的稅率,適用的稅率是25%,減去速算扣除數1005塊錢,最後應交稅1870元。這是現行稅法算出來。

按照修改後的稅法計算,只需要交稅790塊錢,計算公式是月收入15000元扣除這次提高起徵點5000塊錢,之後乘以對應的稅率10%,減去速算扣除數,即210塊錢,最後是790塊錢。現行稅法和修改後的稅法計算交稅比較以後,每月少交稅1080元,稅負減輕58%。如果再考慮其他扣除項目,以及這次新增加的專項附加扣除,那麼稅負還會進一步減輕。”

李旭紅強調,10月1日起,不但“起徵點”提高給個人帶來減稅,低檔稅率的擴圍也帶給中低收入人群直觀的減稅效果。新個稅法擴大了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由1500元提至3000元),原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大幅擴大10%稅率的級距,原稅率為20%的所得(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以及原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的稅率降為10%。原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的稅率降為20%。

子女教育、房貸利息等專項附加扣除何時實施,能否明顯起到減稅效果?

根據新個稅法,在提高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明確現行的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繼續執行的同時,增加規定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作為專項附加扣除。

列入專項附加扣除的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因此備受關注。由於這項規定的實際操作較為複雜,需要由實施細則進行具體規定,也必須有一定的實施準備時間。因此,新個稅法規定“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同時,專項附加扣除的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對於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如何確定,手續是否會很繁瑣,能否切實降低稅負?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給納稅人吃下了“定心丸”:

“要在確保10月1日起如期將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並適用新稅率表的同時,抓緊按照讓廣大群眾得到更多實惠的要求,明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普通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和標準,使群眾應納稅收入在減除基本費用標準的基礎上,再享有教育、醫療、養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確保扣除後的應納稅收入起點明顯高於5000元,進一步減輕群眾稅收負擔,增加居民實際收入、增強消費能力。

專項附加扣除範圍和標準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依法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今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專項附加扣除範圍和標準還將動態調整。”

此前,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劉麗堅表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的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規定出臺以後,為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簡化操作,稅務總局還將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操作辦法。在具體操作中,初步有以下幾點考慮:

一是申報就能扣除。納稅人只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申報就能享受扣除。申報時儘量減少資料報送、簡化辦稅流程,相關資料和憑證儘量不用報送到稅務機關。

二是預繳就能享受。個人還可以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給單位,每個月發放工資、代扣個稅時,單位就可以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扣除,這樣大家在每個月的預繳環節就可以享受到改革紅利了。

三是未扣可以退稅。如果大家沒有將自己的相關信息告訴單位,預扣預繳環節沒有享受到或者沒有享受到位的,也不用著急,可以到第二年辦理彙算清繳的時候申請退稅,稅務機關將提供快速、便捷、安全的退稅服務。

四是多方信息共享。在這次個稅改革中,稅務部門將與多部門實現第三方信息共享,核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準確性,最大限度地減少納稅人提供證明材料,“讓信息多跑網路,讓納稅人少跑馬路”。

李旭紅建議,按照公平及簡便的原則,可以通過多方信息共享,核對申報信息的準確性,減少納稅人的負擔,降低納稅的遵從成本。此外,還可考慮通過對專項扣除設置一定的限額或定額標準,既保障納稅人方便納稅,又要體現政策的公平。總體而言,由於專項附加扣除主要為民生關注的重要內容,因此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以及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動態調整均為保障稅收公平的有力舉措。

5000元“起征点”下月实施 你能少缴多少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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