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這種做法合法嗎?

宜家邦


首先肯定地告訴題主,根據國家最新的農村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立"政策,農村宅基地可在同村子的農戶間買賣、轉讓。但不可以把宅基地賣給外村人,否則就是違法的。

《土地管理法》第8條規定: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2018年初,國家出臺了一個新政策,把農村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立",即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留宅基地農戶的資格權,適度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是說農村村民可以有條件地交易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對交易雙方有嚴格的農業戶口要求,且必須是本村村集體的成員才可以,即農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間互相買賣流轉,賣給不是本村人的則屬於無效的買賣。

那麼,農村宅基地要自由交易、轉讓必須符合哪些條件呢?

一、轉讓必須是發生在同一村集體成員之間,外村的人員無效。

二、宅基地轉讓人本身必須擁有兩處以上建有住宅的宅基地。也就是說轉讓人必須首先確保自己轉讓了宅基地之後自己還有使用的宅基地,留有住的房子。

三、宅基地轉讓發生時必須向村集體申報,獲得村集體批准才行。因為宅基地的產權是屬於村集體的,村集體有監管的必要,轉讓宅基地村集體當然必須要同意才行。

四、宅基地轉讓的受讓人必須是沒有住宅和宅基地,並且是滿足宅基地使用權和分配條件的人,宅基地轉讓後只能用來建房居住,不能用來幹其他的事。

五、宅基地轉讓不能單單轉讓宅基地使用權,必須還包括宅基地上的住宅一併轉讓。這一點是為了和宅基地的用途掛鉤,同時也確立了宅基地轉讓雙方的權屬。


葉公來幫忙


農村宅基地是禁止自由買賣的,所以這個肯定是不合法的,而且也是不允許的。

國家早就已經明令禁止農村宅基地自由買賣,農村的宅基地只能是本村村民之間可以交換或者買賣,如果是別的村子是不能自由買賣的。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由於是村民基於其身份而無償取得的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是聯繫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的功能。所以,農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間互相買賣流轉,賣給非本村人的屬於無效的買賣。

農村房屋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怎麼辦,總有人無視法律規定,暗地裡交易,擅自與他人簽訂合同購買宅基地使用權。從表面看來,購房者佔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於買賣合同屬於無效合同,農村房屋宅基地的買賣行為不受法律的保護。因此,一旦發生糾紛則會被要求返還房屋,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你去哪裡都是沒用的,所以,在此建議各位想要購買農村宅基地房屋的小夥伴們,慎重考慮。


張家界小伍


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合法嗎?

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不合法!

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顯然是不合法的。

其理由是:

  • 集體土地不能買賣,買賣土地就是違法的。


  • 農村宅基地是以集體為單位為本集體成員劃撥的土地,它的所有權是集體的。外村人顯然不是本集體成員,是本集體以外的成員,不具有本集體的成員資格。也就無權享受本集體對本集體內成員的一切權益。包括享受本集體組織給本集體符合宅基審批條件的成員無償劃撥建房居住、且永久使用的宅基地。

故: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是不合法的!

網友們:你認為合法嗎?

我是凡塵觀生活!

謝謝!

再見!


凡塵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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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這種做法合法嗎?

不得不說,現在的農村,確實存在著宅基地買賣的現象,下面,筆者就來分析一下這類現象:

怎樣的人賣宅基地

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孩子長大成人之後,在城裡工作安家,而將農村父母舉家遷往城裡的;第二類是早些年進城務工的農民,靠著自己的辛勤打拼,在城裡也買了房,安了家的;第三類是由於家庭條件的改善,在村裡另選地方修建了新的宅基地,導致原有宅基地閒置的。

怎樣的人買宅基地

一般有兩類人:一類人是住在山區的村民,為了更好地生活條件,會選擇城鎮或者川區村村民閒置的宅基地進行購買;另一類則是一個村子裡有兩個以上兒子的人,兒子長大後為了分家、娶媳婦等,會購買同村村民閒置的宅基地。

那麼到底買買宅基地的行為合法嗎?

不合法!首先,宅基地是村民作為村集體的一員,才享有的一種福利,只能是村集體成員才具有享受權利。其次,宅基地是屬於一個村村集體土地的一部分,而村集體土地是不能自由買賣的。最後,宅基地可以賣,但只能在本村村集體成員之間相互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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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合法嗎?

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合法嗎?

答案是:不合法。農村的宅基地是村集體的,村民只能有使用權,只能是轉讓給本集體成員。農村宅基地不能賣給外村人的。因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申農村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的,公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能有使用權,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賣買,而且是一戶一宅。

所以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違反了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屬性,其行為是無效違法的。

農村宅基地不可以賣買!

《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賣買或者是以其它形式非法轉讓農村宅基地土地。除了國家在法律的範圍內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外。


按照條文規定農村宅基地不能賣買,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制的,只能由本村集經濟織織或農民委員會經營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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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戶開心果



農村宅基地賣給外村人是不合法的,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1、農村宅基地是為本集體成員劃分的建設用地,土地的性質是集體所有,而本集體成員享有使用權。

2、嚴禁城鎮居民和非本集體內的成員購買。

3、禁止用於工業用地或其他組織購買。

4、獲得集體組織批准後才能轉讓,並且不得向集體組織以外的人轉讓。

5,如果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標準,不得轉讓。

6、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應和宅基地上的房屋一同轉讓。轉讓後享用土地使用權,而非所屬權。

6,土地確權以後,一戶一宅政策的實施,對土地的管控力度逐步加大,亂用土地的現象將成為歷史。

從以上幾點可以看出,第一個不符合他不是本集體成員。第二個不符合,轉讓人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具備交易權。第三個不符合是沒有徵求集體組織的同意和批准。綜上所述,把宅基地賣給外村人是不合法的。


寂寞沙洲35444


農村的土地,並不是像很多人說的那樣。土地是掌握在以村組織為單位的組織裡,而是掌握在以小組為單位的小組裡。所謂宅基地,必須得有房,單純買宅基地,任何人都不行。買房屋自然就附帶宅基地,法規上不允許城鎮戶口的買,買賣合同法律上也不承認。那麼外村人買賣,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是處於兩可之間。做為一個小組,其主管人就是一個小組長。農村人低頭不見抬頭見,你有多大權力不允許人家買賣房屋?買賣中人家把房照(綠本)土地使用證(黃本),兩本交於買主,人家只要一過戶,人家就是合法的房屋主人。再說,做為一個小組長,你以某種理由去阻擋,人家原房主本來能賣十萬,因你的阻擋,賣不出去,誰來承擔這個損失?這種情況,在我們這很正常,也很多。要說不合法,很多事情是民不舉官不咎,也只能是不合法的合法結果。


手機用戶兩袖清風


對於土地,“買賣宅基地”本身就不合法。因為,我們國家的土地只有國家土地和集體用地兩種,個人是不擁有土地的,所以不存在個人買賣土地這種可能。

對於宅基地,土地法有明確規定,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個人(村民)依法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個人不得買賣宅基地,宅基地的買賣從法律層面可視無無效。

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權是可以轉讓的,但僅限於本村集體內部進行轉讓,不能超出村集體範圍。如果對方是外村人,只能通過購買房產獲得宅基地的臨時使用權。根本“地隨房走”原則,房產屬於村人個人財產,村民自然有權買賣,只要房子在,買方就可以無限使用該處宅基地。

不過,這樣的房產不能確權,且房屋不得新建。因為新建房屋是需要經過村集體同意的,外村人在本地集體用地上蓋房子肯定不行。

所以,買了外村的房子,本質上只是擁有了該處房產的產權,而未獲得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權。等房子自然坍塌之後,房子和宅基地就都沒有了。


渭南人的一天


如果農村宅基地是用錢從村集體買來的,那是可以賣給任何人的,如果宅基地是村集體分配而來的,那是不可以賣的。


五四54加油


外村人不讓買,城裡人不能買,本村人不想買(只想無償要)一一農村宅基地"三不"之尷尬。你說宅基地何時會值了錢?老敗興何時又會有了錢?老敗興無錢會拉動國內消費需求?沒有需求會去買房?不去買房能去了庫存?去不了庫存不都是美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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