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
在縣城區進行人防音響警報試鳴演練活動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條和《貴州省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建設管理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為檢驗我縣人防音響警報設施的性能,增強市民的國防觀念和防空防災意識,縣人民政府決定於2018年9月18日在縣城區進行人防音響警報試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警報試鳴範圍
縣城區已安裝的人防音響警報器實施同步試鳴。
二、警報信號與起止時間
10:00—10:03發放預先警報信號(鳴36秒,停24秒,反覆3遍為一個週期);
10:06—10:09發放空襲警報信號(鳴6秒,停6秒,反覆15遍為一個週期);
10:12—10:15發放解除警報信號(連續鳴3分鐘);
試鳴期間三種警報信號鳴響間隔時間為3分鐘。
三、人防音響警報鳴放期間,全縣生產、生活秩序及社會活動照常進行。
四、請各單位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五、警報器試鳴的具體工作,由余慶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組織實施。
2018年9月14日
閱讀更多 餘慶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