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爲兇手作證

池塘裡有一具男屍,經法醫檢驗:死者30歲左右,身高1.73米,較瘦。死亡時間大概在15小時以前(即昨晚7點鐘左右),死亡原因系窒息所致。身上沒有什麼明顯的傷痕。死前曾喝過酒,是被人用繩子勒死後扔進池塘中的。經身份調查,死者是本地搬運隊的本村。

松本警長在池塘邊拖屍時,已經注意到一處可疑的地方,那裡的雜草被壓倒了一大片,周圍有一片很深的腳印,警長一眼就看出了那是一個人負重。行走時留下的,就說:"這兒可能就是罪犯將屍體扔進池塘的地方。"他們順著腳印走了一段路後,又出現了一輛自行車的車輪印,而這時腳印卻消失了。**們順著車輪印找到一戶人家門前,敲開了大門。那是一個典型的單身男子的住處,茶几上放著幾個空酒瓶,還有酒杯、香菸頭和一些空碗碟。

經過詢問,松本警長知道屋子的主人叫川島一郎,他在昨晚7點一邊喝酒,一邊看轉播的球賽,他的同事岡山在常松本警長找到了岡山,問道:"請你回憶一下,昨天下班後你去過哪裡?"

岡山說:"昨天下班後,我到一家小酒館喝了一點酒,我走出酒館的時候,遇到了同事川島,他讓我和他一起去他家再喝點兒,我本來不想去,但他對我說還早呢,一會兒還有一場球賽轉播,我一聽說有球賽,就讓他騎著車帶著我到他家去了,一進門,他馬上打開了電視機,球賽剛好開始。""你知道球賽是幾點鐘開始的嗎?"

"電視屏幕上的時間是19點。球賽結束,我就到女朋友美枝子那裡了。"

"你到美枝子那裡什麼時間?"

"我也搞不清楚,只覺得時間已經很晚了。因為我本來在酒館喝得就夠多了,到川島家又喝了不少,所以我醉了。"

"你能肯定你在川島家只呆了一場球賽的時間嗎?"

"我能肯定,我只呆了一場球賽的時間。"

松本警長回到辦公室開始分析這個案子。從作案現場的腳英車輪印來看,殺害本村的兇手就是川島,但川島沒有作案時間,所以此案的推斷不能成立。松本警長把頭靠在椅子背上聽著他與岡山談話的錄音,突然他猛地站了起來說道:"來人,馬上逮捕川島。"

原來松本警長在重放談話錄音時受到了啟發:"我可以將我同岡山的談話錄音重放,難道川島就不能把星期六的那場球賽轉播錄像後再放嗎?"實際上川島家裡看的那場球賽根本不是現場轉播的,而是川島放的錄像,他利用岡山已經喝醉,不會注意當時是幾點鐘,看到電視屏幕上打出來的19點,他就以為真的是19點,他就是利用這一點,讓岡山在時間上為他作證。實際上在19點,川島早就把本村殺了扔進了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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