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12345工作人員 濟陽一男子被刑拘10日

齊魯晚報訊(記者 劉雅菲) 隨意辱罵12345工作人員要被處罰了!日前,濟陽縣公安局拘留了一名尋釁滋事違法行為人張某,張某因為對處理結果不滿意,曾三次辱罵12345工作人員。

張某今年45歲,濟陽縣人,經依法調查查明,6月13日下午,太平街道辦365服務中心12345熱線電話回訪工作人員對張某進行熱線回訪,回訪結束後,張某對處理結果不滿意,對工作人員進行辱罵。6月14日上午,太平街道辦365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再次撥打張某電話進行回訪時,張某又辱罵了工作人員。6月25日上午,張某撥打太平街道辦365服務中心辦公室電話,對365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再次進行了辱罵。

9月12日,太平派出所民警在查清案件事實基礎上,報請縣局批准對尋釁滋事違法行為人張某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據瞭解《濟南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條例》已於9月1日正式施行。根據《條例》規定,來電人反映問題應當客觀理性、具體詳實,並對反映問題的真實性負責。對來電人提出熱線事項的,熱線受理人員應當認真傾聽,全面準確記錄,使用規範用語耐心解答。對熱線受理人員態度生硬、作風粗暴、敷衍塞責等不規範的服務行為,來電人有權投訴舉報。

但是《條例》同時也規定,來電人應當自覺維護市民服務熱線正常工作秩序,不得無正當理由反覆使用、長時間佔用熱線;反映問題不得歪曲捏造事實,不得誹謗、誣告和陷害他人,不得騷擾、侮辱、威脅熱線受理人員。來電人惡意反覆使用、故意長時間佔用熱線資源干擾市民服務熱線正常運行,經工作人員勸阻無效,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根據《條例》規定,來電人騷擾、侮辱、威脅熱線受理人員、工作人員或者誹謗、誣告、陷害他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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