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客觀理性評價瑞典警方對待曾先生一家的事情?

動漫小魔王


粗暴執法一事有待證明,先說我瞭解到的並進行一些猜測。

曾先生一家提前入住旅館,而旅館表示沒有空房,曾先生要求能在大堂呆一晚,並願意支付一定的金錢,旅館規矩是不能在大堂休息的,但因曾先生一家有二位老人,一位還患有疾病,故而答應。

這時我就有一個疑問,旅館是真的答應讓他們呆在大堂一晚了嗎?還是曾先生單方面這樣認為呢?曾先生接受採訪時說,他還一直去外面尋找能夠入住的旅館,並偶遇一名中國留學生,(這留學生先放一邊)。曾先生為何要再尋找旅館?明明原旅館“答應”讓他們呆在大堂直到可以入住了呀!難道曾先生覺得旅館大堂對老人而言不夠舒適所以另尋他處?還是說,他們一家根本沒有被允許在大堂留住一晚!旅館只是允許暫時性停留,待曾先生找到新旅館再將父母帶離!

但是曾先生外出歸來,不但沒有將父母帶離,反而還跟著一名留學生!旅館方面該怎麼應對呢?你們三人被允許留在旅館,因為你是登記過的客人,這留學生是誰?所以,旅館立刻要求這留學生“離開!”並對曾先生的行為表示“憤怒”,所以再次要求他們“立即離開!”只是,留學生識趣的走了,但曾先生一家不答應了,所以演變成各類視頻中的情況。

猜測到此,還算是合理吧?但問題是,群眾關注的點是,瑞典警方的做法,到底有沒有“欺負中國人”,呵呵了,坦白說,我認為全世界的警察對於“耍流氓”一行為,處理方式大同小異,要麼驅逐要麼扣留,無論哪種,肯定帶有強制性的措施,而將這種強制性措施判定為“毆打、拖拽”等,是不是也算“欺負人”啊?

至於曾先生一家在視頻中的行為,見仁見智吧,畢竟他老爸是真的有病啊


Dexter_Tsai


同樣的故事換一下說法。

3個老外凌晨3點來到你開的酒店要求睡大堂,你讓他們做哪裡休息。一會其中一個又帶回來個老外。你允許,發生爭執。之後報警。人民警察來到後讓3個老外離開酒店。老外不聽,一個說有疾病,兩個在地上有哭有鬧,大喊中國警察殺人了。警察強制送上警車帶到事發地7公里的一個景區。

你認為這件事情誰做的對?

關於生病,身為人子,父親生病高於一切,發生如此事情最差也是打急救電話。而不是拍照錄視頻。我相信這是正常人的做法。

就是在國內也希望對警察給與尊重。文明社會撒潑打滾的做法請回家找媽媽。不過想想現在看到商場裡幾歲的孩子躺地上打滾大家心裡面也會給一個沒教育好的答案吧。

如果你是警察,你會在什麼情況下由兩個女警搬抬一個老人。而不是去打急救電話?

生命昏迷這件事真的很難成立。

另外說一下,中國現在很好很強大,不用出點事就說歧視你,做好了自己別人的歧視就是個笑話,代表著他們的羨慕和嫉妒。做不好自己,別人一直會更鄙視你一個在國家發展過程中賺了點錢的土老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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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問你們這些洋奴,你的父母遭遇別人這樣的對待,還沒人幫助,老太太就不能哭嗎,就不能有情緒嗎,看看那個老人,已經發病了。這就叫哭鬧嗎。如果你父親病倒,沒人管,你母親不哭,那說明他們感情不好,如果你看到你的父母被人這樣對待,你不激動,說明你太冷血了。你們這樣外國人就會高看你們一眼。到國外你在守規矩也一樣會欺負你,是你們讓外國人更看不起中國,你們才是真正在丟國家的臉,不要在當什麼聖賢了,覺得自己多公平,公正,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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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家三口一點都不值得同情,只覺得丟人,丟人,丟人。至於環球等這件事跳出來背書,上升到國家層面,扯上愛國、歧視之類的大旗帶節奏,丟的更是國家的顏面,不論是非,造成國際上形象差不是沒有原因的,現在騎虎難下,全世界都在看中國喜劇笑話。而且 這家人的表演慾真強,在國內學會的撒潑打滾、惡人先告狀這一套,在法治健全的發達國家根本行不通。不顧事實,拿愛國主義亂帶節奏,更是毫無原則和底線。然而很多人竟然以外國人在中國絕不會被這樣對待為瑞典的那一家三口辯護,這是我見過的最荒唐的藉口,你自己犯賤還要求別人和你一樣犯賤?在國內給外國人超國民待遇就是對本國國民歧視,現在又表現得義憤填膺,滑稽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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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理性不理性的,就一句話,犯了錯,帶回警局,通知使館,該罰罰,該教育教育,都沒毛病!

但你丫警察有傳統,把人喜歡往郊外扔,可著沒人地方扔,評論裡的洋狗子沒少被扔,都見怪不怪了,在國外別犯事,不然警察扔你丫的,讓你找不著北!!!凍死你餓死你,哭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扔你丫的!少去送死!老實在國內待著!口是心非,滿嘴上帝,阿門,人權,連最起碼的基本幫助都沒有,還抱著聖經做禮拜,你丫耶穌這麼教育你的,開著警車扔國外遊客!!!

少在那搞什麼撒潑無賴,什麼契約精神,規則主義,都懂,玩規則,可以,你把人往你警車一裝,告他擾亂社會秩序,拘留,罰款,通知使館,遣返,都可以,走程序,沒毛病,犯了錯,就該罰,治安處罰,沒毛病。但你丫,給仨人往遠了扔,這個什麼玩法???野生動物放生唄!你怎麼不給扔西伯利亞去啊,直接把丫凍成冰棍,那少了多少麻煩!你丫傻警察也是笨,扔的再遠點啊!

有些洋狗子,出來護主心切,這點可以理解,下回讓你們主子注意點,悠著點,別把中世紀那股子野蠻人的勁頭拿出來,不然真以為你丫主子是維京海盜呢,大海上扔奴隸扔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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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大家都這麼指責受害者,怪不得國人被批不團結!那些指責曾先生的人設身處地的想一下,假如你在異國他鄉受到不公正的對待,別人如果熱嘲冷諷說你活該,你自己心裡是什麼滋味!不管是什麼原因!大使館的態度還是很中肯的,假如違反了法律那就抓起來,那我想我沒有怨言。但是深更半夜把人扔到荒郊野外是什麼道理?這就是所謂的以人權衛士自居的國家?其實不過是偽善的衛士而已!最後給中國住瑞典大使和中國政府點贊!


孤獨的夸父


瑞典警方(侵犯人權,涉嫌違憲)酒店叫警察來處理沒問題,打鬧哭喊,警察帶走也沒問題,但是扔路上,就否定了先前所有的執法。扔路上代表無罪,既然無罪又如何強制帶走,垃圾也要扔垃圾桶裡不能隨便亂扔,侵犯人權是沒得跑了。法制社會的標準是任何小事必須走規定。


攻非也


一,瑞典警察把人深更半夜丟在墓地,不尊重別國人民,粗暴執法肯定得道歉。

二,深更半夜到達他國,本來就是自己的失誤。

三,到達後第二天才能入住,為什麼不再交個半價?就算沒空房,這樣的話酒店肯定也會妥善安排他們。

四,出去找酒店又帶一箇中國留學生回來,增加酒店負擔,酒店肯定不願意。再者是不是藉口,晚上二,三點鐘哪來的中國留學生?

四,現在報紙,微信天天說,中國護照含金量大大增加,很管用。是不是增長了曾先生一家的狂妄自大。

五,就算中國護照含金量高了,對我們友好的國家給我們面子。但是有些國家不認同,甚至還嫉妒呢。

六,中國人本來就有些人,經常貪小便宜,耍賴,上吊的事經常發生,而且有時挺管用的。

七,奉勸中國人民既然要出國,該花的一定要花,一定要文明、禮貌、謙虛,你敬別人一尺,別人會還你一丈的。


烏龜比兔子好


隨著中國的發展,中國人與外界交流越來越多了,交流可能會相互促進也可能會對立,這時候就應該有一個最基本原則,不能要求對方在事事時時上都迎合自己,存異不會使問題升級而是相互欣賞,我想這是和平共處非常重要的一點。

在這件事上,曾先生應該來說有很多機會改正入住時間有誤的問題,提前打電話問問,有房間補一天不就行了。你就吃準了別人不會趕你走?你帶著兩個老人,是你自己本人更有責任照顧好父母,而不是給大家添麻煩的理由。酒店讓你走,你們走也就沒事了,警察來了,就說明別人根本不想搭理你們了,還在強詞奪理吃虧是難免的,畢竟是在外國,語言文化習俗上的交流多少存在一些問題。你們在馬路上大吵大鬧,帶離現場,也能說得過去。因為這是別人的國家,他們的執法方式,只能在大的框架上判斷,對於是不是應該更人性化一點,挑這種刺意義是不大的。

大使館有國人受委屈,過問一下是應該的。瑞典警方出於友好,回應解釋一下是最好,這是個案,不回應也不能說明不友好。

對於差異學會欣賞,而不是指責,這就是這個案例能提供的最大價值,可不能學美國,一味著讓別人來迎合自己。


無風三尺浪999


我認為,這個事件發生後存在著誤判。理由如下:

必須承認中國人的文明習慣與瑞典人的文明習慣有很大的差距,在一些小事上如果處理不好就會產生文明衝突。

第一,不能簡單說,中國遊客沒有違法,警察不能粗暴對待中國遊客。

一傢俬人酒店在沒有違反約定的情況下有權利拒絕預約顧客在酒店大廳長時間停留。酒店的權利不能受到侵犯,在預約顧客長時間滯留,違反酒店規矩的情況下,酒店可以依法請求警察幫助驅離。警方有責任滿足酒店的要求,在幫助酒店驅離的過程中如果預約顧客不配合,大哭大鬧威脅警察,警察‘’粗暴‘’是可以理解的。

第二,在歐洲的法治環境裡,不存在‘’內外有別‘’的情況這與中國的警察在面對中國人和外國人在執法態度上可以區別對待是不一樣的(其實中國警察對本國人粗暴執法比瑞典警方不知嚴重多少倍)。不能用中國警察不會對外國遊客‘’粗暴‘’來推論,要求瑞典警方必須賠禮道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誰都沒有特殊照顧。如果瑞典警方對本國人或歐洲人也是如此,那麼,我們只好入鄉隨俗吧,過於計較反而會破壞中瑞關係。

第三,不能因為是‘’老人‘’就該特殊照顧。在瑞典六十多歲的人不算老人應該有自己照顧好自己的能力和責任。也許在瑞典只有喪失自理能力的老人,才能得到特殊照顧。所以,不能用中國人孝敬老人的習俗要求瑞典人,他們有自己的道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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