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警方如果把中國遊客帶回局裡做個筆錄再通知一下大使館,這樣你能接受嗎?

靜夜聽雨57865973


文化差異並不是粗暴執法的一個理由!作為外國遊客來到一個陌生的國家旅遊,人生地不熟的,來到了一個尚未到入住時間的酒店大廳,而且大廳是對外營業的,也就是說只要在那裡消費就應該可以待著。很多人把酒店說成是私人領地,真的可能太崇拜西方的私有化了。酒店的行為就已經是一種歧視性行為。報警更是不可理喻。

瑞典警方前來不分青紅皂白,直接拖出外國遊客的行為,而且在老人拿出心臟病藥的時候,依然強行拖出並拽上警車,真正是簡單粗暴。這個過程中作為兒子的曾先生髮飆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換成你爸媽被人強行拖走且身患疾病的情況下,你會很冷靜?

最後還被扔到了一片墓碑林立的荒郊野外,不管是不是真的荒郊,就作為是大街上,你讓外國遊客如何度過寒冷的夜晚?對於一個初來此國的遊客自然是無所適從!

看看老外在國內做的事吧,白人在酒吧酗酒鬧事,打人,坐櫃檯上,最後,國內的警方都是很文明的調解。除非在警方面前繼續鬧事才會被強行帶走。

不管是哪國人,在國外肯定最相信的是本國大使館和當地警方,都相信對方是正規的可以信賴的。如果連一個國家的警方都不可靠不文明,還指望能夠有很愉快的旅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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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這裡有兩個問題,贊同瑞典警方的人都回避了。

第一個,警方發現是中國公民涉事應該通知中國大使館,這是外交慣例,如果不通知就是在侵害中國公民權益。他本來可以獲得中國使館幫助的。

第二點,警方既然帶走了這些中國公民就應該要麼帶回警局拘留,要麼聯繫使館交給中國官員處理,而不是帶到墳地裡,丟在野外。這一條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

即使中國公民在國外違法了,沒有道德了,這就是瑞典警方暴力執法的理由嗎?

公權和私權不一樣,公權是法無許可不可違,私權是法無禁止皆可為。瑞典號稱民主國家,對國家公權的限制在哪裡?難道瑞典警方有規定可以把人丟在墳地裡?

這件事情的前半段沒什麼爭議,最多就是旅館服務態度不好。


山依斜陽


關於瑞典扔棄中國老人的事件,網上已炒了好多天,現在還在繼續發酵。我對該事件的細節不太瞭解,只是讓我反覆思考了以下很多方面的問題:

①文化差異(cultural differences)。東西方文化由於歷史和地理的原因形成了巨大差異,甚至有些差異是相反的兩個極端。

②文化踫撞(cultural shock)。文化差異必然引發思想和行為的踫撞與摩擦。

③民族心理。不同社會文化背景下的民族心理不可能是完全一樣的,因而我們不能用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去理解西方人,西方人如用他們的思維方式也是無法理解中國人的。

④國民性。歷史、意識形態、經濟等方方面面的社會環境因素導致一個國家的民眾形成了非常穩定的特徵。這些特徵不會因時間和空間的改變而輕易改變。

④行為習性和歷史慣性。人是社會中的人,社會歷史文化塑造人。每一個人,無不打上了歷史、時代文化的烙印,具有非常鮮明的時代特徵。因而不同時代的人群也會發生文化上的衝突與摩擦。

⑤民眾自我意識。“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蘇軾的這兩句詩句人人都會背,但我真不知道又有幾人能領悟其中的寓意。我個人還是希望有更多的國人多到地球上的外國(200多個國家)去闖闖,多長長見識。

⑥入鄉隨俗。這是古中國人說的,可能也會這樣去做。現代中國人也會說,但不一定會這樣去做。

⑦文明的規則與反文明的潛規則。在規則之下只有人道,而沒有人情。前些年我聽到很多人以諳熟社會潛規則為榮,還到處大肆宣揚、誇誇其談,今人十分反感與厭惡。

⑧法制社會、人群社會與金錢社會。在人情社會里,人情高於法律,任何東西都可用人情來交換,當然在金錢社會里,人情也可用金錢來購買,金錢是萬能的(money is almighty)。

⑨社會發育階段。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群,都處於不同的發育階段,而且不同

的發育階是很難跨越的。如非洲叢林中的一些部族,他們還處於很原始的發育階段。

⑩改革開放。偉大的改革開放扭轉了乾坤,使中華民族走上了文明覆興之路。在全球化和國家現代化的進程中,最關鍵的是人的現代化,人的現代化最關鍵的是思想觀念的現代化。


時代傻瓜李博士


不清楚瑞典法律對這種事情的處置是如何規定的,通常情況下這種不算是很嚴重的治安問題,是沒有必要把人帶回警局的,比如兩個人吵架或打架都沒有受傷,把他們拉開就是了,如果都要弄到局子裡筆錄警察將會忙不過來,況且對方語言不通怎麼做筆錄?而且大半夜的局裡人都下班了,帶回去還要管吃住嗎?再說非要說給扔到墳地裡,其實就是公墓附近,在國外仍然是市區,我把你帶離現場讓你走人不是就解決了嗎?為什麼有人就非想進警察局不可呢?難道進去能沾光還是怎麼的?如果真到了需要帶回警局的程度就說明事情比較嚴重了,也許會關很多天,也許會判刑,總之都不是什麼好事情。就說聯繫使館,當事人自己又不是傻子又不是沒有手機,自己聯繫就可以了,警察為什麼要管你這些閒事呢?再說警察也不一定知道中國大使館的電話號碼,難道北京的警察都知道所有國家駐華使館的號碼嗎?如果真的牽涉外交糾紛需要聯繫使館,警察自然會想法聯繫,但人家也不會這麼輕易就把你放了。話又說回來,如果當事人當晚有地方住或者在當地有家,而且警察把他們帶回警局了,也許那些人又會說就這麼一點小事憑什麼就把人帶回警局?總之警察怎麼做都可能有錯,關鍵就是看當事人需要不需要在警局蹭一晚上過夜。這麼一來就是什麼事都要由著他們的意思,那麼還要警局和警察干什麼?


無聊的聊天室


只要瑞典警察出示將中國人扔墳場的法律依據!毫無歧視中國人,公正執法,俺們完全接受!畢竟那是人家的地盤,俺們相信瑞典還是一個講人權的國家。但在中國外交部、駐瑞典大使出面維權的情況下,瑞典政府不理不睬,就不是一般民事糾紛了,而是外交事件!弱國無外交,同學仍需努力!


今日評語


很多人說這個事件是文化差異。我想談一下我的觀點。

針對警察,全世界通用,沒有文化差異,即使再不合理,不合法,不要去挑戰警察在執法時的權威。這是毋庸置疑的。在國內,就可以因為有理而去阻撓警察執法了嗎?警察簡單意義上就是暴力機構,長期對付黑暗面,美國警察甚至會掏槍殺黑人,誰敢在持槍的美國警察面前撒潑試一下看看。

針對酒店,作為旅遊行業的必要元素,即使國外的契約意識有多好,合同、法律從意識到程序上有多完善。但是我想說誰都有訂錯的時候,旅行社也有可能下錯單,第三方旅遊中介也有可能下錯單。對於一個身處異鄉,不應該給予更多的寬容,更多的幫助嗎?誰都知道,就算打官司,當事人也一定輸酒店。但是這也不是文化差異,我就不信,瑞典人來中國旅遊訂錯酒店,被我國酒店踢出門,就心態平和了,在哈爾濱零下幾十度,被踢出酒店,再來談其合理性。也給你先待個幾小時,轉身不高興了,找個理由就把你踢門口去了。這要是文化差異,發達國家豈不是變成冷冰冰沒有人情味的社會了。

我更願意相信,是溝通不暢引起的矛盾激化。在酒店收留期間是否因為一些嘴角,不適當舉動,引起店員的強烈反感。就好比,光腳躺沙發,同樣地大部分中國人都不能接受被扔到墓地吧,這才是文化差異。在國外其實沒什麼。

對於異鄉人,旅遊行業從業者還是應該友好一些。同樣作為中國人,還是應該多感同身受一下。萬一不幸,我也訂錯了,一萬個裡面一個,但是碰到了。誰樂意因此在還沒有找到下家,帶著老人孩子,凌晨大冷天,被趕出門。我不相信,瑞典人被如此對待,能依舊風度翩翩。如果外交部不嚴正干涉,一萬個裡面一個,很快會再次發生,我們出國基數可大著呢。所以,我支持當事人,等於支持我自己。但強烈反對任何人對任何國家的暴力機構作出任何不理智的行為,怎麼可能會有好果子吃?


用戶3572625951080


按照程序應該是如下這樣操作:首先,酒店旅館報警,這可以有,沒有什麼不妥;瑞典警方接到報案後出警,在瞭解情況後並無法當場解決的情況下,可以將三位遊客帶離酒店旅館(以避免半夜吵鬧影響其他住店客人的休息),去警局做筆錄,並詢問是否需要醫療幫助,同時通知中國使領館。至於,帶離行為方面應該先“好言相請”,不行的話,再強制帶離。如果能這樣的話,應該不會有後面那麼多問題產生。當然,那三位同胞也有特殊情況,即老爺子身體狀況不好。但是,即使這樣我們也不能不顧形象地撒潑喊叫趟地下啊!即使瑞典警方的行為有諸多過錯,我們的行為也應該儘量注意。另外,不要以為中國大使在幫國人說話,我們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將“中國特色習俗”大放光彩,要知道大使或領事,在外人面前肯定是維護自己同胞利益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大使或領事就認同我們這三個同胞的做法。你們不是看到桂大使一直迴避對三位同胞的評判嗎?


SH-TONY


依法處理,我們不但理解,而且非常支持,哪怕是拘留個十天八天,罰個一萬幾千,這也是依法辦事。然而丟到郊外是什麼操作……哪門的法律??我們應該理解成警察的習慣性處理,還是歧視??


十面埋伏過


這難道不是正常的程序嗎?那怕他們做了什麼違法的事,就按當地法律來不就行了?為什麼把人扔到墓地啊?我們不應該忘記,土耳其的吸毒的人就是這樣死的!難道這一家人吸毒了?難道非要這一家人全死在那個地方國人才會同情嗎?我不是說守當地規矩有錯!是他們不守規矩你警察就這樣對待嗎?


這個傢伙


又沒正式拘留逮捕立案,需要通知大使館嗎?倒是曾先生應該告知大使館沒地方落腳,請求幫助。不知桂大使以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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