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弓算不算武器?

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個人理解:以現代標準看,彈弓應該是不算武器。武器又稱兵器,任何具有攻擊力的器械都可以算武器。但這個具有攻擊力,通常來說應該是具有致命攻擊力才能算武器。大部分的現代彈弓,並不具有致命的攻擊力,所以不應該算武器。但部分特殊的機械彈弓,威力已經可以致命,就應該算武器範疇了。


錫兵中士


武器的定義是是用於攻擊的工具,也就是說,這把彈弓,你用來打人,就是武器,你放在屋子裡面,就是陳列品,就算是核彈頭,如果不是用來攻擊的,是用來發電的(真希望全世界的核彈都是用來發電的),他就不是武器,而是生產工具。小到一塊石頭,大到坦克飛機,只要用來攻擊,就是武器。

我相信你問的問題應該不是上面想要的這些回答,目前我們國家還沒有把彈弓列為違禁品,但是不能帶入有安檢的車站等地,如果是像下圖這種改裝的彈弓就更加不行了。這種彈弓的威力已經跟槍械區別不大了,應該屬於違禁品。


市井覓食記


隨便玩,不帶到公共場所即可,我賣三年了。沒問題


彈弓410049000


武器的範疇廣大,凡是能有殺傷力的都可以稱得上武器!比方:石頭、銳器、工具等。主要看在哪些方面,衝突中就是武器,平時就是工具!彈弓達不到致命效果,只能是玩具。


曲新定



彈弓是不是武器,儒家與法家觀點不同。

儒家認為彈弓不是武器,並且人民可以擁有真正的武器。藏富於民,藏兵於民。而法家提倡弱民,禁止人民擁有武器。

法家的弱民思想,源自尚奸。即選拔重用奸惡之人。《商君書》有曰:以善民治奸民,國削至亂;以奸民治善民,國治至強。

尚奸必出惡政,商鞅之惡政包括馭民六術:弱民、貧民、疲民、辱民、愚民、虐民。

弱民是馭民六術之一。


《商君書》有曰:民強國弱,民弱國強。治國之道,首在弱民。

又曰:政做民之所惡,民弱;政做民之所樂,民強。

秦統一天下後,收天下之兵於咸陽,鑄十二金人。以弱天下之民。就是法家思想的具體實踐。

前不久有一則新聞,一個小商店出售兒童玩具槍。店主被刑事拘留,罪名是販賣槍支罪。警方測試,其槍支的威力超過每平方釐米1.8焦耳。依據公安部頒佈的槍支認定標準,這就屬於槍支。【原標準是16焦耳,2008年改為1.8焦耳】購買槍支的家長做了實驗,這些槍支連玻璃被子都打不破。

而彈弓則能打破玻璃杯子。彈弓的威力遠高於槍支。屬於重型武器。販賣、使用重型武器,可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楊朱學派


首先,要說說武器的定義是用於攻擊的工具。你如果用彈弓來傷人就是武器。作為玩具或陳列品不算武器。

彈弓有兩種:

1.你用彈弓來傷人就是武器。現在改裝的彈弓有很大的殺傷力。有的彈弓的威力近似槍械。如果出外坐車就屬於違禁品。

2.小孩子們玩的那種打泥玩兒的彈弓,就是一個玩具。



知心龍哥


彈弓如果列為了武器的話,菜刀為什麼還能民用。現在很多人玩彈弓,以前的70後,80後小朋友兒時的玩具,而現在這麼多人還玩彈弓,玩的只是一種情懷,彈弓競技現在也日漸走上正規化國際化了,所以不要磨滅了大家對彈弓的一種情懷,我雖然是彈弓商人,但是也是一個彈弓痴迷者,你不會玩你完全理解不到彈弓給我們帶來的快樂,綠色競技,拒絕殺戮!


into58423591


如果用彈弓來打鳥,破壞玻璃,是這種行為違法,並不是彈弓本身。作為彈弓愛好者,還是建議大家戶外玩彈弓時儘量避免用鋼珠。個人比較喜歡用易碎泥丸,畢竟安全第一。

本人非法律工作者以上言論,只供參考。


農民工老鄧


算,大威力殺傷武器
這叫槍型物也算。


俞140934762


這種理解那什麼東西都是武器,菜刀,磚頭,石塊,玻璃,酒瓶繩子等。社會穩定安全道德出現問題,禁槍只是穩定目的,而依法治國,公正司法才是解決問題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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