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怎麼做?

隨著消費者的品牌意識覺醒,商品要擁有商標成為一個基礎的要求。而商標除了直接申請註冊外,還可以通過商標交易的方式獲得,並且因為商標交易的時間週期短、成功率高,越來越成為企業獲得商標的重要途徑。

商標轉讓怎麼做?


那麼,在商標交易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小知這就帶著你看一下。

商標交易前做好調查

商標交易從表象上來說,是售賣註冊商標給他人所有和專用,但實際上在此過程中完成的是商標專有權的轉移和讓渡。

因此,如果交易的商標根本沒有註冊或者在到期時沒有及時續展註冊或者已經被依法撤銷或無效,那麼就沒有法律上的商標專有權可言。

換句話說,買方根本無法從商標交易中所獲得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等權利。

所以在商標交易前,對即將交易的商標進行調查是十分關鍵的一環。而商標交易前的調查,主要包括了:

對商標權利狀態的調查

包括商標是否已經核准註冊、是否是正在註冊證、商標使用權何時到期、商標是否被撤消、是否已過續展期等等。

只有查明商標註冊的真實性、查明其權力狀態穩定性,才能幫助自己進一步瞭解並決定是否展開交易。

對商標實際使用情況的調查

包括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項目有哪些、商標是否正在被許可、權利人是否已經超出核定使用的範圍等等。

另外,由於商標商標的構成要素可以是文字、圖形、字母、顏色組合等等。而這些構成要素都極有可能滿足作品的獨創性要求而享有著作權的保護。

所以還需要調查而這些要素的著作權是否也在商標權人手中,以此避免引發商標侵權、著作權侵權等問題的發生。

對商標可能存在風險的判斷

包括瞭解對方是否有權處置商標權、商標註冊在何地有效、甚至包括最後賣家拿出來交易的商標是否在註冊類別、名稱、圖形等方面都一致等等。

此外,類似商品都在使用同一個商標時,進行交易就不能分割讓渡權利;而當原商標權利人在同一商品或服務選項上是有使用兩個相似商標的話,也不能只買賣其中的一個商標。

商標交易前要議定商標轉讓合同

商標交易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貨銀兩訖的交易,因為是無形資產的交易、是權利的讓渡,因此,必須獲得管理部門的同意。換句話說,首先商標交易是要通過法定程序來完成,這個法定程序便是“商標轉讓”;

其次,既然是法定程序,那麼必然涉及簽訂轉讓合同,不能口頭議定之後就視為轉讓成功。


商標轉讓怎麼做?


再次,轉讓雙方坐下來簽署商標轉讓合同也還不夠,還要向國家商標局進行合同備案,登記註冊商標的轉讓情況,才可以排除第三者權益,保護商標權人和受讓人的合法權益。

在此也提醒一下有意向進行商標交易的權利人,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意列明商標名稱、 商標號、 商品類別, 同時清晰約定轉讓價款和違約責任。如果是分期付款,則要確定各個節點的付款時間及比例、約定在商標局轉讓核准後再支付比例儘量高的尾款, 降低受讓人的交易風險。

商標轉讓怎麼做?

商標交易前還需要了解的一些名詞

非法轉讓

所謂非法轉讓註冊商標就是指註冊商標的轉讓人不是該註冊商標的所有人,或者是未經註冊商標權利所有人同意,而以欺詐等不正當手段將其註冊商標偷偷的轉讓。

在現有的商標轉讓程序中由於客觀存在的漏洞,要做出這樣的事來並非難事,雖然事後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和保護商標權利人的利益,但當事人遭受的重大損失將是無法彌補的。

無效轉讓

所謂無效轉讓就是指註冊商標的轉讓不符合商標法律所規定的限制條件。

此時雖然商標轉讓雙方已簽訂了商標轉讓協議,並且乙方也已支付了商標轉讓費,但該註冊商標轉讓申請根本不可能被國家商標局核准,因此,該商標的轉讓是無效的。

而因為商標轉讓無效,所以商標的所有人仍然沒有變。

由於國家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轉讓審核需要一定時間,因此,商標轉讓協議簽訂後,無法立即確定該被轉讓商標是否能被國家商標局核准轉讓註冊,而。這段時間差中的商標權利不確定的狀況,極易讓商標受讓人受到侵害。

部分轉讓

所謂部分轉讓就是指註冊商標的轉讓人,未將與被轉讓商標權利相關的其他同類近似商標一併轉讓給商標受讓人,而是有意或無意的保留或隱瞞了一部分與轉讓商標相近似的同類商標,轉讓人在商標轉讓之後仍可以使用與被轉讓商標相近似的其他商標,對商標受讓人造成了實質性的傷害。

部分轉讓問題實質上是屬於無效轉讓其中的一種情況。但是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商標法實施條例”單獨作了明確的規定,因此,國家商標局在處理商標轉讓申請時也會就此方面進行特別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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