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七夕的法律解讀,保證笑噴你……

关于七夕的法律解读,保证笑喷你……

【導讀】再過幾天就到七夕節了。這一天是農曆七月初七,人們俗稱七夕節,也有人稱之為乞巧節或女兒節,這是中國傳統節日中最具浪漫主義色彩的一個節日。

而這浪漫,便來自牛郎織女的傳說。在這個浪漫的日子,小編從法律的角度來剖析一下這個傳說,請享受浪漫的各位看官隨意看看。

七夕趣談

一、牛郎與織女的七夕浪漫傳說概要

关于七夕的法律解读,保证笑喷你……

相傳牛郎父母早逝,又常受到哥嫂的虐待,只有一頭老牛相伴。有一天老牛給他出了計謀,教他怎樣娶織女做妻子。到了那一天,美麗的仙女們果然到銀河沐浴,並在水中嬉戲。這時藏在蘆葦中的牛郎突然跑出來拿走了織女的衣裳。驚惶失措的仙女們急忙上岸穿好衣裳飛走了,唯獨剩下織女。在牛郎的懇求下,織女答應做他的妻子。婚後,牛郎織女男耕女織,相親相愛,生活得十分幸福美滿。織女還給牛郎生了一兒一女。後來,老牛要死去的時候,叮囑牛郎要把它的皮留下來,到急難時披上以求幫助。老牛死後,夫妻倆忍痛剝下牛皮,把牛埋在山坡上。

織女和牛郎成親的事被天庭的玉帝和王母娘娘知道後,他們勃然大怒,並命令天神下界抓回織女。天神趁牛郎不在家的時候,抓走了織女。牛郎回家不見織女,急忙披上牛皮,擔了兩個小孩追去。眼看就要追上,王母娘娘心中一急,拔下頭上的金簪向銀河一劃,昔日清淺的銀河一霎間變得濁浪滔天,牛郎再也過不去了。從此,牛郎織女只能淚眼盈盈,隔河相望,天長地久,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也拗不過他們之間的真摯情感,准許他們每年七月七日相會一次,相傳,每逢七月初七,人間的喜鵲就要飛上天去,在銀河為牛郎織女搭鵲橋相會。此外,七夕夜深人靜之時,人們還能在葡萄架或其他的瓜果架下聽到牛郎織女在天上的脈脈情話。

二、傳說涉及的五個法律問題

关于七夕的法律解读,保证笑喷你……

1

牛郎追織女

民事行為中的乘人之危

天宮高處不勝寒,民間的水更暖和一點,人家織女公務之餘到凡間來洗洗澡,本無可厚非。

牛郎這個貧n代趁著織女洗澡,偷偷拿了人家的衣服,逼迫人家與他結婚,這是典型的乘人之危。

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規定:下列民事行為效: (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因此,牛郎娶織女的行為是無效的,而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既然自始無效,那後面動人的故事就大打折扣了。

2

牛郎娶織女

同居關係

婚姻的締結要有一定的形式要件,古代雖沒有民政局領結婚證,但也有三書六禮的嫁娶風俗。

未經法律調整的民事關係,應依公序良俗而為,且民間慣例也會上升到法律的層面上。牛郎織女都沒有按這一套禮俗,充其量只是同居關係,若在改革開放之前,這同居兩字之前還要加上“非法”二字。

後來,牛郎織女生了二個孩子,違反了計劃生育,應向相關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二人的結合也不能變成事實婚姻。因為從1994年2月1日之後,男女之間不管生了多少個子女,不管是否共同居住,只要不去辦理結婚證,就只能算同居關係,也不能算事實婚姻。

3

王母娘娘捉織女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王母娘娘發現織女與牛郎一起生活,派天兵天將去抓織女,並以金簪劃河,使二人不得相見。

這種行為干涉了牛郎織女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屬於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這種罪在沒有造成被害人自殺身亡的情況下,是自訴罪,即告訴才處理,也就是說,如果牛郎織女不提起訴訟的話,相關部門不能越俎代庖處罰王母娘娘。

4

喜鵲搭橋

無因管理

每年農曆七月初七牛郎織女相逢,就需要喜鵲去搭橋。對於喜鵲來說,並沒有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它們有搭橋的義務,它們不求報酬為牛郎織女搭橋,這種行為屬於無因管理。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害或維護利益,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喜鵲可能會覺得總是無償為牛郎織女搭橋,不划算,不幹了,那牛郎織女是否可以訴諸法律呢?當然不可以,因為搭橋並不是喜鵲的法定或約定的義務。一旦哪天喜鵲撂挑子不幹了,牛郎織女只能花點銀子,請喜鵲辛苦辛苦,搭個橋吧。

5

情侶們偷聽牛郎織女的情話

侵犯個人隱私權

七夕節夜深人靜之時,若情侶們有意偷聽牛郎織女的情話,便侵犯了他們的隱私權。人家兩個人一年才有一次相逢,肯定有說不完的話,聊聊孩子,聊聊生活,也許還會策劃一下如何反抗王母的干涉、如何遠走高飛等等。因此,各位情侶,你們愛幹啥就幹啥,千萬不要到瓜果架下偷聽牛郎織女的脈脈情話,法律可不是開玩笑的。

关于七夕的法律解读,保证笑喷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