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查封後才知道:買房網簽不等於備案

房屋被查封后才知道:買房網籤不等於備案

最近老王遇到了糟心事,開發商抵債給他的三套房被法院查封了。因為老王在與開發商籤合同後,把網籤當成備案,也沒有去催開發商備案,結果過幾個月後房子被法院查封了。

購房網籤:是指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要到網上籤約系統進行登記處理,在電子樓盤表上註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

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和預登記通知單後,在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30日內,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項目管轄範圍的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手續。

在司法實踐中網籤的房屋沒有備案法院可以查封,已經備案的法院一般不查封。

幸好老王在律師的幫助下申請仲裁勝訴,又想法院申請解封成功,總算有驚無險,但是耗費了寶貴的時間和金錢。既然如此,為何當初不催促開發商去備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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