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儘量不要做上門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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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大家都在談上門女婿,我也湊個熱鬧,我也是上門女婿,由於家庭貧寒,才到女家,當我第一次去她家,老丈人對我挺好挺喜歡我,說這事就這麼定了,丈母孃一臉的不高興,啥都寫在臉上了,就是沒相中這女婿,妻子當時太度不是很明朗,看得出也是看不上我,當時我心都涼涼了,為這事她們一家討論到深夜,仍然沒有定論,最後不歡而散,次日早上,媒人喊我走人,誰之走到半道又被姑娘叫回去了,婚後才知道是丈人力挽狂瀾,才成全了我們,丈母孃始終對我耿耿於懷,但也沒再說啥,好事多磨,進門半年丈人過世了,丈母孃當家了,對我橫挑鼻子豎挑眼,感覺我有一百二十個不是,再外把我說的一無是處,之後丈母孃鬧分家,把我和妻子掃地出門了,她有她的小九九,她想給小女兒招女婿,我和妻子在村裡租房子住了一年半,妻子和我感情很好,(感情是培養出來的),她也是耗子鑽進風箱裡,受夾板氣,心知她媽不對,但不能反對,明知不怪我,心裡疼我嘴上不敢明言,一方面頂著來至於媽媽的壓力,一方面還受妹妹的氣,小姨子人小,啥事都聽媽的,人云亦云,她媽罵我們她就幫腔。哎!名義上是上門女婿,在外租房子住,這算什麼事兒,想多了頭疼,幾經思慮,和妻子達成共識,我們一起回我家了,丈母孃看不起我,給小的另招女婿去了。現在我們一家生活的很好,倆兒子有出息,都是大學生,各自有工作,我倆在外打工,自個掙錢自個花,很知足了。


盟主72




上門女婿,過去叫養老女婿,是對男姓極為不公的一種婚姻形式。

因為家裡窮或其他因素,討不到老婆者,就會選擇做養老女婿。

過去,做養老女婿是要改姓於女家姓氏的,生了孩子後,也要隨女方姓氏起名。

養老女婿百年之後要葬在女家,並且不能恢復自己的姓氏。

對養老女婿最為不公的是在舉行婚禮時,你要一字一板的發誓:

小子無能,

改名換姓,

吃糠咽菜,

不能嫌賴,

挨打受氣,

不能回去。

……

所以,在舊社會,不到萬般無奈時,人們是不會選擇做養老女婿的。

現在,養老女婿的地位提高了,成了婚姻生活的另一種形式――男到女家落戶。不用改名換姓,孩子的姓可以一個隨男方,一個隨女方。並且因為自己也有自己的經濟收入,不必再看女方家的臉色行事,逐步形成了一個男女平等的新的婚姻關係。現在去做上門女婿,就沒有什麼可以糾結的了。


民諺民俗民間故事


二十剛出頭的時候,和一個女孩戀愛,特別喜歡她,溫柔體貼,長得挺可愛,沒多久,就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了。

那時候才知道,她家裡是姐妹兩個,按照農村的規矩,得有一個招親,給父母養老送終。

開始的時候,是說姐姐招親,她是妹妹,可以嫁出去,我也是家裡的獨子,我以為招親的是與我無關,也就沒放心上。
後來也不知道什麼原因,姐姐不願意了,要讓妹妹招親,自己嫁出去。

她和我商量的時候,我真的懵圈了,她家其實挺窮,在農村,父母也沒收入,但有一棟小樓,她和我商量,只要做了上門女婿,就可以不用買房了。

買不買房我真的不是很在意,但是我真的很喜歡她,不想失去她,後來我試探著和我父母說起這個事,特別提了一下,不用買房。

父母沉默了,過了一個星期,打電話給我說,房子買好了,不大,兩室兩廳一廚一衛一陽臺,外帶一個儲物間,父母有自己的房子,我以後和媳婦住也夠了。

我和她說起這個事的時候,她其實很不開心,沒多久,就分手了。
原本心裡還有點遺憾,但是後來我結了婚,有了孩子,再和一些做了上門女婿的人接觸,發現他們過的的確不如意,表面上看起來似乎與我們一樣,其實日子過得戰戰兢兢,工資卡上交,外出要彙報,有的還得趕回家做飯做家務,性格大多數也唯唯諾諾,沒有一點自主權。


其實這種事情也不能完全怪女方,中國自古贅婿的日子就不好過,而大部分人又喜歡遵循傳統,表面上說,會把女婿當自己兒子一樣,真有了問題,夫妻吵架有矛盾,也會第一時間站在女兒那邊,就算假模假樣的表示雙方都有錯,心裡還是埋怨女婿的,久而久之,女婿的處境可想而知。

其實,現在很多年輕人不願意和老人一起住,原因也是這樣,不論男方還是女方父母,心裡總是向著自己的孩子,難免有失公允,最後加深矛盾。

所以,做上門女婿,女方父母的態度尤為重要,如果真有這個想法,考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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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女婿我們村有好多個,過幸福的沒有一個,好吃好喝的沒份,髒活累活沒別人份,看著心好酸!其一、姓張,家裡兄弟五個,家境貧窮不起對象,結果和我村姓吳的女人做了上門女婿,現在都四十多歲了,他流的淚可以成河,受的委屈只有他和老天知道,逢年過節要買點禮物送給他的爸媽,結果又被罵又被打,好多次跑到河堆上大哭。老婆說1+1=3他也要說對對對。常人吃不到的苦他吃了,常人受不到的罪他受了。所以說有兒子的寧願光棍都不能做上門女婿!走這條路的就是走向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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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女婿一般產生於以下幾種情形:男方兄弟多,家庭經濟狀況差,居住條件不好,為了傳宗接代,也不枉父母生你養你,便不得已換“地”生存;女方獨女,可偏偏鍾情於某男,又都是“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主,男方雖說有能力給兒娶媳婦,可又拗不過兒子,便只好“嫁”兒過去;女方姊妹多,但受傳統觀念影響,得續延香火,總得留下一個招個上門女婿。


上門女婿其實也有不可言說的困惑:有人總會譏諷男方家,“生得起兒娶不起媳婦”,一直活在陰影中;到了女方家,即便是岳父母(嫁過去都改口叫爸媽了),百般恩寵,親兒子對待,但自己總覺得是個“外人”,低人一等,太自卑,同時也免不了村裡人嚼舌根;生兒育女後,還要隨女方姓,自己改姓或雙姓,有點忘祖的感覺:要上門,彩禮還是要有的,一般是正常結婚彩禮的1/3——1/4;大多上門女婿都是“怕老婆”,因為女方總把住自家門檻使勢。

如果總是糾結和困惑其中不能自拔,當然就不要做上門女婿了!不願做上門女婿,你就只能天天過你的“雙十一”節吧!誰見過世上有幾個再醜再呆的女子沒人要?

不願做上門女婿,但你還得做上門女婿!


為生活而提神


我認為男士上門沒關係,就是不能用女方家裡錢,自己掙錢賣房跟他們分開住,不住一起,生孩子跟他們姓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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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代起,上門女婿就是死路一條,古代上門女婿,第一,無財產權,家裡一草一木的權利都沒有,第二,無婚姻權,即無權離婚,又無權約束老婆,老婆找十個八個相好的也無權抓姦,相反老婆家隨時淨身出戶毫無反抗之力,第三,無生命權,上門女婿比之長工都不如,長工好歹每年還掙幾袋糧,上門女婿飯都得看丈人家臉色,說不給飯吃不給吃,不敢生病亦不敢傷殘,否則後院挖坑活埋沒有人管,官府亦視上門女婿為多餘的人,有個名字叫贅婿,贅就是多餘之意,本不該存在之物為贅,死是應該的。第四無名譽也無名聲,即位上門女婿,那史書縣誌家譜肯定要勾名銷號,從此成為不存於史上的人,丈人家譜亦不記,名字不存。

現代於上門女婿不至於史上之慘,但是亦好不到哪裡去。


宰活人


如果我是男的,寧願打光棍一輩子,我也不會做上門女婿,作為一個男人,沒有銳氣,那還叫男人嗎?娶不起媳婦,我不娶,自己單身也挺好,如果經濟條件不行,我不會讓人家的閨女跟著我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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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女婿不好聽,給人家看不起的感覺,這是關健問題,但是實際沒有那麼嚴重,我所知道上門女婿也有糟糕的,也有很好的,要看上門女婿是什麼樣的一個人,如果男人又懶又笨那不用多說了,肯定會看不起你,在她們家就沒家庭地位。我家有一個親戚,找了一上門的女婿,買車買房十分能幹,從進門後,家庭生活發生了變化,女方家對女婿很滿意,對自已老婆也很恩愛,女方全家親戚都看得起他,外人也很羨慕他們家,女婿擔起了整個家,沒有上門不上門的感覺,要這樣的男人才可以做上門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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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女婿也稱為倒插門或者入贅,一般女方由於沒有兄弟,婚後男方與女方家庭一起生活,所生子女隨女方姓名或隨男方姓上門女婿一般沒有什麼家庭地位,也沒有什麼社會地位,經常被人瞧不起,這種社會現象很少存在。

自古
以來上門女婿多以貶義詞存在,古時候很多有錢人家生了女兒沒有男兒,就會考慮招上門女婿來繼承香火與財產。


現在的上門女婿還能在農村見到,這類男人大多數是家裡貧窮或者有缺陷娶不到老婆,所以不得已被迫接受各種苛刻的要求嫁給女方。

總之農村裡很少有人願意做上門女婿,不過也一些女方特別有錢有勢的,或者兩人愛的死去活來的等各種原因有了上門女婿。但是由於上門女婿在家中的地位基本很低,加上來自社會的各種有色壓力,他們的婚後生活肯定比正常人的婚姻要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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