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份早已由稅務部門不同程度徵收社保費 企業負擔未大幅增加

多省份早已由税务部门不同程度征收社保费 企业负担未大幅增加

近期,社保費將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不少人認為加強徵管後企業負擔會大幅增加。

實際上這種觀點存在一定的誤讀。《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前已有多個省份由稅務部門不同程度徵收社保費,而遼寧、黑龍江、福建、廣東等地更是稅務全責徵收,這些地區徵收工作總體平穩,未出現企業負擔大幅增加的情況。

一位接近稅務總局人士向記者表示,改革後,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計算方法仍按照現行政策和口徑執行,只要沒有弄虛作假,原來申報多少,現在還申報多少。

徵管:計算方法仍按現行政策和口徑執行

稅務部門徵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引起廣泛關注。這項改革如何進行?為什麼實施這項改革?改革有哪些作用?

一位接近稅務總局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按照相關要求,社會保險費除政策性補繳等事項外,社會保險部門和保險經辦機構將不再核定企業和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企業按期向稅務機關自主申報,企業職工個人繳納部分仍由企業代扣代繳。

他進一步解釋,企業應當據實向稅務機關申報企業職工工資總額和代扣代繳的社會保險費,職工工資總額的計算方法仍按照現行政策和口徑執行。

另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稅務總局瞭解到,稅務總局將指導各地紮實做好社會保險費徵管職責劃轉工作,確保改革期間各項工作平穩有序,稅務總局即將下發專門通知,對各地作系統化要求,比如細化實施方案,確保改革任務按期落地;加強部門協作,確保業務工作有效銜接;規範繳費管理,確保徵收工作平穩有序,尤其是要統籌規範執法檢查,不搞突擊式、運動式欠費清查;優化繳費服務,確保營商環境不斷改善等。

對此,一位稅務專家向記者表示,稅務部門徵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能實施稅費協同管理,具有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執法更規範的專業優勢。同時,將社保部門及其經辦機構從繁重的徵收任務中解脫出來,能夠更加聚焦主業,集中精力把參保擴面、參保登記、權益記錄、待遇發放等工作做得更好。

力證:地方社保費入稅未出現企業負擔大幅增加

目前我國社保費的徵收一共有三種模式:第一種是由社保部門徵收,第二種是由社保部門核定徵收金額然後由稅務部門代收,第三種是社保金額的核定和徵收全部由稅務部門負責。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相關數據發現,目前,全國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中,已有22個省由稅務部門不同程度徵收社保費,徵收工作都較為平穩,並未出現企業負擔大幅增加的情況。

以河南為例,數據顯示,2017年社保費劃轉稅務部門徵收當年,企業職工5項社保費收入增長13.27%,可比口徑增長約14%(同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相應降低了1個百分點,失業保險繳費比例降低了0.5個百分點)。其中,有8個百分點是因為工資自然增長,約6個百分點是稅務部門依法堵漏增收和配合人社部門參保擴面帶來的增長。

根據興業研究一份研報,從歷史經驗看,社保新政的實際影響可能比較有限。廣東省的社保徵收模式從2009年10月份開始由稅務代徵升級為稅務全責徵收,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為例。廣東省職工養老保險人均年繳費從2004年的2730元增加至2009年的3660元,年均增加186元;在2009年10月實行徵收改革後,人均年繳費從2009年的3660元增加至2014年的4719元,年均增加212元,較改革前多增26元。作為對比,2004年至2009年全國職工養老保險人均年繳費年均增加600元,2009年至2014年年均增加687元,較2004~2009年多增87元,高於廣東的26元。可見,廣東社保費由稅務全責徵收的改革並沒有顯著增加企業的社保負擔。

此外,數據顯示,在其他稅務全責徵收地區,如遼寧、黑龍江、福建,近5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7.47%、6.23%、12.90%,徵收工作總體都較為平穩,社會各方反映也較為平靜,既未出現企業負擔大幅增加的情況,也未引起社會輿論的不良反映。

方向:推進參保擴面實現制度公平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瞭解到,目前仍存在不少應參保未參保、職工繳費費基不規範等問題。推進這項改革將解決哪些問題,產生哪些積極作用呢?

前述稅務專家向記者表示,稅務部門徵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能夠促進參保擴面。對於應參保未參保的現象,由於稅務部門掌握企業戶籍信息和個人所得稅徵管信息,推送社保部門比對後,會對社保部門推進參保擴面產生促進作用,被擴面企業及職工的繳費額會有所增加,但這是履行法定義務,有利於實現制度公平。

記者注意到,2017年河南省稅務部門徵收社保費後,企業職工參保人數從737萬人提高到761萬人,增加24萬人。

除參保人數外,有不少企業沒有按照規定的工資總額繳費,部分企業對所有職工都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繳費。

對此,前述專家告訴記者,稅務部門將逐步做實費基。人社部有關文件規定,職工應按照本人工資繳費,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社會平均工資的60%繳費。

他強調,稅務部門徵收社保費後,隨著繳費基數逐步做實,這些企業及職工繳費額可能會有所增加,但不會超過法定費負水平。

他進一步表示,社保費改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隨著稅費協同管理,徵管更規範、更高效,原來少繳或不繳社保費的職工,當期實際可支配收入可能確實會減少一些。但對職工個人來說,並不是吃虧了,這部分收入最終還是職工個人的。這既是對在職職工未來社保權益的保障,也是對當前已退休職工待遇的保障。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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