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經濟開發區一民政扶貧幹部嚴重侵害羣衆利益被「雙開」

濟寧經濟開發區疃裡鎮扶貧辦副主任、民政辦主任王火領挪用民政優撫資金一案,經市監委指定管轄,由任城區監委對其進行審查調查,任城區監委於8月27日對王火領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王火領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經商辦企業;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民政優撫專項資金用於個人營利活動,累計數額200餘萬元,數額巨大,涉嫌挪用公款罪。

根據市監委監察建議,8月31日,濟寧經濟開發區紀工委作出開除王火領黨籍決定,疃裡鎮人民政府作出開除王火領公職(事業編)決定。同日,任城區監委將王火領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已對其採取逮捕強制措施。

多行不義必自斃。王火領身為扶貧領域和民政優撫系統幹部,不盡職盡責為民謀利,卻監守自盜,私自擅自將鉅額優撫資金用於其個人經營,為其個人謀利,嚴重侵害了群眾利益,屬典型的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等待王火領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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