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主體有了信用「身份證」

——我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基本實現全覆蓋

信,國之寶也,民之所庇也。實施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改革措施,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重要配套措施。當前,我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改革進展如何?這項改革對構建信用社會有著怎樣的意義?記者圍繞相關問題進行了採訪。

“多碼並存”造成“信息孤島”問題

長期以來,我國機構代碼不統一,“多頭賦碼”“多碼並存”,缺乏有效協調管理和信息共享機制,多數代碼僅應用於各部門內部管理,一些部門信息數據相互割裂封閉,存在“信息孤島”問題。

專家表示,多個社會信用代碼共存現象影響了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管,增加了社會成本,降低了行政效能。同時,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設立和辦理相關業務時,需到多個部門申請代碼,有的還收取費用,不僅給生產經營帶來不便,也增加了負擔。

根據國務院部署,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民政部、財政部等部門聯合制定印發了《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金融司獲悉,改革方案出臺後,各相關部門對新註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機關事業單位等主體均發放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同時,改革前已註冊的存量主體代碼基本轉換到位。截至目前,企業、社會組織、機關事業單位等機構的存量代碼已100%轉換到位,個體工商戶存量代碼轉換率達到99.6%。

6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近幾年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重要進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基本實現全覆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初步顯威。

統一代碼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指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作用,對法人和其他組織來講,就是有了一個法定“身份證號”,作為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和各種社會活動中一個基本依據和證明,為其提供相應便利;對政府來講,這是加強和改善社會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有利於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升信息共享水平、提升管理水平;對社會來講,這是方便公民和市場主體低成本便利瞭解更多信息、掌握市場主體基本狀況。

“只要看到這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就能很直觀、很方便地判斷出它是什麼類型的市場主體,在哪個地方、哪個行政機關登記註冊的。”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金融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改革前,一個企業從註冊到成立,要跑工商、稅務等多個行政機關獲取工商註冊號、納稅人識別號等多種登記證號,市場主體要到多個部門申請代碼;改革後,多碼改一碼,多次辦理改為一次辦理,既簡化了市場主體辦事手續,節省時間,又實現了信息共享和整合應用。

連維良表示,實行統一的信用代碼制度有利於推動全社會的信用體系建設,有利於實現全社會的信息共享,有利於推動現在正在進行的商事制度改革,有利於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也有利於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好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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