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方為什麼願意放棄傳統互聯網時代的壟斷剝削收益,將這些收益全部還給媒體(內容生產者)和用戶呢?
本質原因在於,區塊鏈和互聯網截然不同的利益分配方式。互聯網的“壟斷-收割”模式,決定了其以中介方式存在,平臺的收益大多來自於收割平臺使用方。而在真正的區塊鏈生態中,創始團隊和用戶的利益捆綁在了一起。
在區塊鏈內容生態中,生產優質內容、投票和打包區塊等行為被認為有利於社區發展,將獲得獎勵。在區塊鏈生態下,就算創始團隊離開了,用戶們也能繼續在裡面很好地繼續活躍,維持生態的運轉。
媒體和用戶不是傻子,沒有人願意被壟斷和收割。當區塊鏈將內容和行為創造的價值還給創作者和用戶,“壟斷-收割”模式的內容平臺終將被人們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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