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將加強併購監管,擬要求企業併購後營收年增速不低於 20%

证监会将加强并购监管,拟要求企业并购后营收年增速不低于 20%

證監會最近一下子發佈了 50 封提交給全國人大、政協的信函,回應了多項跟股市有關的建議。

其中,在答覆全國人大《關於上市公司不該成為投機者的“天堂”的建議》的信函中指出,未來將加強併購的後續監管,目前正在積累案例素材,未來可能推出“併購後主營業務營收每年增長不得低於 20%,若達不到,3 年不得減持;若連續 5 年不達標,給予退市警告”的新規。

這意味著,在過去兩年加強“併購前”監管,打擊“忽悠式併購”、鼓勵產業整合之後,未來對併購的監管將延伸到“併購後”。

排除成立不足 6 年、數據缺失的部分公司,A 股 3371 家上市公司,連續 5 年營收增長低於 20%的公司,足足有 661 家,佔總數的 19.61%。

再看看通過併購上市的公司業績,如果套用正在擬定的標準,20.65%、32 家在 3 年前併購的公司業績不達標,股東無法減持;19.61%、661 家公司連續 5 年業績不達標,可能要被強制退市。可以看到,如果“年增長 20%”的標準出臺,對 A 股生態的影響將十分巨大。

证监会将加强并购监管,拟要求企业并购后营收年增速不低于 20%

圖表:2014 年 155 家併購公司在其後 3 年的營收增長情況

A 股此前確實出現過眾多沒有產業基礎的跨界併購,以講故事講概念來吸引資金炒高股價,然後股東在高價位減持的現象。針對這些不合規的現象,證監會在 2017 年出臺再融資新規、併購重組新規加強監管,併購重組的交易隨後大幅降溫。

2015、2016 年,A 股併購重組金額都約 1.5 萬億元,2017 年斷崖式下滑到約 8000 萬元。而且 196 例重組預案,只有 76 例為上市公司帶來股價上漲。

可以說,之前很多併購中的不規範現象已經得到遏制。但併購投資畢竟也是股權投資,而且願意被併購的公司或多或少肯定都是有不足的。能買到的公司,一般都是有一定資源、但是也有一定問題的,併購後的整合、管理需要管控的因素非常多,因此回報是不確定的,剛性的“年增長 20%”要求類似於以前的 GDP “保 8%”,對優勝劣汰的市場化不利。

除了“年增長 20%”這一條,證監會在這批迴覆函中也提及,將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引導資金更多投向有利於產業整合升級的併購重組;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戰略發展方向、掌握核心技術、具有一定規模的優質海外創新型上市企業參與 A 股公司併購重組。

可以說,“年增長 20%”的規則還在論證階段,但這批迴覆函已經透露出加強併購後管理的趨勢。近期具有產業基礎、保持高增長的上市公司進行融資、併購,仍然受到監管的支持,例如科大訊飛 35 億定增的無聆訊過會,萬華化學 522 億吸收合併匈牙利化工巨頭 BC 的預案僅 12 天就成功過會等等。這是中國併購市場逐步走向產業併購、穩定成長的必經之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