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江西一起重大火災事故案 7名被告被判刑

新華社南昌9月8日電(記者賴星)江西南昌一會所改建工程違規分包,在裝修拆除動火作業時引發火災事故,造成10人死亡、多人受傷……近日,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對這起重大火災事故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丁某甲等七名被告人一年八個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6年12月,南昌“唱天下”會所進行改建裝修,由股東丁某乙負責財務及改建裝修工程施工現場相關事項,負責人丁某甲和股東田某某負責工程行政審批相關事項。其間,這三人將其中的拆除工程發包給無建設工程承包資質的劉某某、廖某某,這二人又將拆除工程中牆體、天花板拆除工程等違規分包給無建設工程承包資質的李某某等其他人員。 2017年2月25日8時許,李某某在不具備特種作業資質,且未獲得動火作業審批的情況下,擅自使用氧焊切割設備進行切割和拆卸作業,切割產生的高溫金屬熔渣濺落在工作平臺下方,引燃廢棄沙發,造成火勢迅速蔓延併產生大量高熱有毒有害氣體,在消防設備停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設施管理維護不善等多種不利因素影響下,造成10人死亡、13人受傷,火災導致直接經濟損失2600餘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七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考慮到丁某甲等人具有自首情節,李某某在事故發生後參與事故搶救並配合調查,七被告人均主動支付了賠償款及其他量刑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後,七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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