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國家正式出手 , 這次連跨界電商都沒放過

歷經五年時間,在北京時間 2018年8月31日下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

歷經五年之久一方面是由於這部《電商法》涵蓋的內容非常之廣,涉及稅收、商務主體、消費者權益、隱私安全、網絡安全等多方面。

另一方面也是因為電商行業發展速度非常之快,形式也是多種多樣,很難釐清電商、市場、平臺等關係。

那麼這部分對電商的整改,大致有哪些方面呢?

一、打擊假冒偽劣

在這《電商法》的四十一和四十二條規定中,對產品的知識產權做出了保護的規定,保護知識產權其實本質就是打擊假貨,有了兩條法律,打擊假貨便有法可依。

電商,國家正式出手 , 這次連跨界電商都沒放過

二、繳納稅款

一直以來,電商成為國內漏稅大戶,因為電商不需要發票,為其供貨企業避免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繳納,同時電商本身也沒有繳納這些稅費,每年雙十一等活動,上億的交易額,到國家口袋卻是空空如也。

​​本次立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電商經營者必須依法納稅,同時第十二條規定電商的從業者也需要前往工商局進行登記。

電商,國家正式出手 , 這次連跨界電商都沒放過

三、擴大電商範圍

由於電商的銷售方式層出不窮,微商、直播銷售、朋友圈、各種平臺等,本次立法明確凡是通過互聯網從事商品銷售或者提供服務的,均為電商行業。

四、淨化電商競爭環境

《電商法》第十七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該條法律明確,經營者通過刷單、惡意評價對手企業將承擔法律責任,同時平臺承擔補充連帶責任,也就是說這些行為將受到法律和平臺的雙重打擊。

電商,國家正式出手 , 這次連跨界電商都沒放過

五、直通車等軟件被限制

根據《電商法》第四十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銷量、信用等以多種方式向消費者顯示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對於競價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這就意味著類似於直通車這樣的流量軟件,將會大打折扣,以前這些流量是隱藏在搜索結果中的,那麼現在開始廣告的形式現身。

六、價格標錯,由賣家承擔

根據《電商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發佈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用戶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合同成立。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等方式約定消費者支付價款後合同不成立;格式條款等含有該內容的,其內容無效。一部手機住家創業,將消費者變成消費商,短短几個月就突破月收入過萬了,感興趣者關注威親壹參陸五五陸貳壹貳八六事業家庭兩不誤。

之前就有存在電商經營者為做活動,搞噱頭將上千的產品降價百元,由自己人提前搶購,不料卻被別人搶購,一直不肯發貨,那麼現在這種行為將受法律制裁。

七、全球第一部跨境電商法

由於跨界電商很難理清,所以在全球範圍內一直沒有一部正式的法律法規去限制跨界,本次《電商法》第七十一條、七十二條規定:

為國家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建立健全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特點的海關、稅收、進出境檢驗檢疫、支付結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電子商務各環節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等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倉儲物流、報關、報檢等服務。

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可以憑電子單證向國家進出口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這意味著,跨界電商將成為類似出口外貿企業,需要進行申報一系列稅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