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保險到底要不要在4S店購買

最近小編家裡人正在買車,正可謂陪第一次買車的人買車,精神分裂和強迫症都要被逼出來了,從開始的買什麼車開始糾結,到車型配置到價位,每一個環節都有矛盾產生,還沒買到一臺車,我已經想要掐死他們的衝動啦

好不容易挑中一款大家都喜歡的,現在在糾結保險問題

所以大神今天要好好跟大家聊聊保險要不要在4S店購買?

眾所周知,買車,買保險主要有3種

第一、交強險是大家都熟悉的保險,這是必須買的一類保險,國家規定強制購買的一類的保險項目,車輛損失險也是買車時候的一種保險,主要用於需要由車主承擔的車輛損失,保險公司負責承擔。

第二、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也是汽車的一個保險品種,其中分為很多檔次,主要組成的檔次有5萬的賠償,還有10萬和20萬左右的賠償,另外還有30萬和50萬等一系列賠償。

第三、全車盜搶險也是一個買車時候的保險,如果你的愛車被盜竊或者被壞人搶劫,那麼你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會在公安局立案一段時間後給予賠償,具體的補償時間各個保險公司不一樣。

還有其他的玻璃險、人員責任險、自燃損失險等小編就不廢話了

保險了是購車必須的,但是現在糾結的是在哪裡嗎?4S店還是直接保險公司?

一、新車沒買保險上路,出車禍致使對方死亡,賠償107萬元

華某今年70歲、妻子熊某67歲。2015年某天,兩人騎著電瓶車從富陽回杭州。沿著原320國道由南向北行駛至320國道新橋路口時,兩夫妻在紅燈指示的情況下,依舊左轉彎。

此時,正好一輛剛從4S店買完的新車,無號牌小型普通長安客車由南向北行駛,兩車發生了碰撞,車輛受損,騎電瓶車的華某夫婦受傷嚴重,在送去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發生後,富陽交警部門出具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小型客車司機杜某駕駛未取得臨時通行牌證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途經有燈控且設有人行橫道的路口時,未注意觀察路口情況和減速行駛;電瓶車司機華某在違法載人情況下駕駛未依法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途經有燈控的路口時違反信號燈指示通行。因此杜某和華某兩人都存在過錯。

對於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受害者華某夫婦家屬同杜某表示認同,並在富陽區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下,達成了賠償協議:杜某一次性賠償107萬元。

記者:為啥不在4S店買完保險在再上路呢?

杜某:哎,別提了,家裡有個親戚是做保險的,非得讓我在他那買,誰能想到這麼倒黴啊,早知道直接在4S店把保險買了就完了!

二、買保險圖便宜,出了事故保險公司不讓到4S店修車

2015年2月1日,王某購買了一輛某品牌轎車。王某的一個朋友在做保險,他認為這樣應該比較放心,經朋友推薦,王某為愛車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第三者,不計免賠等多種保險,共計保費8300餘元,但並未投保指定專修廠附加險條款。

指定專修廠附加險條款載明: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本特約條款,並增加支付本特約條款的保險費的,機動車損失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可自主選擇具有被保險機動車輛專修資格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即可以選擇在4S店修理)。

同年10月18日,王某的投保車輛發生變速箱殼體受損事故,進入具有專修資格的4S店進行定損維修。4S店根據車輛損失情況,提出更換變速箱的維修方案,總計費用超過6萬元。但保險公司認為4S店的維修費用過高,要求將涉案車輛交由一家汽修進行維修,而不是更換,費用為2萬餘元。王某堅持要在4S店進行維修,堅持按4S店方案更換變速箱。保險公司以王某未投保指定專修廠附加險條款,堅持到外面修理廠只修不換。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記者:當時為啥不買上指定專修廠附加險呢?

王某:當時之所以不在4S店買保險,就是因為朋友那便宜,還能給我返200元油卡,如果買上了指定專修廠附加險,保費比4S店的價格還要貴,不划算啊!而且朋友也比較坑,買保險的時候說話的天花亂墜,真正出了事,現在電話都不敢接了。

記者:在4S店不用買這個指定專修廠附加險嗎?

王某:不用啊!我也是出了事以後才知道的!4S店一般與保險公司有合作關係,是不用買這個險種的,而且理賠定損要方便很多,4S店直接出面搞定,不用這麼操心,明年買保險我一定會選擇到4S店買保險的!

上述可都是實例,4S店買保險雖說費用會高一點,但是真的買的是“保險”啊

所以說現在還在糾結保險在哪上嗎?

可千萬不要糾結眼前利益,因小失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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